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架子工安全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泥工班组长: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x工厂的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尽快地把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按期、按质、按量顺利的完成,特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职工宿舍楼及办公楼的砼、砌体、粉刷、装饰及桩基砼工程以包工的形式包给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整。
二、 甲方只提供卷扬机、搅拌机、翻斗车、振动泵,其它机械及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 工期:从20xx年8月15日至12月30日,总工期135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辞退并不给乙方办理任何结算手续。
四、 付款方式:每层完工后,按工程量付给乙方50%的工程款,封顶后付到总价的80%,余款年前一次付清。平时每天每人拾元生活费。
五、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把好质量关,并要为项目节约料、算好料,有意浪费材料的,按项目部处罚条例执行。
六、 乙方要文明施工,不得偷东西、打架,否则按项目部处置条例执行。
七、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一切工伤事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望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米氏国际家居世纪金街
1.2. 工程概况: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
1.3.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劳务+材料(包含一切辅助材料、用具及劳保用品)
1.4. 承包内容及范围:一切主体脚手架工程,凡所用钢管、槽钢、安全网的一切工程,包含着所有洞口防护、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识语的悬挂。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承包单价:本工程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包干,其单价为每平米建筑面积43.5元/m2(大写:每平米肆拾叁点伍元)。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劳保费以及所发生的一切零工、辅材,不论任何部位、任何高度皆执行以上统一单价。
2.2. 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肆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后十日内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2.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本合同的价款涵盖了完成合同承包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和辅料费,文明施工费、承包人进晋州市施工人员所需政府部门的手续、暂住证、特殊工种证件、培训费及各类保险费。(各种工具用具费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等)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3.1. 以图纸按实际面积执行本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执行业主与发包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按承包人相应阶段完成价款的70%支付,工程完工以后付至工作量85%。三个月后付至工程量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待本工程交工后六十日内付清(无息)。
3.3 承包人需的相应的劳务资质费用将有自己承担。
第四条: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处理
4.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行政主管部门颁
布实施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2. 承包人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五条:工程质量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指挥,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所完成工程的安全性。不对其他班组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文明施工
承包人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按发包人所给制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加强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第七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承包人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 周岁。
7.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及身份证号码),到甲方项目部备案,领发工资时由甲方项目部监督执行。
第八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
8.2.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8.3.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时,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承包人进行整改。
8.4.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更换,对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经济处罚,直止责令退场。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发包人安排计划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阜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解释权属于发包人。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以及进场后签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有效,竣工结算款项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本项目部为此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违反以下规定而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本项目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即由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负责。
1、 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2、 架子施工必须在上班时戴好安全帽。
3、 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 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鞋。
5、 严禁在架子上打闹。
6、 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作业。
7、 严禁酒后上班。
8、 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钢管、扣件等材料。
9、 上班所穿衣服必须紧扎,衣服上不得有碍行走的洞口或口袋。
10、 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于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11、 施工班组必须提供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施工班组必须进行对职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项目部: 年 月 日
分包班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