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行政复议书(通用3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履行。)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盖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___________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__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__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__)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__)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__】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__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__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__)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县公安局怎么写立案行政复议书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行再字第 号
抗诉机关 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 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行 字第 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写明进行再审的根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简述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或者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诉要点)。
经再审查明, (写明再审确认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 (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察院抗诉或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仍然维持原判的理由)。依照 (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本院(或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行 字第 号行政判决;
二、 (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写)。”
第二、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本院(或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行 字第 号行政判决第 项,即 (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或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行 字第 号行政判决第 项,即 (写明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三、 (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写)。”
第三、仍然维持原判的,写:
“维持本院(或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行 字第 号行政判决。”〕
(对全部改判或部分改判而变更原审诉讼费用负担的,写明原审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双方如何分担)。
(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或者上级法院提审的,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