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交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信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拍卖师一职,聘用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出勤坐班工作。
2、聘用期间,乙方须将拍卖师资格注册于甲方,并保证其资格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如果涉及甲方合理使用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拍卖师资格证书借于他人从事拍卖活动及其他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10天之内需对乙方作出五万元违约补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由此为乙方带来的相关损失的'赔偿,乙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平时拍卖师资格证由拍卖师本人保管)
3、乙方报酬为万元/年,付款方式为现金,于双方合作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将两年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甲方需按照每天二百元的滞纳金对乙方进行赔付,直到将全款支付给乙方为止。乙方为甲方主持拍卖会的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协商不一致可暂不予主持)并于拍卖会结束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4、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为其他拍卖公司、企业、团体主持拍卖会,并且不向乙方及乙方为其主持的单位收取费用,但乙方给其他拍卖公司主持拍卖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只负责出具所需要的手续(合作协议等需要甲方盖章等事宜)。
5、自合同签订起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金额及其他险种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要求,不达中拍协上保险的要求致使拍卖师证受影响或延误转出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应签订国家正规劳动合同。
6、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如续聘,双方提前签订合同;如不再续约,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必须无条件为乙方办理调动手续(包括齐全的养老保险及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将乙方拍卖师证原件以安全、稳妥的方式。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拍卖成交协议书
拍卖人:
买受人:
买受人于年 月 日在拍卖人于 举行的第期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 成交的拍卖物品
二、 价款结算
拍卖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以 方式支付全款。
2、买受人于拍卖成立当场向拍卖人支付全款的 %作为定金,余款自拍卖日起计 日内(休息日除外)付清,金额为 。
佣金支付方式:买受人向拍卖人当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三、 拍卖物的交付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即可向拍卖人提取成交的拍卖物。买受人在付清款项后不能当场提取拍卖物的,拍卖人同意提供自拍卖成交日起计七天的免费保管期,逾期保管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支付该项成交的拍卖物总金额 %的违约金。
2、拍卖人到期未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七、 其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存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买受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条件,进一步拓展拍卖业务,______书画研究院将举办一系列的义卖活动,活动作品包括:□现代字画、□古代字画、□古玩、□玉器、□漆器、□其他艺术品。
为确保能在本次义卖活动中为甲乙双方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互利的合作原则,今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书画作品为委托者自有产权物品。如因乙方委托劣品、伪作或产权不清等原因而影响并损害甲方经营信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已成交书画、艺术品等值成交金额并补偿甲方一定额度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单位的名义对外联系拍卖业务。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规定,提供拍卖师资格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三、乙方负责提供前期委托拍卖业务的信息,配合甲方业务人员与委托单位洽谈、看货看样、估价、物色客户。
四、甲方负责举办拍卖会、办理产权过户、结算等事宜,乙方应协助办理。
五、甲方为了保证用户的利益,乙方合理范围内应为委托业务的顺利进行必要的相关支持。
六、费用分摊:乙方开拓业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用场地(在本公司开会除外)、公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按照3.5:6.5的比例承担,即甲方承担35%,乙方承担65%。
七、佣金分配:由乙方提供信息并配合甲方联系取得的拍卖业务,按拍卖成交实际收取的佣金,扣除相关缴税费11%后,按3.5:6.5分成,即甲方收取35%佣金,乙方分配65%佣金。佣金提取时间:每笔业务结束,甲方收取佣金(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按65%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不低于乙方销售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达成交易,乙方同时也不得以底价以下售价对外销售商品,保护甲方的合作权益。
九、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按照《拍卖法》的规定,确实保证拍卖行为的合法性和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并对自身的违规行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