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单层装修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_________》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20__)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检测监督为:_________,电话: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扣装修款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_________;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y)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厦层单位的装饰装修及办公家具的所有权归属及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有权归属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对目标单位进行装修并配置办公家具,装修及办公家具采购过程中如有疑问,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出,装修完毕办公家具采购完毕后,乙方将认可装修及采购结果。
2、甲、乙双方确认,目标单位的装饰装修及办公家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与目标单位的业主之间的《租赁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权。
3、甲、乙双方同意,将目标单位装饰装修现状拍照打印并作为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确认,目标单位中归属甲方所有的办公家具列表如下:
二、增购与改造
1、在本协议列明的装饰装修内容之外,乙方如果对目标单位进行改造以及其他内容的`装饰、装修的,应取得目标单位业主与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乙方装饰、装修如对甲方现有装饰、装修内容造成损坏的,应向甲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乙方装饰、装修内容如与目标单位或与甲方装饰装修内容形成符合的,乙方装饰装修内容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在本协议列明的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范围之外,乙方如需其他办公家具的,可自行采购或委托甲方采购,乙方办公家具如与目标单位或与甲方装饰装修内容、甲方办公家具形成符合的,或者如果拆除乙方办公家具将影响目标单位或与甲方装饰装修内容、甲方办公家具正常使用或外形美观的,乙方采购的办公家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维修与交还
1、甲方负责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内容与办公家具故障进行维修,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须爱护本协议项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办公家具,不得将办公家具转借他人使用或移除目标单位,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相关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由甲方提供有偿维修。
3、未经目标单位业主及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对装饰装修、机电、消防工程进行改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
4、目标单位租期届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将完好状态下的装饰装修与办公家具交还甲方,交还时的验收标准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内容,交还时如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折旧除外。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现 场 主 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乙方双方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建筑面积: ㎡;
2、工程名称 :
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及装修项目预算书)。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装修预算书内的材料;
(2)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包全部材料;
5、工程期限 天;(工程量增减变化或设计变更另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总合同价款:本合同按装修预算书确定的单价按实际收方决算。
第二条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开工前,尽可能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材料进场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做好施工计划安排,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海盗王餐厅 合同编号管理制度,克服施工中各种困难,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相关保险费用。
3、采购材料清单、施工方案细节不明确、拨付工程款、需要甲方协调工程的有关事宜,提前两天向甲方报告。
4、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报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而耽误了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损坏已经完工的其它工程成品,做好已完工成品的保护工作。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自己搭接,自己解决施工用线、用管。
第五条 工程变更及项目增减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项目增减书,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增减变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不计算工期)。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 地砖无空鼓,不积水;
2、 墙砖粘接牢固,不脱落;
3、 地沟流水干净,不积水。
4、 防水密室,不漏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十日后, 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乙方对已完工成品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 。
2、结算方式:全部工程完工后,26日经甲乙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拨付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程验收和结算手续。十五日内扣除总工程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款项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到期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无息退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采购、使用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或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返工,并承担返工造成的损失。乙方的施工的工艺、工期进度明显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项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工程成品被损坏,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手续,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期完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因一方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计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元,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请仲裁机构协调解决。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工程质量乙方负责的项目保修期为两年。
2、质量保证金在到期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由甲方自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合同可终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