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聘请书(通用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 别:
户籍性质: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四川省营山县小桥镇凉水村 甲方为了加强后勤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全体师生,根据黔府办发[20xx]117号和遵府发电[20xx]27号文件要求以及2月1日赤水市校园安全管理暨食堂回收工作会议精神,经20xx年2月10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甲方聘请段仕田为学校食堂膳食科管理工作,为维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民主协商,特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1、乙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长期中学食堂管理十大制度》,并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每周日晚至次周五中午期间按时为学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早餐、午餐和晚餐。
2、乙方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受聘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3、乙方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食堂管理工作,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知晓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食物加工操作流程,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4、乙方应积极配合学校后勤做好食堂收支账务,并定期向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乙方应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6、若因乙方管理混乱,饭菜质量差,导致师生、家长意见极大的,则甲方扣发乙方当月的工资。
三、工资待遇:
对乙方实行1200元/月的捆绑工资,(说明:此工资待遇中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但寒、暑假期间不享受此工资报酬),乙方需在食堂就餐的每月应扣除300元的生活费。工资报酬每月由学校后勤造册签字发放,也可本学期结束时到学校后勤一并领取,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上班天数(40元/天)进行计算劳务报酬。另外可视其乙方的工作业绩,对乙方工资进行奖惩。
四、合同终止的条件:
1、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再胜任学校食堂膳食科管理工作。
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十大制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3、按聘任制的双向性,在一方面确有特殊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双方协商,予以解聘的,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
五、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是3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30元。发薪日应在下月份____日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办事,准时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敬业,吃苦耐劳。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本公司概无责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本公司概无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十
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甲方签:乙方签: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_____________:
本院承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需要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特聘请你为本案鉴定人,请鉴定下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书面的鉴定结果送交我院。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