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修理合同(精选3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二、定作方供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价总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三、修缮修理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
四、承揽方对修缮物的负责条件及期限
──────────────────────────────────────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
十一、违约责任
──────────────────────────────────────
十二、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的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________%进度款________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_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XX公司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赵彬乙方:吴云
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汽车修理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修理厂的顺利设立与运行,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汽车修理厂,甲方拟出资 万元,乙方拟出资万元。
二、甲乙双方按分成平等承担汽修厂营运中所产生的所有盈亏。
三、甲乙双方作为汽修厂的合伙人,在另一方会做人转让其在汽修厂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汽修厂转让或出租,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违约金。
五、乙方负责汽修厂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维修方面责任,领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的薪资。
六、以下事务,必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1、处分汽修厂的不动产。
2、改变汽修厂的名称。
3、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以
5、新的合作人入伙。
七、合作期间的日常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汽修厂的财产安全,如有财务丢失,经查明后如因个人原因的由失职方承担赔偿,如因共同原因则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3、甲乙双方有对外公关、业务联系及处理时间的决定权。
4、乙方负责维修方面的决定及员工的管理与指挥。
八、财务管理
1、人民币元以上的开支与对外担保等业务,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共同协商擅自执行的,如造成损失,由擅自执行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
2、合伙设立账号、账簿,由财务负责打理,每日核实,每月核算。双方有权利不定时核查账目。
3、每日账目应与每日下午签字存档,当日确认后产生的账目存至次日确认。(如有一方因事不能签字确认须委托他人确认,守约方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
4、为保证汽修厂的正常运作,财务先进余额不足元以上的不可进行利润分成,且分成后的财务先进余额不可低于元。
九、甲乙双方或需退出汽修厂,需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擅自退伙,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叁万元整(¥:30000元)。
十、一方退伙的,双方按照退伙时汽修厂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修理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__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32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20__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__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修理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好损坏的物品、设备、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费用的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设备修缮修理合同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设备修缮修理合同范本一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材料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
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
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年____日______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保修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住所: 编码: 承揽人住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设备修缮修理合同范本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32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 承揽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修缮修理合同范本三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 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 元;
2、甲方需乙方到____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返
甲方:
电话:
住所: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电话:
住所: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 年。甲方共有计算机 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另议。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每(季度)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按(每)季度付 元(大写: )。
该合同总计甲方需首付给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二、上门服务项目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操作系统重装等。
2、各类外设维护:Modem、打印机、扫描仪。
3、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等。
4、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20__、Acds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5、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6、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Modem安装。
8、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
9、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10、各类网络维护安装: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三、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需购买的所有电脑配件和电脑耗材,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采购权。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时。
5、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6、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方正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代维护,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代理商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四、软件维护范围: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
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 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甲方离市区超过 千米,响应时间为 小时,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 - ,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支付交通费用。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 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
七、甲方单位的电脑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维护,则乙方只负责协议商定的电脑。
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八、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九、合同的解除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乙方工程师与甲方发生剧烈冲突,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_______________
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 年 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__________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维修事宜制定此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配件或其它维修的,需告知甲方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2)乙方维修设备应当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3)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使用的配件真实质量情况。乙方使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
4)在合同期内,承修所有设备(如绣花机、电车、冲床机、裁床机)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返修,合同外的配件费用可经甲方同意报销。
5)因维修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承修设备因同一事故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7)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是否已维修完。
四、双方约定
1)乙方未按时完成维修的,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甲方支付超期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修工作转托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定作人:
承揽人: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二条 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第三条 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日______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六 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七 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船舶修理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 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 6KV 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2提供电机发生故障前的运行数据等,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电机交接等各项签证工作,对修理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3.3负责提供除电机线圈之外的所有备品备件(4KW以下的电机及潜水泵所需的轴承除外);
3.4审批乙方对电机修理的计划;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8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维修商进行紧急处理;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 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5负责提供电机修理的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材料及4KW以上的电机所需的轴承及其他部件;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7负责甲方电机正常修理时,应在承诺的工期内尽快完成修理任务,如果甲方的设备属于抢修,乙方应无条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24小时不间断为甲方的设备抢修;
4.8按甲方修理要求进行,安排人员修理并作相应试验;及时提供电机修理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 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2.8.8 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 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 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 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xx 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
4.2 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 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发动机
型号
车型
底盘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车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转帐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
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
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_________________印制: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合同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 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 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材料(注:横线如不够用,可以另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合同编号:______
定作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承揽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
| | 计量 | | 报 酬 |
|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 | 数量或工作量 |---------|
| | 单位 | | 单价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材料
--------------------------------------
|材料| |生产|规格|计量| | | |交付|消耗| | |
| |商标| | | |数量|质量|提供人| | |单价|价款|
|名称| |厂家|型号|单位| | | |日期|定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定 作 人 | 承 揽 人 | 鉴(公)证意见: |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 |
|住所: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电话: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交乙方修理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地方)订立本合同。
共同信守一、工程范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单》(见附件)经双方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据。
二、工程价格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三、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修理周期为______天,其中在坞天数为______天。
四、加、减账工程1.加账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
总加账工程不超过修理费的______%,其单项工程不影响总修理周期时,修理周期不变。
2.甲方在开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账工程,其修理价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减账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认可,如乙方对甲方的减账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五、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付甲方罚款。
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
六、工程质量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活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个月,固定件为_____个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质量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七、修费结账
1.预付款及进度款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的预付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进度达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结算乙方凭结账单由乙方开户银行向甲方开户银行托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________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甲方如对账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_%,并把异议点通知乙方核对,如甲方需核对项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八、其他事项1.本船修理期间,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施工情况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甲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应大力支持。
4.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告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8小时(每月可请假2天)。
二、工作内容:
1、主要负责甲方中大汽车修理厂客户汽车的修理工作。
2、专用修理工具由甲方提供。
3、乙方必须合理的按照甲方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依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办法,基本工资3000元/月,每月月底发放。
四、劳动纪律: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完成甲方交付工作。
2、工作期间,乙方在工作上要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3、星期日,节假日如需工作,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处理。
4、在签订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事可以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遵纪守法,如有违规可解除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材料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
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日______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保修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签约代表:
地址: 邮 编: 电话: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企业法人: 地址: 邮 编: 电话: 开户银行: 签约代表:
传 真: 账 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销售、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委托乙方承担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及价格: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机组:
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
二、 工程施工周期
1. 工期为天,从年月安装验收,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受装修进度影响不记在内。待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 施工管理
1. 乙方于月日将空调设备运至施工现场,甲方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购等有异常应当场通知乙方。若无异常则发生货物移交,由甲方负责货物的保管防止被盗及损坏。
2. 装潢工程结束后,乙方进行空调系统运转调试。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2) 由于第三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4)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5)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6) 甲方未能把电源接到室内、外机组所需的电源位置;
7)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四、 工程范围
乙方负责:
1. 空调系统室内外机的安装;
2. 冷媒管、冷凝水管及风道管(包括保温)的制作安装; 3. 室内外机信号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4. 空调系统的调试运转; 5. 风口安装。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需将电源线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所需的位置;
3. 整个工程中,如遇需报质检、消防、环保、物业、保安、政府等有关部门确认,则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 甲方负责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保护好进场材料及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5.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装潢施工等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6. 乙方需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7. 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8. 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使甲方使用; 9.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六、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室内外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 安装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空调系统的运转调试及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机组的调试及验收;
4. 三菱电机家用中央空调压缩机保修3年,整机保修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计算。
5. 在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需更换之零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因工程质量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 付款方式
1. 合同鉴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2. 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3.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八、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按合同款 %赔付对方。
九、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的,应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约定条款
十一、 附则
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约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因改并联遗留的故障修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协议内的两台电梯并联后出现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现的)故障交由乙方修理。
二、主要故障现象
1、2#梯开门延时过长。
2、操纵箱内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机。
三、修理费用: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配件及其它准备工作,现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2、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电梯使用。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将电梯随机图纸、文件转借给乙方供施工期间使用,并提供相关事宜咨询服务。
2、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对本次维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五年 。
4、在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并联遗留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工程款结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并在90日运行合格后,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将本公司有效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 期: 日 期:
委托方:(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下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备设施对于甲方 设备进行专业技术维修,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 维修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维修内容(建议写明需要维修的具体内容)
二、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施设备,通过配件更换、软件升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方法,对 设备进行维修,实现:
1、设备维修后满足甲方原设备的技术标准及使用要求。
2、设备维修后使用误差率低于 。
3、乙方更换配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维修费金额
本次维修费含 % 税共计 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为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税费等。具体费用明细详附件一。
四、 维修方式及地点:乙方派维修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设备在乙方处进行维修,乙方负责上门取送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维修工期: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设备维修。
六、 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完成设备维修并调试合格后,应立即报甲方组织进行现场实际验收,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或甲方现场操作维修设备正常运行小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收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条款
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乙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整改和纠正。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维修后保证责任及期限:甲方验收后 个月内维修设备出现同类故障或更换配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新件,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
九、 结算方式:甲方合格后 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一次付清修理费。(或甲方合格后 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支付修理费的 %,保留 %的修理费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维修设备无质量问题的,甲方 、 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日内,从第 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维修费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利用自有技术或设备设施完成设备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修工作转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维修设备应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经返工后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修缮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签订地点:
承揽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
││││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
││││││││││││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时间:。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保修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二)。
第十六条定作人违约责任:。承揽人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
│定作人(章):住所:│承揽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编码:│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8-
传真:8-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
项目内容报酬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材料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提供日期消耗定额材料费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
第四条修缮修理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修缮修理项目交付的时间、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修缮修理项目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日______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第十四条保修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有是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住所:邮政编码:承揽人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托修方(甲):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甲):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签章):____________
甲(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修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须修理,乙方自愿承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修理项目、数量、报酬(注:______________空格不够可另加)
修理内容数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维修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
(一)维修方式:______________
(二)维修地点: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现金、汇款或其他);
(二)乙方修理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请上级单位申拨资金,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总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结算票据,结算票据必须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修理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一)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
(二)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修理期限:______________
(一)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其他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验收
乙方应在修理竣工后天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条甲方协助乙方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保修
(一)质保范围:______________;但因甲方人为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属保修范围。
(二)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________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乙方承担;质量保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价款。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因乙方原因修理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委托第三方修理的;
5.甲乙双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单方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乙方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修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船舶修理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_____》、《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 6KV 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2提供电机发生故障前的运行数据等,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办理电机交接等各项签证工作,对修理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3.3负责提供除电机线圈之外的所有备品备件(4KW以下的电机及潜水泵所需的轴承除外);
3.4审批乙方对电机修理的计划;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8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维修商进行紧急处理;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 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5负责提供电机修理的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材料及4KW以上的电机所需的轴承及其他部件;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7负责甲方电机正常修理时,应在承诺的工期内尽快完成修理任务,如果甲方的设备属于抢修,乙方应无条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24小时不间断为甲方的设备抢修;
4.8按甲方修理要求进行,安排人员修理并作相应试验;及时提供电机修理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 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此处省略。。。。。。。。。。。。。。。若干
2.8.8 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 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 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 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19 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 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 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处省略。。。。。。。。。。。。。。。若干
7.1. 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xx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32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xx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合同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撤销作废。
定作方
承揽方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常因过载或非正常原因而损坏。为了及时解决生产需要电动机的问题和降低维修成本,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有偿委托乙方修复部分损坏的电动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电动机维修技术规范修复损坏的电动机。
二、维修电动机的费用(含税),由甲方核实、确定,每个电动机单独核算,甲方出具电动机维修委托书,按照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功率大小、电压高低和损坏的程度核算维修费,除特种电机(起重电动机、振动电动机、潜水泵)外,普通低压交流电动机,按功率大小划分档次核算(见附件一),乙方按委托书的要求实施修复,委托书记载的金额作为双方核算费用的依据(见委托书小样),维修费中包含乙方的运输费用。
三、乙方必须自接到甲方的维修电话之时起,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运回需要维修电动机,每拖延1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乙方维修完成后,应当按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将已经维修好的电动机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入库。甲方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装车、卸车、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入库等。乙方必须保证有好的服务态度,乙方态度蛮横、怠于维修或无故拖延维修时间,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及损失额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或赔偿,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四、乙方运送维修后的电机时,一并提供实验合格证书,并附有电动机维修记录资料,记录内容包括选用导线、轴承、型号、数量、厂家、浸漆、实验结果等,乙方未提供实验合格证书和维修记录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电机,由乙方重新修理并提供上述材料,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维修费并没收质量保证金。
五、主要检修内容和基本要求:
1、乙方更换电机配件的,应选用正规品牌、质量合格的导线、轴承、绝缘材料、润滑油等材料与部件,乙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欺骗甲方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
2、乙方应当对定、转子线圈做三遍绝缘浸漆处理,并做24小时恒温控制的干燥处理。
3、乙方应按出厂时电机铭牌标明的轴承型号、规格更换轴承,轴承不得随意选用,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乙方未按铭牌标明的型号、规格更换轴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赔偿。乙方应按润滑的技术要求加足润滑油(脂)。
4、电动机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当进行通电实验(按照电动机维修后的技术规范做以下三种实验和检查): ⑴选用电工兆欧表检查(注意电压级别)。⑵交流耐压实验。⑶直流电阻检查,(三相不平衡度小于1%)。⑷对10KV高压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还必须做交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5)测定空载电流,检查轴承温度和声音有无异常,并对转速实测三点速度:50%电压时转速n50,100%电压时转速n100,110%电压时转速n110,确保接线正确,转速无异常。
5、对检修前缺失的部件,乙方应一并补齐。维修前未缺失的部件,维修后出现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当无偿予以补齐、更换或赔偿甲方损失,乙方不予补齐、更换或赔偿的,甲方有权将损失额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
6、乙方维修后的电动机,质保期为自甲方使用之日起6个月(以甲方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为准);电机入库时乙方以书面形式填写维修电机各种参数表,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甲方仓库要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好备查。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质保期内所修电机出现二次损坏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修复,否则质保金和维修费甲方不予支付。在质保期内,若因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致使甲方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将损失额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赔偿。维修工期:乙方按照委托书要求执行,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交付维修电动机的,每拖延一天交付电机,甲方扣维修费的1%。
7、维修质量的界定:
⑴属于甲方责任的范围:A、电源缺相,烧坏电机。B、严重过载和堵转烧坏三相线圈。C、进水破坏绝缘。D、外力因素损坏了电机。E、人为因素加油不当,安装调整不当损坏了电机。
⑵属于乙方责任的范围,排除甲方所有原因后,其他所有原因造成的电动机损坏,都属于乙方责任。
(3)责任的确定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论证,甲方将分析论证结果通知乙方,并以此结果为准。
8、其他技术方面的要求,乙方按照电动机检修、检验的行业规范执行。 9、若电机无铭牌,乙方负责增设电机参数铭牌。 10、乙方未按本条第2款至第9款约定履行的或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维修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入账,甲方留五千元维修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乙方及时免费修复的,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不予修复的,质保金甲方不予支付。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或承兑汇票均可,乙方不得拒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终止,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质保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
八、若因甲方客观情况发生或生产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直接到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件一:电动机维修价格表;附件二:电动机维修委托书小样;附件三:维修电机技术参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年月日: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