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保险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片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_________》(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_________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在电影片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第三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________日起_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参与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本着恪守职业道德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特制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甲方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简称客户)与乙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经纪费用。乙方按照同甲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与客户签订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经纪费用。
2、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及其他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业务。甲、乙双方还将积极发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
3、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项目、方式、费用支付及一切相关事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于本合作协议之后。补充协议应建立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同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有损害乙方的经济利益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合作业务。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3)甲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乙方共同维护和发展保险市场。(4)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将乙方优先推荐给相关客户。(5)甲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障客户的正当权益,有责任保守甲方与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合作业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转让。(3)乙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维护和发展教育保险市场。(4)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直接与甲方介绍的客户达成保险合同,但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除外。(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推荐的客户的合理投保要求,但经审核不符合乙方承保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除外。(6)对于甲方提供的客户,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
(三)、保险产品
1、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业务的开展,由甲方提议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为有必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需新创保险条款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作、产品开发、产品报备等方面的帮助工作。
2、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业务的开展,邮方提议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为有必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需新创保险条款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作、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帮助工作。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使用或单方修改后使用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保险产品。
4、乙方在收到缴付的保费后,应及时向甲方支付经纪费。具体经纪费支付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保密条款
1、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无效或撤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的机密或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本协议中所提到的机密及非公开信息包括:(1)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相互提供的各种资料、数据。(2)投保方(及被保险人)个人资料。(2)双方磋商中涉及投保方案、参保人数、金额、时间、期限等保险服务信息。(4)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等。(5)一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书面资料。
2、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印刷、传播或通过广告形式散播与对方有关的机密或者非公开信息。
(五)、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协商一致后变更协议内容。协议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如本协议进入延续期,在有效延续期内,任何一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__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该就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对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提前___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河向对方追偿由于其违约给本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本协议终止后,对于终止前所签订的而仍未到期的保险合同,甲、乙双方仍须承担各自相应的义务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必须在协议终止之日起___日内无条件归还对方给予的重要凭证和其他机密文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乙方。(2)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3、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单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1)避开甲方直接与甲方介绍的客户订立保险合同。(2)经甲同意,方改变对客户的承保条件的。(3)未按约定支付经纪费。
(七)、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___年。
2、本协议期限届满前日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另外一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 (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指定(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联系到乙方。
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否有偿。
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业务范畴
音乐活动
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方进行表演;
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方进行表演;
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活动;
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演艺活动
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为乙方寻找参加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节目、综艺节目、网络节目、视频节目、网站节目、真人秀、电台节目等)录制的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为乙方寻找参加其他戏剧、歌舞、小品、晚会的演出机会,或作为嘉宾、主持人等身份参加,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广告、代言活动
为乙方接洽广告、代言等活动(包含平面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新媒体广告或应用于其他媒介或其他载体的带有宣传性质的广告拍摄、代言活动等),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乙方确认其所有的广告、代言活动均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维权,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救济手段。
策划及宣传推广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个人简历信息,并保证与乙方对外宣传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提供的简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学历、获奖、从艺经历、社会关系及背景、家庭主要成员信息、个人特征、兴趣爱好等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一切信息。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合同期间产生新的肖像、剧照等亦应交由甲方归档管理。
合同有效期间,为宣传乙方的艺术形象,扩大乙方的知名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在包括商业广告、广告性文章、报道在内的一切宣传媒体及其他宣传品中免费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声音、个人信息等。
为乙方接洽杂志、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兴的媒体平台的采访录制工作。
法律事务代理
甲方代乙方进行商业谈判、草拟、签订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乙方对合同的签署有知情权、建议权,但最终决定权属于甲方。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完全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署本协议,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及聘请律师等。
行政事务代理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其他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著作权
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表演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双方共同享有,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甲方从作品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
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等,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乙方使用著作权作品中能够单独使用的部分,必须取得甲方认可,但乙方享有因此形成的经济收益权。
甲方委托其他方创作和制作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甲方享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取得约定的报酬。
乙方表演及因行使表演权而产生的新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产生作品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由甲方全权代理。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收益分配
收益范畴
因履行本合同,甲方以自己名义或乙方经纪人名义订立的各种商业合作协议,以及履行此协议所产生的扣除相应税费后的收益;
为乙方举办演唱会、发行唱片、单曲等取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收入;
因维护乙方合法权益进行的维权扣除成本后的收入;
其他因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应纳入收益分配范畴的收益;
奖项、奖金收入:乙方获得的奖项、奖金收入归乙方单方所有;但甲方有权将其获得的奖项、荣誉等用于宣传工作;
乙方在此披露【现有的工作事项,以及收款安排】,以上披露的合作收入不纳入收益范畴。
分配比例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内,包含在此期间已经签署合同、正在履行中、已经履行完毕的所有事项所获得的收益;双方按照固定比例,即甲方:乙方=【2】:【8】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满【3】年后至合同期结束,包含在此期间已经签署合同、正在履行中、已经履行完毕且不属于上一条分配的所有事项所获得的收益;双方按照固定比例,即甲方:乙方=【3】:【7】的比例进行分配。
以上收益分配比例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如双方认为应就上述收益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则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确认。
双方进一步确认,由乙方联系并获得合作机会的属于甲方经纪事务范畴的工作收入亦算作收益范畴,由双方按收益比例分配。
支付方式
所有合作收入均应由甲方代为收取,甲方于收到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内,扣除相应的税费、成本后,按照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将乙方收益支付给乙方;
如因特殊原因乙方为收入收取方,则乙方应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内,按照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扣除乙方收益后,将甲方收益及税费成本部分支付给甲方。
甲方收取收益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户号:
乙方收取收益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户号:
若变更上述银行账号,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如因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未通知方负责。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各自缴纳相关税费,倘因任何违税、逃税而引起法律纠纷,对方不需为此负任何责任。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有权利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特别约定
双方对于商务合作中的风险表示理解,如遇第三方违约怠于履行付款义务之情形,甲方亦无须承担向乙方支付分成收益的义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追责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即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可暂停支付乙方分成收益,并优先从乙方的收益分成内获偿。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乙方争取发展机会及业务合作;
甲方应在进行商务洽谈之时充分尊重乙方的知情权及建议权,权衡乙方的工作时间、身体状况、发展定位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签署与甲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授权书、委托书、声明等;如因第三方要求,由第三方与乙方直接订立商务合同,则甲方有权以乙方经纪人的身份共同签署该合同;
乙方在甲方实施本合同项下之经纪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建议权,但最终决定权由甲方享有;
乙方应积极履行甲方以自身名义或乙方经纪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获得分成收益;
甲方指派的经纪事务负责人未经甲方许可不能随意更换;如乙方认为其工作、服务不称职,可要求甲方予以更换,但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及证据给甲方核实,由甲方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更换;
乙方应注意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包括但不仅限于拥有良好的仪表、举止、言行及礼仪等,不得出现吸毒、嫖娼、道德败坏等负面新闻;在公共场合应尽力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双方形象的行为或言论。
声明、承诺和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约;
甲乙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合约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而无遗漏的;
甲乙双方同时向对方声明和承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与任何双方已经签署的合同或需承担的任何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合同双方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
甲乙双方同时向对方声明和承诺本合同签署后,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或履行与本合同有任何义务相冲突的法律文件。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分成收益,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足额支付,应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因特殊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分成收益,如因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亦应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合作事项的独家性、排他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自身名义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本合同第二条之合作内容的,则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全部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怠于履行甲方以自身名义或乙方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导致第三方追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分配给乙方的分成收益内扣除损失部分,如分成收益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乙方怠于履行的合同之总金额的【30%】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如因乙方的承诺保证不真实,导致本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乙方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严重影响乙方及或甲方形象和声誉;或乙方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诋毁、贬损甲方商誉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内涉及的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及守约方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合理支出等。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提出续签要求的一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与乙方优先续约的权利。
如出现本合同有效期已满且双方不再续签之情形,但甲方以自己名义或乙方经纪人名义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履行义务、收益分配等尚未履行完毕的,双方均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至完毕并分配收益。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但应法律要求必须公开的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已经公共渠道公开。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难以履行的,不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材料以及证明该事件的文件。
不可抗力发生后,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以及损失承担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就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出现如下情形,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拒不履行;
乙方拒不完成甲方为其接洽的工作或商业合作,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
乙方已无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因被司法机关处罚或因身体、心理状态等原因已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方如因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为乙方及其文学作品进行推广宣传的费用、为乙方进行商务谈判及签约的费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赔偿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合理支出等。
法律适用及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而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于首页记载之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甲方:
代理人: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