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月日
合资人:(签字)
甲方(技术入股人):
乙方(区域合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行技术入股联合经营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就开办养生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经营平台能力,实现养生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拟成立养生馆的基本情况:
1.养生馆名称:__ __ _____
2.组织形式: 合作经营__ ____
3.注册资金:_ ______
4.注册地:_________
三、职能和合作经营范围
1.养生保健经营服务:“--通”“-调理”;
2.养生专题知识讲座;
3.针对“五通”“一调理”的特色经营,延伸的相关产品(药品、影牒、书籍等经营性产品);
4.加盟开发与会员制经营管理;
5、养生保健网店运营。
四、合作期限及条件与方式
1.双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乙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件,硬件的开发项目。
3.甲方利用自身技术开发力量,开发乙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5、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从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合作保证金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合作经营的养生馆,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3、合作经营期间,双方应以诚信为本,相互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经营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经营 养生馆项目,并允许乙方扩大生产或建立养生馆分部(公司)。其推广营销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技术研发与指导、专题知识讲座、员工的培训、协助营销、养生资料(书籍)编撰。
3、甲方对养生馆使用的外购产品与材料以及研发的产品所需数量应如数报送乙方,实行财务公开,甲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4、在合作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5、合作期内,因甲方技术问题在一年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导致长期亏损,解散时,甲方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6、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经营场馆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场所、经营设备、人员、水电配套、启动资金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人员招聘和前期
材料费)不低于 万元。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合作养生馆独力承担,不足部份由乙方垫资补足。
2、乙方应在协议生效日后60日内完成经营场所的租赁及设备与水电配套,人员招聘,启动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新产品)应首先进行市场评诂和通过相关论证。
4、乙方全权负责养生馆的经营、管理,全力支持甲方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六、股权及收益分配
养生馆属于双方共同开发和经营,经营管理与营销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参照国家技术合作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按经营税后利润的4比6确定股权,并按此比例进行分成,其中: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正式开业后的初期经营收入不产生利润或亏损,收入不能支付继续经营费用时,不再由乙方独立承担,则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合作期间,合作养生馆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作财产,为合作经营使用。合作财产在合作期未满不得清算与分割。
4、合作期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则双方应根据当时的市场条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5、本合作养生馆经营期间税后利润提取5%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再次装修更新、弥补亏损等支出。再提取5%公益金,用于合作人和职工的福利支出。正规使用后或合作期满,剩余的公积金与公益金,经双方协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取。公积金或公益金不属法定提取项目。
6、养生馆筹备期间与经营期间所涉及费用支出归养生馆经营成本。
7、执行经营管理的甲方应当向不参加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报告经营管理执行情况以及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双方为了了解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任何一方有权查阅合作养生馆的财务账簿,经营管理必须做到收支透明。
8、不参加合作养生馆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有权监督执行经营管理的对方,检查其执行合作经营管理的情况。
9、养生馆亏损,按合作人投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七、下列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作养生馆名称;
2、处分合作养生馆的不动产;
3、转让或者处分养生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养生馆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任何一方将合作权向继承人或另外第三方转让时,必须经对方审核同意后,对方有优先权。否则,只能选择无条件自行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解除合约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没有非常特殊原因(如发生人身意外,没有行为能力)不能擅自退出,退出时由继承人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
2、如因经营不善提出退出,除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间积累的财产不得分割归养生馆所有(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还必须承担经营不善的债权债务后再行退出。
3、合作期满或必须解除合约(如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合作养生馆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分割财产。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养生馆内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全部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养生馆内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以及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养生馆的筹备和经营,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甲方的保证金后若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筹备,并开始营业,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养生馆分部,否则,在合作期满后,不退还保证金。
4、合作期内,因甲方技术问题,长期无法支撑养生馆的经营,导致亏损,解散时,甲方保证金作为减轻或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十一、其它
1、合作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 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作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 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标准另议。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专利技术相关认证、批文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专利证编号: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20x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块(其中____块为赠送)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资料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带给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见附件1)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取的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光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状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带给的<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四、费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____张(实际收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另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的设计、制作为赠送。)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____元整/年。
五、惩罚条款
1、乙方在该向导导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职责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4、以上三条款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1、甲方<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转移给新公司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
2、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3、附带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
4、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转移给新公司使用的专利,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5、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6、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三方设立公司所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新公司有关人员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有关人员。
8、新公司:指甲方、乙、丙三方共同设立的_______公司。
第二条、股权比例
1、甲方以为其所持有的_______专利所有权(含/不含附带技术秘密)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新公司,三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经三方认可的_______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专利价值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_______。
2、乙方以货币、实物资产等出资,经三方认可的_______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资产价值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_______。
3、丙方以_______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经三方认可的_______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土地价值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_______。
第三条、附带技术秘密
1、为保证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专利产品的质量,甲方提供如下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技术秘密新公司须向甲方支付/不支付报酬,由各股东同意、并以新公司股东会决议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条、全部技术资料
1、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新公司完成_______工作后_______日内,向新公司移交以上资料。
第五条、技术服务
1、为保证专利的正常实施,甲方应为新公司提供以下技术指导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指导服务不折抵公司出资,但须向技术指导人员支付报酬。
第六条、后续技术改进及收益归属
1、对于本专利在新公司应用后所产生的技术改进,分为微小改进、较大改进与重大改进。微小改进是指_______较大改进是指_______重大改进是指_______。
2、对于微小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对于较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按照改进程度、给公司带来收益、利用公司条件的程度,向改进人支付一定奖励,奖励数额另行约定对于重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改进人/新公司/专利权人所有,公司需向改进人/专利权人支付技术许可费用。
第七条、专利许可
甲方专利权入股新公司后,若新公司向其他公司许可实施该专利,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三方协商一致/代表_______表决权股东通过。
第八条、专利无效
1、在甲方专利权时效期限内,第三方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异议,并经专利局裁定/法院裁判后该专利确属无效的,不再按本协议前述约定享有权利。
2、若该专利在认定无效后,可认为是一般技术具有使用价值的,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作方式若已无技术使用价值,则各方可以解除专利入股合同。
3、对于专利确定无效前,甲方因此而在新公司获得的各项收益,甲方不再返还新公司及其他股东。
第九条、保密约定
三方约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外,所涉及的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以及本合同内容,未经三方共同许可,任何一方向他方透漏的,均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泄密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条、甲方原有生产能力及设备
1、在本协议生效/新公司投产后,甲方不再生产本协议项下的专利产品。
2、甲方原有生产能力与设备作价_______万元,由新公司购买。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1、甲方在新公司派驻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监事,_______名生产技术人员,_______财务管理人员。
2、乙方在新公司派驻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监事,_______名生产技术人员,_______财务管理人员。
3、丙方在新公司派驻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监事,_______名生产技术人员,_______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解散
1、公司解散时,若专利仍在专利权期限内,新公司须将该专利权仍转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东有协助义务。
2、公司解散时,在公司存续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并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各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承诺、保证的行为,即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应返还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四条、有关税费承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由本协议各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所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份,报_______机构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