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机电设计合同【合集三篇】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精选3篇)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路与路交接处“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路与路交接处的“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计币:  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租赁共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甲方在年月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增幅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租赁甲方拥有将所建的“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4、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通知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保密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的约定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其他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 篇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酒店二次机电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酒店项目的二次机电设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规模、范围、内容:

2.1设计规模:

2.2设计范围:

2.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弱电集成、精装配合施工图

2.3.1图纸至少应包括下列方面的图纸:设计说明、深化所有平面图、深化所有大样图、客房竖井内管道连接大样图、二次控制和原理图、管线穿线技术要求和接线原理等。施工图纸中所有管井、风道均需注明服务对象并编号。

2.3.2提供包括各专业与精装相关末端设备的选型、主要技术规格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清单。

2.3.3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并满足业主、酒店管理公司及业主委托顾问的设计要求。并满足通过施工图审核的规定要求。

2.3.4系统应是与建筑和结构以及机电系统各专业之间已经进行了相互协调的,不应出现主打的遗漏和偏差。

2.3.5需复核一次机电预留条件是否满足精装设计要求,并反馈给一次机电进行调整。

2.3.6根据各专业之间的界面划分和接口条件以及楼控点表等进行设计。

2.3.7精装区域综合管线图

提供所有精装区域内综合管线图用以各专业排布各自的专业管线,关键的位置应配置适当的剖面图

2.3.8精装标高复核

需对精装设计天花标高进行复核。对机电安装不满足精装天花要求的区域需提供合理依据,并优化机电管道,尽量减少精装的调整。

2.3.9负责和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一起对金螳螂公司关于弱电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和集成工作。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资料: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电气施工图,内装方案图(提交时间为 月 日)以及咨询公司提出的相关专业意见( 月 日- 日)

第四条 设计工期

设计阶段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及设计条件确认

年 月 日— 月 日收到设计条件文件,并且提出自身专业要求。完成并确定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时间节点。此时间节点将做为合同附件补充保存。

第二阶段:图纸设计阶段

1、初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及一次机电施工图后 日内;

2、 过程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审图意见及精装调整图纸后 日内;

3、最终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终版图纸后 日内。

第三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后期配合服务。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

第五条 审查、确认

5.1审查

5.1.1乙方应及时提交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甲方负责审查的安排。

5.1.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5.2确认

5.2.1甲方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确认或会审工作;

5.2.2如果确认或会审意见要求乙方修改设计,乙方应按确认或会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

5.2.3甲方的确认将不减轻乙方对设计成品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设计取费与付款进度

6.1、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描述的服务项目计算的服务费如下表:

设计出图费用固定为 元/平米,设计出图费用总计暂定 元。(图签章由原设计负责)结算总价以甲方审定最终图纸为准。

其中已包括:

A、所有为完成本次二次机电设计合同而需产生薪金、成本、费用等支出。

B、所涉及国内的税费,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申报及缴交。

C、以邮件、传真、快递的形式递交设计文件,包括CAD、PDF文件资料、函件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D、根据项目的进展进度和节点,乙方按以下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提供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前往施工现场服务:

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各专业1名设计工程师4次驻现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其中:设计交底、中间协调、项目收尾及机动服务各一次),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多设计工程师或需要乙方提供超过4次驻现场服务的,按8.2条执行。

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为3个工作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的,按8.3条执行

乙方在施工现场服务期间,如现场允许,甲方应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不提供工作餐。

G、上述所有业态面积为甲方提供的预测面积,如将来各区域实测面积有变更,乙方承诺该等面积变更不超过20%的,则本报价将不做变更。如超过原预测面积20%的,双方应根据实测面积以及本报价书的单价重新计算设计服务费。

F、精装修装饰二次机电设计图图签由原设计院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确定的基本依据

本合同3.1所述的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是根据乙方为本项目工程提供的主要服务将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并正式启动相关服务工作后的12个月内完成。如非乙方原因发生工程设计进度无法在12个月内完成的,乙方保留要求增加额外设计费用的权利,设计收费增幅综合考虑工程当时物价指数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

6.3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的支付方法为:

6.3.1合同签订后,甲方规划设计中心通知乙方开始启动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合同的预付款;

6.3.2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并通过甲方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的 %;

分解为:完成裙楼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地下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完成标准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宴会厅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

6.3.3本项目施工竣工,经甲方书面评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6.3.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6.3.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7.1.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收到预付款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7.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经甲方确认合格的设计费。

7.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及劳保等必要条件。

7.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7.1.1、7.1.3、7.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延误超过30工作日,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2.3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预付款及进度款;

7.2.4乙方派驻现场工程师的服务质量应满足甲方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服务,乙方应提供后续现场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8.1设计各专业按精装修图纸完成二次机电图的设计后,由业主单方提出使用功能或平面布局修改的,且累计修改量超过原平面20%的设计。超过部分的二次机电装饰设计按所涉及的面积和原定单价计取。

8.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多设计工程师或需要乙方提供超过4次(不含)驻现场服务的,甲方提供乙方工程师来回的交通费、住宿、膳食,并按20__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8.3甲方要求乙方驻现场工程师在现场的工作天数超过3天(不含)的,甲方应提供超过天数期间乙方工程师的住宿、膳食并按20__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8.4甲方应向乙方开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变更所涉及的设计范围、工作内容、设计进度、设计收费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回复给甲方。

8.5、甲、乙双就设计范围、工作内容、设计进度、设计收费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书面的确认后,合同变更方可生效。

8.6、在合同变更生效前,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第九条 保 密

9.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工作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甲方支付费用后,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和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归属于甲方。

9.3乙方同意甲方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费用并不属迟延付款。

10.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席参与相关会议的,每缺席一次,应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累计缺席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某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的,乙方应按10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项目,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后即生效,服务期为本合同生效并正适启动相关工作之日起的12个月。

10.5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并就延长服务期的时间及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式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延长本合同的服务期限。

10.6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视为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9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0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监控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并保证设计达到规范要求。

10.1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酒店机电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廉洁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 代 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一 **酒店机电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所有的款项,且乙方不得因此为理由拒绝对双方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日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日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与权益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协议。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3.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帐期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结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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