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_______________占地约____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__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__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______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____%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________%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____________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暴动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宗旨,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就“工程施工队阶段性支持加盟商”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并签订本协议。合作期为3个月或累计产值超过60万元人民币。 合作协议期限: 甲 乙双方的合作为阶段合作,合作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续约双方则需另签协议,协议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一、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监督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人员进行管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寻找宿舍,供乙方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负)
2、 甲方有权给乙方确定材料品牌的使用。
3、 甲方有权负责给乙方确定合同提成比例。
4、 甲方负责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三、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工人解决住宿问题。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工程施工队的合同提成比例,确保施工队的利润。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帮助工程施工队与客户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队工人的稳定。
四、乙方责任:
1、 乙方派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 现场文明
2) 工艺做法
3) 规章制度
2、 乙方保证所派出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1) 熟悉各工种的施工工艺
2) 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强
3) 熟练掌握各种单据的填写
3、 乙方保证所派出人员对东易日盛企业文化有较深的认识。
1) 负责人以上施工人员对东易企业文化有较深认识
2) 工人能够认真执行东易日盛各项规章制度
3) 能够按时参加公司培训及考核
4、 乙方不须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的各项要求。
1) 工艺做法(国标)
2) 成品保护
3) 材料验收
4) 表格填写
5) 阶段验收
6) 工地营销推广
5、 支持效果
1) 达到东易日盛集团公司样板间要求
2) 客户满意度应在90%以上
3) 优良工程比例100%
五、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1) 如果配有材料库且不发放首期款,如没有材料库,则按
工程报价的60% ╳ 20% 领取首期款
2)中期款按15%提取中期款
3)尾款、其余款项待竣工后且客户交其尾款后付清
4)质保金为3万元人民币,从每个工程中扣除该工程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5)如3个月内产值在60万以上,按60万的5%扣除维修保证金
6)3个月内不能达到60万产值的,按实际发生产值扣除维修保证金
7)双方如继续合作,维修保证金可累计
六、材料领用
1、 如公司有材料库,乙方每个工程材料领用比例不得低于25%,不得高于40%(根据当地情况双方协定)
2、 公司没有材料库,甲方应指定品牌、地点并以统一结算的方式提醒乙方到该处领用材料,乙方不得偷梁换柱欺骗公司及客户
3、 如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领用材料,一经发现处以该材料单价10倍以上罚款
七、协议终止
甲 乙任何一方终止合作协议,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承接甲方的所有装饰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执行完毕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乙方的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八、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纠纷处理
甲 乙双方因本合作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合作期限:
自 年 月日—— 年 日 月。
甲方:
代表人签名:
日期:
乙方:
代表人签名:
甲方:______身份证: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______
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
二、合作期限
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年-月-日开始,至20--年-月-日止。
三、投资要求及规模
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丙方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四、出资要求
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
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
六、退伙或转让出资
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
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时,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时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
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牛津___国际集团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欲投资开发徽州区西溪南镇所属万亩低缓地(详细四至范围见合同附件规划图纸),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所属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完成该地块的测绘、规划工作,并制订出合法的规划图纸。
2、确保该土地的规划符合西溪南镇、徽州区、黄山市等政府的整体规划,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规划,而导致该土地用途发生实质变化,影响乙方的经营决策。
3、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镇为"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示范乡镇"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完成上述地块有偿使用、征用等工作,确认上述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为 所有。
6、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成立 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并依法确认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为该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 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 万元人民币后,在 日内,完成公司的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甲方为履行上述义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皖政(20__)60号】、《关于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__)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甲方前述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须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定金 万元(记帐帐户:徽州区财政局,开户行:___农行;帐号: )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日内,支付 万元人民币,与乙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占有公司 %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3、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金增至 万元。
4、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项目选择。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经营由项目公司负责,社会事务,政府服务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镇人民政府负责。
2、甲方兑现已出台,今后将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退回已收款项并赔偿乙方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往返出差费用、住宿费用、交通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合同终止。
2、因乙方应未按期履行义务,则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终止。
五、其他条款:
1、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起诉讼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