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辜会谈共同协议【汇总三篇】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精选3篇)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篇1

甲方:乙方(家长):

甲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必须诚实、信用、认真、负责,做到教书育人的目的。

二、甲方需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利用个人业余时间担负家教工作。

三、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不得无故,擅自早退。

若甲方家教时间与上课时间相抵触,需争取乙方同意才能去上课。

四、甲方必须在其家教范围内完成对乙方子女教书育人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等。

乙方义务与任务:

一、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教育学生,并配合必要的参考资料及有关学习资料。

二、乙方可以监督甲方家教,必要时进行考核。

三、乙方必须及时付给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四、对上述甲方职责中,甲方如有不遵守,乙方可以适当采取措施,如:提醒、减工资、严重者可以开除甲方。

计酬方式:

付款形式:

家教时间:

双方签字: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篇2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海基会)辜与_____关系协会(以下简称海协)汪会长代表_____于本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进行会谈。本次会议为民间性、经济性、事务性与功能性之会谈,海基会邱副董事长与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副会长兼秘书长邹哲开等参加会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年度协商议题?双方确定今年内就"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有关共同打击海上_____、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两岸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及"两岸司法机关之相互协助(两岸有关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暂定)等议题进行事务性协商。

二、经济交流?双方均认为应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互补互利。双方同意就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问题,择时择地继续进行商谈。

三、能源资源开发与交流?双方同意就加强能源、资源之开发与交流进行磋商。

四、文教科技交流?双方同意积极促进青少年互访交流、两岸新闻界交流以及科技交流。在年内举办青少年才艺竞赛及互访。促成青年交流、新闻媒体负责人及资深记者互访。促进科技人员互访、交换科技研究出版物以及探讨科技名词统一与产品规格标准化问题,共同促进电脑及其他产业科技之交流,相关事宜再行商谈。

五、签署生效?本共同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三十日生效实施。?本共同协议于四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_____关系协会会长汪、唐?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邱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篇3

甲方: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____。

包括各种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

暂定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

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

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

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

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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