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合集7篇)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通用7篇)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总包方(丙方):总包方:

甲方:

乙方: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甲方:

一、 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 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 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 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 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 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 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 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 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的规范电动吊篮的使用,确保电动吊篮在安装、使用、拆除、维修等过程中的机械和人身安全,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吊篮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吊篮安装合格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方、承租方联合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方报当地建设部门备案核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除、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并负责现场协调,丙方协助配合。

五、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改动,电动吊篮的维修、保养、安装、拆除必须由乙方专职人员进行,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每天检查屋面配重,不得短缺或移位;自查并纠正吊篮操作人员的违规作业,若甲方管理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并认真填写电动吊篮日检查表,并存档备查。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派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电动吊篮的使用情况,协助甲方纠正操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同时每天必须检查屋面配重、钢丝绳、安全绳、提升机、安全锁,不得短缺、移位、断丝、变形、打滑等现象。对甲方提出的故障问题及时维修,若在空中维修必须临时采取固定措施,维修时不得违章作业。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丙三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丙方负责对甲乙双方的现场行为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若甲乙双方违章作业,丙有权对甲乙双方进行处罚。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市无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方在大风雷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作业,将吊篮全部将至地面并加以固定,同时切断电源,对吊篮电机及配电箱做好防雨措施 。

注:凡合同内容有改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认可并盖章后才生效,如没盖章的,按原有条文执行。

承 租 方 (盖 章):

负 责 人 (签 字):

日 期:

租 赁 方 (盖 章):

负 责 人 (签 字):

日 期:

总 包 方 (盖 章):

负 责 人 (签 字):

日 期: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2

出借方:

借用方: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常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出借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因吊篮本身设计、安装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出借方负责。

2、 出借方在吊篮使用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必须保证吊篮各种机构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 出借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时刻对现场吊篮运行情况进行巡察,对违反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如有不听,应及时向借用方管理人员反映。

二、借用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2、 吊篮使用人员如在出借方驻现场人员提出吊篮故障后仍带病使用的,对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3、 吊篮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对吊篮故障进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 在暴雨、大雪及风速大于5级时不准升空作业。

5、 吊篮使用时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 双方共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共同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借方(公章): 借用方(公章):

出借方 借用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 ___ 月 ____ 日_____年 __月 ____日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3

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电动吊篮(以下简称吊篮)时,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 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执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 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混凝土40块,(1000公斤),不得短缺。

三、 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630公斤。

四、 工作前必须检查:

1. 前列二、三项。

2. 所有连接齐全、可靠、牢固,无丢失损坏,配重放置合理、牢固无松动。

3. 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段股、无死结、无硬弯,无捻距终端丝不得多余4股,钢丝绳下端坠铁齐全、离地。钢结构有无变形、开焊、裂纹、破损等问题。

4. 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

5. 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 安装钢丝绳前,操作人员必须配用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

7. 将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有索具套环的一端用卸扣装于屋面悬挂装置前梁端部。

8. 将钢丝绳头部分开始缓慢匀速释放的建筑物底部,严禁将钢丝绳抛仍至地面。

9.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两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 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栏内不得超过2人),在运行前提醒栏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坠绳铁。

六、 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做安全防护并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栏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七、 吊篮任意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卸该任何部位。

八、 严禁将吊篮作垂直运输工具频繁运送物品,升降时要注意上下是否有障碍物,应特别注意下行时不能碰到绳坠铁,电动吊篮运转中严禁上锁。

九、 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及夜间条件下,严禁使用吊篮,应停滞地面。

十、 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 有高压线的工地,应保持吊篮钢丝绳于高压线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对高压线进行必要的保护。

十二、 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十三、 电动吊篮提升电机和安全锁及钢丝绳等每年必须到厂家检测标定,由厂家出具检测标定报告。

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供货方负责,由于违法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将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使用方: 出租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使施工中电动吊篮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唐山市的有关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电动吊篮安装前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电动吊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电动吊篮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

三、电动吊篮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由厂家进行培训,必须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五、操作人员必须有二人,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以便突然停电时,可二人分别操作手动下降装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六、电动吊篮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监督员。夜间施工时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七、悬吊平台上应尽量使载荷分布均匀,严禁超载。不准将电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和载人设备使用。悬吊平台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上下有无障碍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运行时要注意上限位。在悬吊平台内进行电焊作业时,不能把悬吊平台及钢丝绳当接地线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八、安全带和保险绳的各项检测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应选择有生产资质企业的产品,而且资料齐全。

九、电动吊篮的电源电缆线应有保护措施,固定在设备上,防止插头接线受力,引起断路、短路。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电动吊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一、由于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动吊篮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二、根据现场情况的相应条款:

十三、本协议(共3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5

出借方: 工程有限公司

借用方: 灯饰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常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出借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因吊篮本身设计、安装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出借方负责。

2、 出借方在吊篮使用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必须保证吊篮各种机构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 出借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时刻对现场吊篮运行情况进行巡察,对违反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如有不听,应及时向借用方管理人员反映。

二、借用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2、 吊篮使用人员如在出借方驻现场人员提出吊篮故障后仍带病使用的,对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3、 吊篮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对吊篮故障进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 在暴雨、大雪及风速大于5级时不准升空作业。

5、 吊篮使用时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 双方共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共同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借方(公章): 借用方(公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6

使用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执行。

一、 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执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 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全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三、 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荷载3米篮500公斤,4米篮450公斤,5米篮400公斤,6米篮350公斤。

四、 工作前必须检查:

1、 前列二、三项。

2、 所有联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 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继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

4、 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

5、 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小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 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坠绳铁。

六、 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七、 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 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九、 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 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 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向外攀爬和向楼内跳跃。

十二、 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划出安全区,假设安全网。

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合同 篇7

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作业时,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吊篮操作及使用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操作前不得饮酒,经过相关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

三、两悬挂机构的间距要与悬挂平台两掉点的间距相等,其误差在两悬挂机构间距大于悬吊平台两掉点距离时不超过10cm,以免影响安全锁的使用。

四、配重铁:900公斤以上(25kg/块)不得短缺。所有配重块要均匀套在两后支架的穿杆上,并穿上防失螺栓,以免误搬运及丢失。

五、吊篮严禁超载使用:标准篮(6米)最大工作载质量为630kg。

六、工作前承租方必须检查以下项目:

1、前列二、三、四、五项。

2、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提升机穿绳正确,在穿绳和退绳时,务必用手拉紧钢丝绳端及出绳端,使其处于始终紧张状态;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端坠铁齐全、离地。

4、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固定于常开位置。

5、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七、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坠绳铁。

八、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禁止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九、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十一、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二、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三、承租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十四、出租方所提供的电源,必须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十六、承租方在使用吊篮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操作证,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吊篮的运输组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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