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沙子水泥的合同范本(精选3篇)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GB175—20xx标准。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
交货地点:卖方工厂交货,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委托提 货车辆在卖方工厂提货期间,因装运袋装水泥整包、盖篷布、或移动车辆等业务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运输单位负责,卖方不负责该等责任和义务,与该等事项有关的一切责任由买方负责。运输:买方自理;交货后一切费用(包括交货时的卸货费和运杂费)由买方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量办法:
水泥计量以卖方工厂磅单为依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水泥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七、供应方法:
买方以书面或传真方式提前 2 天通知卖方日供应数量,双方共同确认后组织发货,装车按照车到达先后顺序装货;在供货期间,如遇集中采购,买方须提前一周书面申报需求量,经卖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停限电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厂设备的检修、故障,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期内,合同价格指买方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付货款执行的价格。 卖方出票方式:一票制。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xx)第10.3运输与贮存要求,水泥自卖方交付买方后,买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妥善运输、仓储、保管,确保最终水泥产品使用者使用的水泥均为合格的产品。水泥在买方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过程中淋雨或受潮或与其他水泥混杂或其它原因,导致买方从卖方购买的海螺水泥品质发生变化、不符合国家标准,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买卖双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条款秘密的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违约方向第三方泄露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执行本款第 1 项方式。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买卖双方签订廉政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名称(章): 卖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乙方所供产品为淄博五松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松山”牌PC32.5水泥,须符合工程所在地质检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要求,随车携带材质证明文件。若材料抽检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相关费用
双方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前结算实际供应量,全款付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上述报价为含税落地价。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将材料所需计划提报与乙方,乙方在计划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五、计量方法及验收标准
1、甲方收料单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实收量。
2、货到工地码垛堆放整齐后双方现场验收签字视为无异议,有抽检要求的以现场质检站指定检测中心出具的抽检报告为准,如因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六、双方的主要责任
1、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规定;
2、双方约定若有其他需求,产品、价格、质量经双方协商后供货,结算依据、付款方式同本合同。
3、若市场价格有变动,双方就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添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买方:
卖方:
买方因业务需要,需购买卖方水泥,形成如下协议:
1、水泥品种、包装方式、数量: 。
2、水泥价格:水泥出厂价格 元/吨;运费价格 元/吨;到位价格 元/吨。如市场发生变化,卖方有权对以上价格进行调整。
3、生产厂家: ,如有变化以卖方确认的实际供货厂家为准。
4、运输方式及单位: 。散装水泥以卖方生产厂家出厂过磅检斤单为准;袋装水泥计量执行国家标准。
5、指定收货单位(或个人)及地点: 。
6、付款方式: 。若买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的,则承付期限在三个月期内的,则买方购买的相应金额的水泥出厂价格对应上涨5元/吨,承付期限在六个月期内的,则需方购买的相应金额的水泥出厂价格对应上涨10元/吨。卖方有权根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变化,适时对前述加价政策进行调整。若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则卖方有权根据买方支票及资信情况确定具体发货日期。
7、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发票种类: 。
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则买方自应当付款之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未付款部分的水泥单价在原价基础上每日上浮0.3元/吨。
8、违约责任:(1)买方保证此批水泥用于终端客户(□股份关联客户 □商混站 □重点工程 □一般工程 □水泥制品 □农村/家装建材店 □零星客户 □公共关系 □水泥制造商)且 地区使用,若买方违反上述约定,则卖方有权对买方已经购买的全部水泥收取双倍货款;(2)若买方所交付的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存在虚假、伪造、变造、空头或其他瑕疵导致卖方无法贴现或无法按时收回货款的,买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除支付全部应付货款外,还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验收质量标准:以承担卖方供货任务的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执行标准为GB175-20xx。
10、本合同作为买方每次向卖方订货的凭证,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签订长期合同,在未签订新合同之前,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编号为 《水泥买卖合同》与本合同不抵触的条款继续有效。
11、因履行本协议所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