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控股的________猪场(以下简称甲方猪场),因资金使用不当,造成周转困难,经甲方猪场全体股东同意并通过甲方董事会表决同意特将甲方猪场租赁给乙方,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把甲方猪场和现猪场库存牲猪(计价约五十万元)租赁给乙方,乙方第一年付租金20万元,自第二年起五年内租金每年递增5万元,五年后租金不再递增,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2、甲方猪场定价320万元,乙方在八年租赁期间,甲方无权变卖猪场,乙方可任何时候购买甲方猪场所有权,八年租赁期过后,乙方无条件按320万元购买猪场,甲方不得另行拍卖,否则,甲方和乙方可依法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3、甲方猪场甲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所造成的纠纷等与乙方无关,乙方租赁期间甲主猪场任何股东无权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租赁期间所造成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购买甲方猪场前不得转租或变卖。
5、乙方在租赁期间任何时候务必保持本协议生效时甲方猪场牲猪库存价值,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损失。
6、乙方租赁期间甲方猪场所有项目资金和甲方无关,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
7、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等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应保持本协议生效时等价库存牲猪给甲方,否则甲方要求乙方赔偿。
8、乙方购买甲方猪场前所办的任何手续、增添猪舍、器械等,甲方无权干涉,不承担任何费用。
9、乙方租赁期间无偿提供五十条试验猪场地给甲方,该项目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10、如遇甲方转让,依法拍卖或解散,则乙方和甲方现有五个董事继续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双方不得异议,否则视为有异议方违约,并承担违约损失。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每位董事一份,乙方自执一份。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乙方首付(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见证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养殖场租赁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面积约亩。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为第一年壹拾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按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清当年租金,以甲方收条盖章为据。
第四条: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气、电视收看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房屋及资产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若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当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场地作为养殖生猪,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转让若未经甲方同意无效。
第七条:乙方在租期内,母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按1:1的比例赔付甲方同等重量的母猪,两年后乙方在本场选留后备母猪进行更新换代,合同终止时能繁母猪数量不得少于现圈存能繁母猪数量;公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赔付杜洛克同等重量公猪一头。
第八条:租金用途:每年租金必须首先偿还贷款及利息,其次用于按入股额退还股金,不得自行分红、座支抵扣任何费用,否则本合同无效。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鉴于养殖行业特殊,乙方必须全面遵守国家环保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原因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自行全额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合同期满,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若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若甲方出售该养殖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或协商所养当批育肥猪至出栏为止。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属于甲方的资产、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权,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是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_________县乡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县乡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住址:
身份证:
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养猪场及菜地两块出租赁给乙方管理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以每年 底支付当年的租金。
二、甲方应负责保障乙方水、电、路的畅通,负责协调处理好养殖场周边村民的关系,负责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产。
三、乙方负责现有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纳税费。负责每年 月底支付当年的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负责将原有的设施及新添增的设施交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并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庄科村小组和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养猪场炕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擅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三年租金15万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付给甲方年租金伍万元,交纳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提前10天支付承租金。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为场地、设备维修费,实付肆万伍仟元整。
五、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作为承租猪场保证违约金。合同期满,乙方返还猪场时,甲方应将承租保证违约金贰万元(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能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担。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母猪舍1座,母猪产房1座,中猪舍1座,大猪舍1座。
八、乙方要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要管理本场周围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围安全环境、道路交通,当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用地,随时有被政府征用的可能,甲方只向乙方担保饲养一年,往后二年,甲方不给予担保,承租方无条件把猪场归还给政府用地等政策。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议定时间,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负责赔偿付违约金每日贰佰元整。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缴金额3%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如因此造成承租场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愿意承租,甲方不给予退还当年租金和违约金。
5、甲方场地被政府征用和由政府统一治理排污环境等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退还当年余月租金和违约金给乙方。
6、甲方接到政府征地通知,应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 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到期日起五日内将所租场舍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并结清由于承租期间所有费用。
十四、免责条件:场舍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