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订货合同书【合集三篇】

设备订货合同书(通用3篇)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

手 机:

地 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表:

地 址:

为了使臭氧治疗妇科疾病技术得到有效的推广,同时也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双方经济效益得到体现,在互惠互利,平等双赢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首次需在甲方处购买治疗所需的一次性导气头 支,甲方则提供一台WMO3 ―― 型数码电子阴道镜和WMO3 ―― 型臭氧治疗仪(价值¥ 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治疗所需一次性使用的治疗导气头为 元/支;

3. 合作期限: 。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提供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 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

3. 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 在协议期间,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无法达到月度考核标准或做有损甲方权益与形象的事情时,甲方有权撤出设备,终止投放协议的执行。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设备,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导气头,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2. 在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

3. 乙方在购买甲方任何一款产品时可享有优惠权。

三、财务安排原则

1. 治疗收费标准建议为 元/次。

2. 付款方式为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四、其它事项

1. 当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时,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 合同期满后双方另行约定合作事宜。

3. 本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4. 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共同效力。

甲 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乙 方 :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2

常规仪表成套设备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规范书适用于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常规仪表成套设备。___________(甲方)根据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标书》、《仪表数据表》及《常规仪表设备明细表》中的型号、数据、参数,成套供货。

卖方为甲方,买方为乙方。

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技术要求

1.供货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同时也包括安装和维护设备所必须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2.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工程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没有按时进行技术服务,买方则有权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相应服务,并从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4.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5.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6.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7.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9.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0.卖方负责对买方从事安装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卖方应为培训提供足够的培训资料和必要的设备,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

1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4.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15.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

16.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

17.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

18.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_____个月内。

19.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

20.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____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

21.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合同设备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22.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

23.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符合买方数据表及现场要求。

技术数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4.卖方将负责仪表设备来货的验收、标明位号及运输,并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验收。

卖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25.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如有仪表设备补充增加,卖方将承诺予以配合。

具体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确认。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表人:___________

买方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3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__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32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20__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__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 承揽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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