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答辩书(通用4篇)
答辩人:(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与联系方式)
关于答辩人和申诉人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合同争议,答辩人现就申诉人的仲裁申请答辩如下:
一、对申诉人申诉的某些事实的澄清。
二、申诉人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理由
三、答辩人的要求
1、驳回申诉人的各项______要求。
2、申诉人应补偿答辩人因办理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
3、仲裁费用由申诉人承担。
此致
______仲裁委员会
附:1、证据:
2、本答辩书副本份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人: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区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马______,该公司经理。
被答辩人:_______市______设计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该院院长。
______市______研究院申请仲裁设计合同,追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20__年4月25日签订了《(20__)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4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20%)。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20__年8月1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就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辩:
一、申请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设计费6万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国家计委编印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中第十七条的规定,“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20%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30%,施工图完成后付50%。申请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见书》,并不是初步设计书,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分歧意见之一。根据规定,初步设计书应具有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备、结构、电器三个专业的图纸。而申请人只交付方案意见收由我公司审批,没有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及三个专业图纸,我公司认为申请人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因此不能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另外,就我公司与申请人设计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6万元”。此合同之规定也是指初步设计书完成后付设计费6万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见书”完成后即付6万元。作为申请人来说,他们完全懂得“方案意见书”和“初步设计书”的不同概念和内容。而申请人却把两个概念及内容混为一谈,向我公司追索6万元,既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我公司拒绝申请人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据此,申请人请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逾期违约金0.3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规定“写字商住楼的基础图,是在设计方案认可后两个月及收到勘探资料后一个月后交付施工图”,而申请人在我公司对方案意见书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违反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规定,这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担申请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根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设计费”。又规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依据以上条款规定,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支付4万元定金,并且申请人也提交“方案意见书”,双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请人毫无理由扣我公司的4万元定金,天渊之别国收取方案设计费6万元。我公司认为该定金应抵作申请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见书”的设计费用。
四、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3000元,作为资金使用,该示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申请人如数返还。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市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名称: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我于 年 月 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现就申请
人 与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人仲案字〔 〕第 号),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申请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附件:1. 答辩书副本 份,每份 页
2. 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份共 页
答辩人(盖章或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仲裁答辩书》使用说明
一、文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辫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答辩人提交答辩意见使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答辩人应当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答辩内容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概括其答辩意见的要点,如争议事实、处理经过、计算标准、对申请人仲裁请求是否认可及反驳理由等,不够可加页。
3.答辩人应按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答辩书及证据副本。答辩书由答辩人签章,答辩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答辩人:
答辩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申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
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答辩书副本____份。
2、其它证明材料___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