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因改并联遗留的故障修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协议内的两台电梯并联后出现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现的)故障交由乙方修理。
二、主要故障现象
1、2#梯开门延时过长。
2、操纵箱内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机。
三、修理费用: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配件及其它准备工作,现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2、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电梯使用。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将电梯随机图纸、文件转借给乙方供施工期间使用,并提供相关事宜咨询服务。
2、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对本次维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五年 。
4、在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并联遗留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工程款结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并在90日运行合格后,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将本公司有效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 期: 日 期:
电梯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壹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 合同生效 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 终止合同 ,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使用管理人(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广东省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 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厂家的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续签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零部件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责令乙方改正。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负面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证保养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四)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和标准进行维保的,每延误或不达标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超过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外。
(六)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不当的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箱: 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