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论坛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今有甲乙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一. 概 况;
1.施工项目名称:莆田xx医院四楼多功能厅;
2.项目地点:莆田xx医院四楼多功能厅;
3.方式: 包工包料 ;
4.签定日期: 20xx 年 08月 27日;
5.工程开工日:以乙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竣工日为 月 日。
二. 项目内容:
1、 甲方提供德国原装进口思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材料,并负责地坪的施工和清洁,着色地坪(枣红色)500平方;
2、造价:施工面积为500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单价为 80元/平方米。总价为40000元 。(由于数量少于一千平方,里程较远给施工造成不便,使费用增加,因此价格调为每平方80元。)
三. 付款方式及质保期限:
1. 预付款:合同订立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额的 60%,即 24000 元(以便甲方备料);
2.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结算100%;
四. 质量标准
1.对乙方的要求
1) ( 非常重要!)基层混凝土标号≥C25;
2) 土建所施工的基层混凝土平整度应为:2米标尺内偏差不大于3 mm;
3) 地坪做好后不能上养护剂养护,只能浇水养护,7天后施工固化剂;
4) 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及临时住房。 施工期间不安排其他工程队交叉作业。
2.对甲方的要求
1) 光滑无裂痕,无划伤痕迹;
五. 安全条例
1. 甲方应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及早通知乙方;
2. 甲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 甲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甲方安全责任自负。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为甲方的施工提供协调.配合,如由于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2. 甲方应保证工期及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等由甲方负责;
七.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甲方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八. 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提出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九. 补充条款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全部款项后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__一_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英德市石牯塘河堤基础混凝土。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合同工程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浇捣混凝土所需一切工具及施工所需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工程承包范围:
为本合同工程按施工图纸内容施工:自带机具浇拌浇捣混凝土
四、工程计量及单价:
1、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基础尺寸以立方计算;如施工图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应另计。
2、工程单价:混凝土元/m3;(大写:每立方米伍拾元整),其它项目单价日后发生另定。
五、付款方式:
工程按进度计算支付完成工程的80%,全部完工支付的总工程量的90%,工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资款。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做到无安全事故。
七、其它规定: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若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擅自做主,给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
2、施工过程中由乙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丢失,由乙方全权负责,按原价从工程款里扣除。
3、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业主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
4、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5、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交货地点 第二条:供应总量约 m3,按双方实际签认的供应量。 第三条:供货期限由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施工单位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质量需求、数量、单价等信息如下表:
说明:本单价不含税,不包发票。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六条供砼方式:(1)需方预约供砼。普通砼应于24小时前预约,并将供料计划书面通知供方(包括具体时间、数量、浇筑部位、输送方式和质量要求),以安排生产,非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权视为未收到预约;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2)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浆由需方自行解决。(3)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为供方运送车辆的到达提供必要的帮助,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运送车辆无法按时到达交货地点,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4)每天(每批次)供应的混凝土尾数至多只能有一车,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8m3保底,不足保底方数加收35元/m3的标准向供方补偿运费。供砼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一切安全及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验收方法及期限:(1)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应派遣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并在货物运抵后的20分钟内按规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样检测;需方应配合供方在货物运抵后的90分钟内将整车混凝土卸清,若超过时间供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需方应指定被授权人签认混凝土送货单,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2)供应数量应按供方实际供应量计算,需方对供货量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解决。砼重量按2350Kg/m3±2%计。需方有效签收人员名单:( )。
第八条结算方式和期限:发货后每15日结数。
第九条违约责任:供方:(1)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供料中断而导致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应赔偿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1)由于非货物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需方负责。(2)逾期付货款,除应按拖欠款数额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外,供方有权停止供砼。(3)如供需双方正在协商中止合同时,需方不得与其它供应方就本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如有违反,需方按履约未供的货款总值5%作违约金付给供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以上单价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价通知,双方协商再确定新单价。
附注:签约前双方应互相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签约代表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 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 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 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 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 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 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xx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 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 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年月日: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用于安顺市 西秀区干河棚户区改造项目Ⅰ标 工程建设,该工程地点位于 黄果树大街东段(棕榈园西侧)。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共同信守,条款明细如下:
第一条: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二条: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1、本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供货时间从基础混凝土浇筑至主体结构完成(签约时间8个月)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原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时(水泥现价402元\吨),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视为对本合
3、甲方订货须至少提前3日以传真或其它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等。如情况特殊,紧急需要临时变更交货内容,甲方也应至少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尽力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特别约定:为提高效率,双方往来有关合同事宜的传真件,是履行合同的具体形式,具有同传真件原件一样的合同效力。任何一方在发送传真件时,必须在传真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由有权签字人在传真件上签字,如未履行此程序,接收传真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如双方约定以电子邮件履行本条义务,应先书面明确收发双方的电子邮箱,接收人等,否则,仍以传真方式处理。
4、每次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0 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调度员,以确保供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否则已拌出混凝土由甲方签字认可后,计入供货总方量。
第三条:砼款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浇筑混凝土达到3000方后,之后所供的混凝土次月5日前甲方须支付乙方100%货款,前期所供的3000方在工程停用混凝土时全部结清,本工程浇筑混凝土时间达到8个月时,甲方须支付前期所供的3000方货款。
2、特别约定:甲方支付货款时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转账支票支付(不含现金支票),除非乙方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出具现金付款特别公函并签名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甲方可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除此之外,乙方任何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均无权收受现金 。甲方违反本约定支付货款并导致货款未到达乙方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视为甲方未支付货款。
第四条: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浇筑结构施工部位时,按施工图中(地下室底板及以下按车方计算)实际方量进行结算。(结算时增加2%的损耗率)。
2、在浇筑场地硬化、文明施工所需等混凝土以乙方所出的随车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3、泵送润管用的砂浆乙方按当时浇注的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单价收费,计入混凝土结算数量内。
4、结算单等有效单据上需双方指定签字人:甲方指定 邓辉 负责签字,乙方指定 吕忠义 负责签字,该指定签字人的行为视为指定人的行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同时另行指定签字人;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人未通知另一方,原指定签字人的签字仍然有效。经双方指定代表签字认可的砼用量结算单是甲、乙双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另外补任何结算单。
5、每月5日以前为甲方为乙方办理上月供货的最终结算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不能为乙方按时办理上月结算时,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进度量进行付款,不得以未办理结算作为不向乙方付款的理由,且乙方将结算单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未安排人员进行核对时,则乙方报的结算将自然成为双方最后的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
第五条: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贵州省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时,随货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配合比、砂石、外加剂等相关质保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制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甲方根据设计图的设计要求指定使用某种原材料或添加抗渗、膨胀等外加剂,需提前15日将提供的外加剂等送乙方作相容实验和对砼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负责保管和添加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甲方在交付(浇筑)混凝土前,应完成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置、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3、甲方应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基坑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的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的施工标准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和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结算或者付款,自合同约定结款期限第二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所欠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欠款本金及已经产生的违约金付清为止,且在此期间乙方有权拒绝再提供砼。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砼浇筑时所需的水、电及架料管的架子搭、拆并承担相关费用,混凝土的送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试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他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上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应当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自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中需特殊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甲方按时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和按合同约定给乙方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以其它任何原因推迟供应砼。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每次按甲方要求的砼供应量,不能满足供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交付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超宽、超厚损失(爆模所损耗的混凝土超出所浇该构件的5%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因在具备条件时尽早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减损措施,未及时通知和采取减损措施,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未予通知方负责。如因前述原因造成被通知方有重大损失的,由未予及时通知方承担此种损失。除前述约定之外,不可抗力发生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因乙方逾期交货,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天内,仍无法按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天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 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行使前款约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后,乙方可向甲方索要尚未支付的货款,并不受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的约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所有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任何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不冲突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样的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工程混凝土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要求及工期:
1、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主体结构达到结构优质。
2、 文明施工达到北京市标准化工地要求 ,满足JGJ59-20_的标准。
3、 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为220_年月日
竣工日期:暂定为220_年月日。
第四条、乙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4.1承包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专项方案)所编制的全部混凝土分项工程和现场文明清理所有工作内容。
4.1、本合同工程采取以包工、包辅料和小型机械手电动工具、包质量等的方式由乙方进行单价包干。
4.2单价包干、按实结算:甲方按本合同双方约定内容、条件,对乙方所完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计算支付乙方工程费【单价包干,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等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劳保用品、利润等】。
4.3工程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按如下相加计算:
基础及主体结构(基本单价):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辅材及劳保用品费: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将扣除此单价);工程质量费: ¥ 元/m(按建筑面积计算,若此项不达标,结算时将扣除此单价);
4.4 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4.4.1、所有梁、柱、板、小构件、构架、空调板、压顶等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
4.4.2、按要求配合制作砼试块;
4.4.3、人工挖电梯及集水坑土方及清桩,室外室内土方回填,褥垫层石子铺设,防水导墙砌筑(如果有),地下室防水基层打磨、抹八字角、剔凿及修补外墙穿墙螺杆孔;
2222
4.4.4、防水保护层浇筑,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找平层施工;
4.4.5、负责因停水、停电、恶劣天气、及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等因素形成的施工缝及方案中规定的施工缝的剔打处理;
4.4.6、临建人工配合办公用房及厕所基础及地面硬化施工,临建道路砼浇筑、石子铺设,临电临水管沟挖沟及回填,厕所挖化糞池人工配合清土及砌筑,塔吊基础清土、砌筑及砼浇筑。
4.4.7、浇筑前模内灰尘泥土及碎屑清理;浇筑前模板下脚缝宽在2cm以下的由乙方封堵,2cm以上的由木工班组封堵;浇筑完成后现浇板分二次收面,避免砼出现裂缝;并且由乙方自备塑料薄膜(或彩条布)用于砼养护保湿及雨天工人作业及雨天砼的遮盖。
4.4.8、辅材及机具包括但不限于广线、尺方、铁板、铁铲、桶子、对讲机、扫把、棉砂、薄膜、钢丝网等由乙方自备;所有所需的劳保用品由乙方支付费用。
4.4.9、砼不同标号处必须挂网分隔,砼浇筑后场地清洗;
4.4.10、涉及砼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4.4.11本协议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其单价在协议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协议约定的所有劳务用工都已综合考虑进协议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协议价未包含为理由要求给予点工、签证或拒绝施工。
4.4.12协议单价已包括了协议规定的劳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测试、维护保修、管理、利润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设计、监理或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变更、方案、要求,乙方应合理进行采纳,但是均不予结算。
4.6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点工,如出现统统被视为无效。
4.7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允许(书面形式)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未经书面形式允许下的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违约责任为:所做工程量不计取任何费用,所有工人工资由乙方独自承担)。
4.7 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及食堂,乙方自行解决住宿事宜。
第五条 砼工作内容、相关要求及质量要求
5.1砼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要求
5.1.1、对整个现场及周边环境砼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5.1.2、负责开工现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砼工材料的上、下车、泵管连接等;
5.1.3商品砼进场30分钟内必须保证开盘,在砼浇筑过程中积极与商品砼公司密切配合,若配合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每层楼的浇注量(以小票为准)不能超过预算量的1%,如因乙方浪费、板超厚、或班组浇灌不及时超过实际工程量,超过部分按甲方与砼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赔偿。砼浇完后乙方应对少量余料作好处理,对于流到下一层的零星砼马上派人收好,可浇筑在砖墙墙体底部。
5.1.4、砼浇筑后楼层必须清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安全文明达标;
5.1.5、乙方自备浇筑混凝土所需的所有手工工具;
5.1.6、必须确保砼成型后板厚、层高、轴线尺寸、板保护层、平整度等指标符合规范及甲方工程管理部的要求;
5.1.7、砼外观不能出现蜂窝、麻面、狗洞,一旦出现,必须报甲方及监理检查,并按认定的处理方案由乙方承担返修处理(包括人工、材料等),返修的外观达到与大面颜色一致,漏出的废料必须回收利用;
5.1.8、工完场清在上道工序交出作业面30小时内必须打扫干净交给甲方验收;建筑垃圾只能由塔吊吊运,不能从电梯井出渣或从楼上直接抛弃,底层电梯井内残留渣子的清理,柱、墙、梁、板的漏浆在拆模后30小时内打磨,否则由甲方派人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浇砼时漏下堆积在水平防护上的砼必须在2小时内清理,冲洗干净。每层砼浇筑后两小时内向甲方申报验收。成品保护、安全网、水平防护、挡脚板、外墙表面等上的污染由乙方负责冲洗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必须负责砼流浆所造成其它界面受污染部分的冲洗、打磨。
5.1.9、乙方负责派人配合甲方进行实体质量的检测。
5.1.10、无条件配合施工场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甲方每周对所有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班组进行处罚。
5.1.11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场、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失,乙方按领用时的原价格赔偿。
5.1.12所有与材料浪费有关的罚款以照片等为依据,在劳务费中扣除。
5.2、质量标准
5.2.1、砼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二次收面,防止开裂;浇筑前必须在作业面上铺设保护钢筋的通道;
5.2.2、其它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5.2.3、砼浇筑成型后,严禁出现蜂窝、麻面、孔洞及露筋夹渣等现象。浇筑砼密实,表面光滑,严禁漏振或过振。楼板面应控制好标高,板面平整度在5㎜内,阴阳角方正在3㎜以内,轴线位臵控制在5㎜内,如末达到要求,作抹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5.2.4、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养护和浇水养护,严禁砼开裂,冬季施工时,作好必要的保温措施(保温材料甲方准备)。砼末达到一定强度时,严禁上人踩踏。
5.2.5、凡出现以上质量缺陷等事故,除乙方负责返工处理外,甲方将给予每处100—20_元罚款。
5.2.6混凝土施工时,乙方应特别关注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乙方现场代表应就涉及的强制性条文对操作工人进行逐项交底和教育,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如乙方不认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违章作业或野蛮施工,甲方可以给乙方500~5000元/次罚款。
5.2.7、混凝土内实外光无无蜂窝麻面且颜色均匀,构件如出现麻面较严重、尺寸变形、缺棱掉角、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如发现一处则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为止,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混凝土天棚不需要再作抹灰层,楼地面在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振捣密实的基础上表面压实、拉毛、纹路顺直、平整、不显脚印,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操作时应用带水平尺的赶枋赶平,楼层地面标高误差控制在-5~10mm。
5.2.8、砼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200~500元/次的罚款。
5.2.9、各楼层浇混凝土时,用水把已浇混凝土柱和梁、剪力墙、地坪上的混凝土漏浆冲洗干净,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5.2.10、拆模后2天内乙方班组长同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表观实体检测,形成文字资料,作为修补处理及工程款结算依据。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1、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6.2、工程穿插间隙或雨班休息时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操作工艺程序、施工与验收规范、甲方相关生产、文明、安全、质量等现场管理条例、办法及制度,并严格执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定期完成进度计划,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教育工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野蛮施工,无条件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及工、用具必须实行收、发、领、退制度,按规定堆放整齐,对施工过程中的剩余材料必须做到随用随清,当日归库,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杜绝浪费材料和故意损坏工地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若违反本规定,根据浪费材料价值大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材料费,同时赔偿因返工、浪费、超耗和损坏的材料费。
6.4、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盗窃财物,若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5、严格遵守施工工地各项生活、卫生、作息时间及门卫管理制度,施工、生活、操作现场禁止吸烟、乱扔生活垃圾、乱倒饭菜,违者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50元/人次罚款。6.6、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违者甲方有权处以10~50元/人次罚款。
6.7、工地禁止赌博、打骂和无理取闹,违者甲方有权处以50~500元/次罚款,并有权直接移交公安机关。
6.8、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乙方遵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到工完场清,甲方不定期组织检查,当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工人住宿不符合要求、生活垃圾丢弃不符合规定及其他不符合交底规定的,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50~500元/次罚款。
6.9、乙方人员在外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和违反相关法律及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6.10、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JGJ59-20_》规范,20_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事故指标必须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指标控制在2‰以内。特殊工种必须
持证上岗,并作好特殊工程的职业防护,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侵权,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影响个工地正常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6.13、乙方所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招乱雇,不得违法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1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必须及时支付给本工程的劳务人员,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的实际支付有监督权。乙方上报工资发放明细表。若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部门或发包人处索要工资的情况,每出现一次处罚乙方10000元。
6.15、现场所有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检查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行为,给予乙方50~20_元/次罚款。
6.16、乙方提供的所有机具,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安全可靠;所有的机具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证和出厂证明书;所有的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有效的上岗操作证明。
6.17、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它工头,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10000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对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量后,只按60%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6.18、乙方应做到内业管理有序,针对甲方要求的质量控制点、工期节点等必须形成书面资料供甲方核查;
6.19、乙方必须每次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例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第七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7.1、从地下室至六层封顶付工程量款50%,十二层封顶后付六至十二层工程量50%,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总工程量款60%,主体结构封顶后二个月内付至总工程量款75%,剩余25%尾款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7.2、由于总包单位付款不及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对工程价款和单价提出疑议或提出索赔,甲方有权对此进行否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放松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7.3、若总包方未及时付款,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向总包方主张权利,在建设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后三日内,甲方立即将应付乙方的劳务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
7.4、现场施工人员的确认:甲方派人每天和乙方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人数进行签字确认,作为发放生活费及工资的依据。
7.5、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款项,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监督下签名领取,不得代领、代签。
第八条:工程工期
8.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20_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220_年 月日。提出增加工期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甲方相关人员批准才能生效。
8.2、主要节点工期:基础结构 天。主体结构: 天/层,屋顶天。以上施工天数不包含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的天数,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含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及时安排充足的劳动力进场。
8.3工期延误
8.3.1、因不能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用其他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甲方视乙方所做工作量为零,不予结算任何费用,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工人工资。
8.3.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工期时间要求完成合同任务,或不能按施工需要提供人力及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罚款500-1000元,如乙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分出部分工作内容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旅费等),乙方应无条件接收另行分包价格,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提出任何补偿;甲方可提前支付另行分包班组的工资,并在乙方总工资款中扣除,但甲方支付乙方总工资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不变。
8.3.3工期延误的判断:按照以下三点判断,违反任何一点被视为乙方延误工期。第一点,不能完成主要工期节点计划:第二点,不能完成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发的工期调整计划;第三点,在抢工期时,不能完成甲方每天发的工作量清单。
8.3.4、误工:因甲方材料不能及时供应导致工地停止的,乙方应妥善组织其下属施工人员到其他工地临时施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含天气恶劣、外力因素造成的停电、扰民与民扰等造成的停工天数。
第九条:施工验收
9.1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整修,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材料费、工期赔偿等)。
9.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9.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和乙方配合;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应为业主或甲方所雇用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协商不成或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一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除法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解除本协议;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协议。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业主方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劳务作业成果,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并经业主方、总包方、设计方及质量监站验收合格,履行完保修任务后协议即告终止。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 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