吨晚籼稻销售合同书(精选3篇)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活跃市场经济,搞活疏通,拓宽销售渠道,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双方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产品,但乙方的销售点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且有关营业的一切手续(包括营业员身体健康证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
2、乙方在销售时零售价必须遵循甲方提供的价格,与甲方各销售点保持一致,乙方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否则给予300―500元/次的罚款。
3、乙方不得有任何欺诈手段促进该点销售,如改头换面或仿冒麦波品牌等行为,甲方将扣除保证金并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形象。
4、所有乙方的人员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在经营期间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二、供货
1、供货时间:甲方每天根据乙方计划量按约定时间送货,乙方每天的计划量必须大于100元,如果乙方的计划量低于100元,则公司不送货。乙方应于供货的前一日上午8:00―10:00向公司报送要货计划,计划一经下达,不得更改。特殊情况由公司生产部另行决定。
2、供货方式:
(1)原则上甲方送货上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延误,如遇停电等特殊原因,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2)如乙方中途需要货源,而厂内又没有库存的情况下,乙方可自己到甲方专店进行转货,但必须开具四联调拨单,并签字认同方可。
3、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应每天清点货物,杜绝因产品过期变质引起的不必要的争端及不良后果,如因过期产品而引发的质量投诉事件由乙方自行处理,但在处理过程中不能有损害甲方形象的言语及行为出现,否则予以50元―100元/次的罚款。
(2)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如有不合格产品发放到销售点,乙方可拒绝收货。
(3)乙方若在检查产品时,保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允许退货。
(4)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货架,但乙方必须每年销售超过6万元整,甲方为乙方提供1―2个麦波专用货架。乙方销售达<6万元以下/年,乙方支付货架款300元,如乙方中途毁约,收回货架,乙方须支付货架款600元。
三、结算
1、供货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均按6.8折结算,前半年按6.5折结算。除质量问题以外,不允许退货。季节性产品另行商讨。
2、结算时间:乙方每月5日以前与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结清,未按期结清者,公司从次日起停止供货,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四、其它
1、有关节日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双方协商后执行。
2、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壹式两份,双方认同签字后生效。
3、本货款保证金贰千元,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继续与甲方合作,则退还保证金;如合同未到期,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________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 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价格
1、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部。
2、主要参数和价格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日为止。2、甲方支付以:电汇□、汇款□、银行支票□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同意不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个人,否则作无效付款。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30 %,计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收到货款和经双方确认并签章的井道布置图纸之日起计算交货日期。
4、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生产进度,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之前15天,支付给乙方合同
总货款70%的货款,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 万元整)。若超过规定的应付款日期,乙方将顺延交货日期。乙方按期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将合同产品按期交付甲方。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
1、交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含合同签章、定金已支付和甲方对井道设计图已确认)后30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地点:
4、交货方法:甲方自提□、甲方委托乙方代运□(另订代运协议),其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包装
按国家企业标准规定和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要求的木箱、扎件包装。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执行标准
1、乙方根据国家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1993《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计制造。
2、乙方提供电(扶)梯产品,质量与技术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3、根据中国国务院令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甲方自行处理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的补偿和诉讼权。
4、由乙方安装或由乙方委托安装的产品,在甲方合理、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保证期从经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从发货之日起十八个月。
5、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软件部件负有保密责任,本合同产品传递的软件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找第三方复制或修改。
六、产品验收
1、本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 电梯规格参数表(附件一)
2、设备从运交到甲方后的三天内,甲方应检验设备的包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是否完
好无损并书面通知乙方是否有缺少破损情况。双方及时约定共同开箱日期,如果没有乙方的代表在场,甲方擅自打开包装箱,则乙方对设备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甲方在与乙方共同开箱时发现设备有缺件、损坏情况,且甲方要求对此缺件、损坏件进行补发或更换,甲方应在发现时经乙方参加开箱人员共同确认,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依情况负责补发或更换缺失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需增加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违约方按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对不足部分还应承担补偿责任。
八、其它约定
1、因甲方原因延迟提货或延期委托代办托运,乙方自合同交货日起为甲方免费保管30天(日历天),自免费保管31天后起,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100元/台/天,每15天结算一次。如果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视作甲方放弃履约合同的权利,乙方有权处置该设备。
2、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没有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时,包括已经在使用的富士电梯产品,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和作任何处置。
3、甲方未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由此造成第三方在维保过程中出现电梯产品质量隐患 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