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
乙方(承租方):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综合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市___区___路___号,面积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网吧、游艺、娱乐(不得经营与餐饮有关的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起算时间:
租赁期限自 至 止。
其中自 至 止为房屋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月租,即 起按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收取租金,租金每三年递增15%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及首月租金 元,乙方中途违约协议保证金不退回,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按月结算,今后由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停车场维护费。
3、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停车场维护费 元(人民币捌佰元整),停车场共用,乙方消费客人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合同备案费用及租金发票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付房屋:
1、甲方于 日将该房屋按现有建筑现状及外墙设计装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义务检查及进行房屋的修缮,以维持房屋的正常使用。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3、提供共用客梯一台。客梯年审及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三至六层经营者按各三分之一比例分摊支付。
4、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电费暂按1.2元每度向乙方收取,如日后业主水电调价则按相应比例在现时的标准上调整。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确因经营问题或在合同执行期间退租及合同期满,所有固定设施、设备、装修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否则按违约处理),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经营及证照的约定:
1、乙方负责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的领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甲方提供现有一至三楼消防合格证资料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按乙方经营项目另行办理三楼消防手续,一至二楼需保留现时餐饮功能并重新出具消防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营项目的所有税费、各种规费;不能将甲方的房产抵押。
4、乙方在经营期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干涉,凡拖欠壹个月以上员工工资,视作违约;并由乙方自行解决欠薪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否则在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合同保证金不予退给乙方,乙方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以上;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备财产;
6.从事国家政策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由提出终止方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各负其责,不向对方作出补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2、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水电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水电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缴付租金水电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按逾期费用总额向甲方缴交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水电、冻结乙方财产,直到乙方交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协助提供该房屋现有的相关资料、证件(如:房产证、消防资料、房屋建筑平面图等)复印件,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使用。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缴协议保证金及首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
身份证地址: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机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机械使用时间: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共计_________天。机械进场时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机械投用时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__________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__________个月按__________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七、双方责任
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____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____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____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