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_____er_____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 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 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 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 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 %为限。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石化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
第二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需方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材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售货商品的相关批发价:
1、 甲方公司向乙方购买华西村铝塑板。
2、 甲方所采购板材单价见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乙方如需调整产品价格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3、 乙方的商品报价含17%增值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二、 商品的质量保证:
1、 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板材样品到甲方封样,并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3、 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产品售后批量质量事故,经甲乙双方调查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4、 在来料检验、产品制作、用户使用中,由于乙方产品技术、质量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多次投诉,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每次的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 技术资料提供办法:在提供每份订单的同时,以传真的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的尺寸颜色等要求,如因乙方理解有误或在制作前未对订单清晰度提出异议或乙方原因加工出错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数量及时间:
1、以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采购订单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必须及时回传确认采购订单,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甲方沟通;4小时内不回传,视同确认。
2、乙方发生可能影响其供货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3、如乙方逾期交货,每天按未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偿付给甲方作为逾期违约金。如由于延误交货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法:
1、运费由乙方承担,到甲方仓库后装卸人员由甲方提供。
2、产品交付的数量以乙方送货单加甲方(仓库)签字为准。
五、包装要求:完整简易包装。
六、产品验收方式:
1、 乙方送货时,甲方指定专人验收货物的数量及破损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质检员按样品进行验收。
3、 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生产,甲方退回其产品,乙方按要求进度补货。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月的25号将当月发生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下下月的25号支付此款(发票到后60天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对订单所定产品的数量与产品其他要求更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此损失,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更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按本合同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违约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在不可抗拒发生后的当日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拒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的证明。
3、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
3、合同生效后的订单、双方代表签字的补充合同、技术图纸、实物样品都是本协议的附属,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01-20xx年3月31日止。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东莞XX公司(以下简称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XX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XX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1 1F B A,GD E BDG,.11, FA EE,E .收货联系人:阿莹EFE
Ae: FA:0085X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XX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XX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年。
1
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事宜,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物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商标、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见 “采购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采购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含安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清单”执行期内,清单内的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1.3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 “采购清单”中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为准。
1.4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授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发出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4个月止。
2. 交货时间
2.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2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清单”后,必须按 “采购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清单规定的地点。
2.3 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甲方计划号)及当次“采购清单”;并同时按采购清单开具普通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与甲方计划号)。
3. 交货地点
“采购清单”约定的地点。
4.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采用支票或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4.1乙方按照“采购清单”送货后, 各条线路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完整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的货款;“采购清单”中要求分批送货的,可在当批货物送齐后办理支付。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正式发票正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5.侵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 包装和装运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7. 质量标准
7.1 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7.2 以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8. 验收与质量保证
8.1 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合格证书、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非标产品收货按图纸收货。
8.2 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8.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计12个月,如“采购清单”有不同约定的,以“采购清单”的约定为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7天内负责修复或更换,修复不好或经过三次修复仍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化工类物资按照出厂时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限,交货时物资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质期内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时间。
d)、乙方履行其服务承诺。
9. 伴随服务
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 违约索赔与赔偿
10.1 误期索赔
10.l.1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交货超过6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甲方有权:
1) 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或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10.2 质量索赔
10.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甲方退货,乙方应将甲方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0.3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0.4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0.5 乙方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产品责任事故适用相关法律的制约。
10.6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1. 不可抗力
11.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
(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合同变更与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2.2 采购物项的调整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提供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2.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 税费
13.1 根据中国政府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3.2 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4.2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买卖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或主要项目分包出去,
2)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3) 如果乙方未能在清单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5)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15.2,15.3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相同或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5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30)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6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7.2 “采购清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专用章”和乙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银行费用
在甲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0. 其它
20.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0.2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0.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标段委托乙方施工,现双方签订意向协议如下:
一、 合同工程范围
施工范围:暂定K10+600~K11+700标段范围以内的施工图纸中所有土建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等以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临时道路等全部临时工程及措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义务和责任。
二、合同工程造价
预算价约1.1亿元。(以最终完工结算价为准)。
三、管理费计提方式
1、计提管理费方式:按乙方所完成项目上报经业主批复的总预算价(税金除外)为基数,总承包部收取 以后,甲方另外收取 。如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则甲方奖励返还乙方1个点的管理费,则实际收取 的管理费。
2、税金按预算价单列,业主自行扣缴,不计入管理费提取基数。
四、计量方法
每月计量签证由分包队伍按总包部要求自行编报资料,并找监理及过控签字确认,最后将签证好的资料整理后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汇总统一对上报量。
五、合同计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按总包部结算清单计价提管理费后办理结算,在收到总包部支付工程款后15内支付给乙方。
六、材料管理
所有材料(除集团路桥总包部统供材料)均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需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书及材料明细票据。若部分材料需项目部采购则按实际采购价的4%采保费计。
七、 渣场
原则上渣场由乙方自行选择合法的渣场;若乙方需甲方配合征地,则乙方需提前2个月选定好场地,该场地必须为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地,并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征地。其征地费用甲方按总包部结算金额计提管理费后为乙方办理结算。乙方自行选择的渣场必须为合法的渣场,若不合法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 施工道路
为本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均由乙方自行修建。
九、测量
测量由分包队伍自行负责,项目部提供控制点,其余由分包队伍自行负责。
十、保证金及保险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3%,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以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供给甲方。
2、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与总包部同步;另外增加进度保证金1%(包含在管理费内一起计提,满足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部视分包队伍实际施工进展情况按季度考核后返还);竣工资料保证金0.5%(竣工资料交后并达到移交要求后返还)。
3、乙方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变更索赔
若现场发生变更或索赔,则由乙方自行收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由甲方整理统一上报。变更项目单价原则与主体项目同步。
十二、预算、方案、签证及评定资料
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预算、工程量计算、图纸会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评审、签证资料、质检资料、竣工资料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审计工作
乙方无偿配合该项目的政府审计工作,并代表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者总包部对审计单位的签字,乙方有权拒认。审计扣减的费用由分包队伍承担。
十四、资源保证
1、 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如果施工进度、资料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首先无条件增加人员、设备,先保证进度,以后再谈索赔。
2、 材料需要提前一个月备料,否则甲方提供备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业主、咨询机构、监理、总承包部、项目部及现场管理机构下发的各项制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以下简称需方)签订时间:20xx年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号: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95%其余5%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项目公司:
鉴于本协议双方经友善协定,双方同意在全国各地设立公司(如何设立,设立多少家见下文)作为运营平台,以_________项目为主营业务,经营基于____行业的_____产品及以及行业解决方案等。运营目标:________________。
第1条合作方式及运营方向
本协议合作双方同意,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万元,公司的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投入。
甲方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由乙方负责该公司的全盘经营,成立初期使项目公司取得___________产品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的1级代理权。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整合社会各高层资源,资金资源,厂商资源等其他资源,使之成为一支高效,团结,纪律严明的战斗团队,为项目公司的发展提供充分保障。
项目公司的其他科技产品乙方负责建立销售网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项目公司在代理领域的品牌文化,为在市场运作过程中取得其他引领行业的高科品牌产品的代理提供战略平台。
乙方实施以_______为核心行业整体的解决方案和运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其他方式)一支科研团队并领导该团队逐一完成___________产品在不同行业领域中的解决方案,为项目公司的____提供充分条件。
第2条本协议双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人组成项目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人担任。乙方在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战略下自主经营,自行运营团队,并向董事会负责。
2、甲方须按经营计划或实际业务的需求确保(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乙方根据实际的经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下月的资金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计划书的10天内拨入指导帐户。乙方在第一阶段所有款项须通过甲方指定帐号(_______)进出。
3、乙方应遵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每月向董事会提报经营总结、计划及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计划书执行。
第3条项目公司的阶段划分及目标
项目公司的经营目标分为两个阶段: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第一阶段,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①、建立一支针对科技市场或者科技产品有敏锐判定力的稳定的经营队伍以及基本配套的营销、技术和行政管理团队。
②、建立规范的经营体系包括:行政(文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技术(项目)管理、业务管理等公司管理体系。
③、实现项目公司营利_______万元。(具体以公司董事会的经营计划书及目标书为见:附件1)
④、至少建立家分公司,分公司须具有对_______个核心行业形成一定的技术引导力及特定行业的解决方案,具有确定的盈利模式。(具体以公司董事会的经营计划书及目标书为见:附件1)
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乙方引导科研团队逐一完成___________在不同行业中的解决方案,将目标公司及分公司运作上市做好充分准备。
第4条该项目公司的利益分配
项目公司所有的经营投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第一阶段项目公司的投资风险。甲方持有该项目公司的%股权,乙方持有该项目公司的%股权。第一阶段项目公司净利润分配权甲方占%,乙方占%(乙方应得的利润分配应至少置留%用于第二阶段时的股权投资)。
第一阶段经营目标达成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率分配项目公司的股权,双方按照以上比例共同投资经营,共担投资风险。甲方同意在适当的时候降低持股比例,将部份股权转让给除乙方外的目标公司的其他高管。
第5条本协议其他事项
本协议双方需对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合作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或泄漏,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给项目公司或合作双方的另一方造成损失等,泄密一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的附件为该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共同构成完整的协议内容。本协议的附件:
(公司的经营计划及目标)。附件如果与本协议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作为该协议的附件,以书面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完毕)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__________)指定供货商;乙方受__________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专业从事的企业,下属项目公司,希望乙方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总承包服务;乙方为专业从事工程施工的壹级企业,愿意承接甲方开发项目的施工业务;双方就工程施工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使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等各个方面的合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甲方开发的项目,每年施工面积约为平方米。
2.承包范围电气及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图纸所包括的工程内容。其中指定分包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除外。
2.1.甲方指定分包工程: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2.2.甲方专业分包工程: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A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A.2取费方法
A.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A.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B.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上述B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B.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B.2取费方法
B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B.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C.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C条款付款的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C.1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其相关文件计算。
C.2取费方法
C.3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指定分包造价的。
C.4其他地区项目另行协商。
4.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_________________影响外立面、无价材料、特殊材料,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明确。
5.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及奖罚:_________________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一次验收合格”,不奖不罚。创杯的奖励在具体施工合同中确定。
7.安全及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执行当地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甲方的《现场管理条例》。
8.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_
8.1保修期时间为两年(防水工程5年);按验收合格且甲方整体交付业主之日算起。
8.2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9.精装修工程另行协商。
10.具体的施工项目确认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基本条款采用甲方的标准合同文本。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
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
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
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方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确定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上。将双方合作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固定,就单一项目和公司具体问题谈签补充或细节的协议,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下进行,不能与本框架协议冲突。
二、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方式
1、甲、乙在签订本协议后,在多个项目或者公司中进行深度合作。单一项目及公司根据投资比在再进行单独的股权分配。
2、甲乙双方保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在双方合作中,甲乙双方均有可能担任某一项目或者某公司负责人或法人。
3、甲乙双方签订的本框架协议谨代表所有深度合作关系及原则。在单一项目或公司中,均按照个人出资比履行公司责任。若甲乙任意一方在单一项目或公司中发生对外责任问题。则另一方在对外作出赔偿后,可在双方合作的其他项目或公司上进行索偿。
4、甲乙双方签订的本框架协议及其他项目或公司的合作协议。甲方双方均指定同一律师拟写,该律师在制作的所有合同上签名认证。若出现其他情况,甲乙双方均可不认可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均有可能出任负责人及法人。当需要单独对外签订任何以项目或公司名义的法律文书时,需得到另一方的授权,由双方都认可的律师拟写该法律文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具体进行日常业务管理,包括人事、业行政等。
2、甲方应保证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所作出的决定不损伤公司利益及乙方个人利益。
3、如遇公司重大业务问题及人事问题,甲方应联系乙方进行协商,再具体商议。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单一项目和公司中具体进行财务管理及对外联络。
2、乙方应向甲方保证单一项目和公司的财务制度完善。
3、如甲方要求,乙方应保证随时公开单一项目或公司的全部账目。
4、乙方在对外联系的过程中,如发生必要或者特殊的费用时,应由单一项目或者公司具体核销。
五、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个人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
1、本框架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管辖。本框架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框架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宜
1、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框架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确认一步确认,除本框架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框架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3、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各自承担其在合作项目项下所应承担的一切费用。
4、本框架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框架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