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参股经营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_____》、《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
二、股东及其出资参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_____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参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参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国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
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
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
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
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
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
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
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20年。
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
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
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香港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一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几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人数:_________________共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岁、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制造民用家具、办公家具、客户订制家具、现场量身订制家具
第三第、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线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1/4~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或其他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甲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共同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共同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年月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动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能分割;
第五第、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但不参与管理工作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六第、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_________________
①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_________________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②不得在合同不利时退出;③退出时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4~
3.股份的转让:_________________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同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_________________①对外开发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④支付合作债务;⑤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投资的财务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第、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用本公司的产品到第三方同行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同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_________________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同关系;③合作事已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3/4~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在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