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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翁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适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棋逢对手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惩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道德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主,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招待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___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__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__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招待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日内要出终止委托监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__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交免费提供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甲方:
(拆迁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拆唬篲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
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土地为____,房屋用途为____,建筑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证件:______号,地籍:________号。
第三条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产权调换房屋
1、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现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期房(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号以附件二上表示为准),坐落于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为,地上层,地下层。(房屋装饰、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⑴、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⑵、该房屋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⑶、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⑷、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⑸、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内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人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支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差额结算
被拆除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为,由支付给对方。
该款于年月日前结清。
第六条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七条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
1、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当在产权调换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按补偿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过渡方式
乙方按下述第种选择过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选择的方式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1、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
在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为每月元,按个月计算,计元甲方先支付乙方个月,计元,余个月,计元,由甲方在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给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自乙方旧房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计算,发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四个月止。)
2、甲方提供周转用房。
在过渡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甲方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后四个月内,乙方腾退周转用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甲方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条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十一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签于____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
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查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名)死亡,死亡后在__________(地名)留有遗产房屋_____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_______________的遗产应由_______________继承。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房屋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或购房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__附复印件。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栋___层_________面积。
第三条甲方双方应提供资料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应提供常住人员身份证: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期限及要求
1、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乙双方。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季租金为税后人民币房屋出租(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等)。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每季支付,计每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合同签订特殊约定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双方因特殊情况须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通知甲、乙双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房屋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等)。
(2)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租赁本房屋有关的但合同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中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家用电器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改变房屋内的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损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面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对乙方进行__________元扣款。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金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屋內的燃气、电器、家具等设备,乙方应爱护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除人为因素在外,如果是自燃老化导致损坏的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內的燃气、电器设备(如用气需注意室内通风等),注意用气、用电人员和设备安全,甲方不负责人员和设备安全事故。
3、乙方应遵守院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_______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__%,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__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__%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__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农村购房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建筑工程概况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本工程设计为砖混结构马鞍架一层平房两幢建筑,建筑面积___。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币,总建造价格___元人民币。
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结构住宅平房建筑,建筑面积___㎡,院内+-0.0以马路标高而定。
2.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除图纸注明者外,均为240,墙体转角及与隔墙连接处,每10皮砖设墙体拉接筋一处。
3.外装修:院内立面均为瓷砖贴面,色泽自选。院外1:2水泥砂浆加装饰缝拉毛,并白水泥刷白。
4.内装修:卫生间,洗嗽室,橱房立面均贴200×300白瓷面砖。
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纤维素大白粉乱白,刷室内白涂料二遍。所有房间地面均铺地板砖,档次及色泽自定。
5.门窗立樘及油漆:m-4居中樘,m-6靠外墙面安装,其余门均与开启方向墙面平齐立樘并加装木门帖脸。C-1.2.3.5均居墙中樘,c-4与室内墙面平齐立樘。门的油漆按装修而定。
6.屋面由坡屋面和平屋面组成:坡屋面为檩条,木椽,面板,草泥铺设机制红瓦,坡挑檐为铺设棕红色硫璃瓦,平屋面水泥砂浆加防水粉加压抹光。前檐屋面排水采用pvc管排至地面,管径100。
7.橱房餐厅隔断:下为900高120砖墙并帖白瓷面砖,上为铝合金窗隔断。中间为m-4推拉门。
结构设计说明
1.本工程采用条型基础,深度开挖至老土,原土夯实3:7灰土300厚,要求分层夯实。开挖时如遇墓穴或软土,要求另行处理。
2.基础圈梁,压顶圈梁,梁,板均为C20。钢筋保护层厚度:梁25,板15mm。
3.钢筋:“中”“中”分别表示为1,2级钢筋(因打字中找不到符号,以“中”字和“1,2”代替)未注明分布筋为中6-250。大梁中间配置弯起筋一根。
4.门窗洞口过梁均为预制过梁,选用有关标准图集。
照明设计说明
1.采用一相二线50HZ220V电压供电,进户线采用钢制支架架空引来,支架提前预埋。
2.进户线处做重复接地处理,利用上下圈梁钢筋焊接引至地下。
3.导管穿线管保护,在墙,圈梁,顶棚吊顶上面暗设,管径选择:2×2.5,中15,3-4×2.5,中20。
4.配电箱为铁制成品暗装,设置位置自定,暗箱开关核心距地1.4m,暗箱插座核心距地0.3m,橱房,卫生间暗装插座核心距地1.5m或距吊顶0.3m。具体设置位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而定。
供排水设计说明
1.给水设计说明:冷水采用抽井水上屋顶,设置水箱供水。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水。
2.排水设计说明:采用PVC管排水,搞地基时做地沟,小型化粪池,配合土建预留安装洞及套管施工。
部分材料要求
水泥:均使用武山鸳鸯水泥分别为:上下圈梁,坡挑檐均使用425标号水泥,其余使用325标号水泥。
钢筋:均按图纸要求,图纸注明的“中”“中”分别表示为1,2级钢筋(因打字中找不到符号,以“中”字和“1,2”代替),未注明分布筋为中6-250。大梁中间配置弯起筋一根。
檩条:驮墙檩条小头为16公分,空墙檩条小头为20公分。上房客厅与厢房客厅的中间檩条必需放一根大檩条,像桴子一样大。
其余材料:地板砖,立面墙瓷砖,硫璃瓦,木制门,室内白瓷砖等材料甲方自选,自选后形成的价差由甲方找补。
承包施工方式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
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否则甲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20天。
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工程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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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工程开工按合同总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工程其它事项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原材料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压价。
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年 月 日
农村购房合同范本参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 签于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监证:监证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气人:______用气人:_____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燃气管理办法》、《____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
返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店铺面积:_________
签协人:_________签协人:_________
店铺地址: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乙方运输方式:_________
运输送达地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商业裙房的交易信息并寻找买家,协助与购买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
2.甲方应按照成交价的______%或直接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______万元人民币,由乙方提供上述费用的合法发票或承担税金扣除)。甲方付给乙方上述费的支付方式如下:购买方支付首付房款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万元;甲方与购买方进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付给乙方______万元;购买方付清房款时付给乙方______万元;
3.如果交易不成功,甲方无需支付信息费,乙方的相关花费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果甲方跳过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购买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仍要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5.甲方应将与购买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制作备份交由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知悉相关交易情况。
6.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计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建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部分材料;
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开工前三天,支付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______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____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__,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__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____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____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__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的滞纳金。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____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_____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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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__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__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__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__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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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___________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____________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______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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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
.单包工
.包工包辅料
.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________市人民政府第_____号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__。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_____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_____%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________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_____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
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
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
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
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_____%,作为装修定金;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_____%,作为
第一批材料款;
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_____%,作为
第二批材料款;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_____%;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_____%一次性付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打“√”):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 份,房管部门 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日期: 年 月 日
供气人: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
(三)用气性质为。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年(吨/年);立方米阴(吨/月);立方米旧(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时起至时止;或者。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7514";“人工煤气一3612";‘‘液化气一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3.供气人保证在前气压大于等于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元/立方米;人工煤气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燃气计量表;卡燃气计量:衡:或者。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气人:_________(盖章)用气人: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于:_________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_________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_________年9月2日印发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校园内部分D级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招标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经公开招标,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叁万肆仟伍佰元(¥34500.00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乙方报名时的报名费转为押金,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的押金。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____年2月23日开工,于20____年3月8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葛杰善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倪前鹏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局基建办、监察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经过竞标,由 租赁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 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 ,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城市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1.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
2.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
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第三条?工程_____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
第四条?甲方交款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
4.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
5.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
6.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7.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8.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
9.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
2.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
3.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
4.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
6.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7.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
第七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_________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
1.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
2.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
3.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
5.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7.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_________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茶楼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茶楼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每年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签定后_________天内将租金一次性交给出租人。但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税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茶楼的修缮
由乙方进行茶楼维修和修缮,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但不得破坏茶楼主体结构。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缴纳;。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8.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间乙方经营行为、债权售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责承担。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金按每年递增百分之执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长沙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