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汇总35篇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精选35篇)

内容导航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4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5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6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7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8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9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0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1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2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3医疗服务合同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5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6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7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8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9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0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1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2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3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4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5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6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7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8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9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0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1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2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3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4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5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黔西新城医院

乙方:_______地址:

甲方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医院碎石(外科)托管给乙方经营, 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营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3月31日止,将黔西新城医院碎石(外科)托管给(以下简称乙方)开展碎石,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投入,如室内装置、设备有缺陷、损坏或添置由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固定业务用房间壹间,即贰楼门诊(根据甲方医院业务需要统筹安排)。

第二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交纳医疗风险金:地壹万元整(本风险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后貮个月内无医疗纠纷甲方一次性退予乙方。第一年乙方向甲方按每月六仟元整交纳房租, 第二年乙方向甲方按每月柒仟元整交纳房租、电费和水费每个月陆佰元计算。

第三条: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经营的碎石科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体外冲击波碎石科及排石专科药。乙方聘用人员待遇、人身安全自行承担。

二、乙方必须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并经卫生部门注册。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受甲方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为方便群众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开展诊疗工作,不得随便停止诊疗工作 ,甲方同意停诊除外。

四、乙方使用的器械自主购置,但需准入市场的合格产品,所有权归乙方。

五、乙方使用的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采购,保证质量,证件齐全,按有关部门审核标准收费,并由甲方药房统一发放,即病人配药一律凭处方由药房配发。

六、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扩大经营范围。

七、收费一律由甲方收费处统一收取,甲方开具票据。乙方严禁私自收费,发现乙方私自收费无论数额多少,第一次发现罚款1000元,第二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款壹万元。

八、按每月1-30日为帐务期,医院按约定返回给乙方的营业款, 甲方向乙方收取全部营业款5%。税务发票按实际开票的数额3%交纳所得税费(按3%收取所得税,营业税不收取,如国家税率调整或开征相应调整或开征)。乙方在甲方辅助科室检查等的.收入,甲方不计成本按甲方70%,乙方30%分成,医保处方在有关部门给予甲方结算到帐后,甲方才能给予乙方,如果是甲乙双方各自科室医保出问题责任各自负责费用。现金在帐务期次月的15日结算,甲方以现金或汇款方式结算给乙方,甲方不得拖欠每月乙方营业款,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九、乙方在协议期间要遵纪守法和医德规范,必须作好安全医疗.医疗器械严格消毒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用按规定处理

十、本协议如与主管卫生部门的精神体制改革精神抵触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卫生主管部门决定,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乙方所投入的设备归乙方所有。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再次进行技术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处理的,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 日确诊率,如 日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 %以上(二级医院 %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 %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 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

第二十六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5

乙方:

为了推进医院的发展,改善医院泌尿外科诊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扩大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服务范围,给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专科治疗康复环境,解除广大患者的疾苦。经双方协商,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决定由乙方投资医疗诊治设备和技术,和甲方合作开设碎石科,开展体外碎石及配套服务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管理期限。

1、合作管理方式为:甲方提供经合法审批的医疗范围及场所,乙方提供具体的管理模式。

2、合作期限:自20______年12月1日至20______年11月30日,到期后乙方有合作优先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病人的挂号收费,为碎石科提供病历本、处方、检查申请单、工作服、药袋等日常工作所需的医院通用消耗品。

2、保证正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发展,保障碎石科的正常工作秩序。

3、提供两间总面积不小于50平方医疗工作场所并配套供水供电。

4、协调办理合作项目的审批相关手续,以及相关管理当局的关系。

5、在合作期间,碎石科属本院科室,由甲方统一行政管理,享有同其他科室同等的权利(如农保、医保等)。患者需要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医保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报销手续和报销金额。

6、按期履行合同要求支付乙方的经营收入。

7、合同期内不再购买同类设备,不得开设相同科室。

8、必须协调处理合作项目产生的医疗纠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视同仁,全院一体化,甲方医护人员必须配合乙方医护人员正常接诊,碎石范围的病人必须在本院处理,不得往外院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科室专科业务的推广及广告宣传。

2、负责科室内部管理和日常事务。

3、负责购买科室医疗设备、提供技术指导和设备维护,并全额承担费用。

4、按期取得应得的.经营收入。

5、科室人员由乙方聘用,工资由乙方全额承担,工作人员须有执业证及资格证等,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做与本科室无关的业务。

6、乙方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塑造医院的良好形象。

7、乙方经济独立核算,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四、收入分配。

1、碎石科产生的碎石费、再次碎石费、碎石材料费,10%归甲方所得,90%归乙方所得。

2、碎石科产生的影像科检查费、化验费,60%归甲方所得,40%归乙方所得。

3、碎石科产生的药挂号费注射费观察费床位费,80%归甲方所得,20%归乙方所得。

4、合作期内碎石科的收入单独核算,每月由乙方派员协助核算和结算,并在第二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 事宜,由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10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7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二、结算依据

(一)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障   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就 诊

第五条 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 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 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 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 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 5日前将上

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包括必须经患者签名的费用一日清单)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 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

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 年 月 日二○ 年 月 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确保广大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199〕14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相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医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配备至少一名医疗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业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与甲方共同做好指定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配备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甲方可以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乙方应将上海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铜牌挂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的形式,向被保险人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关键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引人注目的地方公布相关收费标准。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乙方向被保险人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特殊服务。被保险人承担自费时,应在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提前执行。否则,被保险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的自费。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和可靠性,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确保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并确保与其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委托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办理门诊登记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核实医疗保险凭证(包括《门诊急诊医疗记录簿(自行管理)》);被保险人在门诊就诊严重疾病时,还应认真核实登记项目。发现医生身份与医疗保险凭证不一致时,应拒绝记账,扣留医疗保险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支付乙方知道其他医疗费用,乙方认真核实医疗保险凭证,并向甲方报告违规行为的,经核实,甲方应奖励乙方。

第八条乙方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认可被保险人在医院或其他指定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种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收回相关违规费用。

第九条乙方应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被保险人配药。急诊处方限1-3天,门诊西药、中成药1-5天,中药汤剂1-7天,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2周内。如果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类药物,门诊处方可酌情限一个月内。

第十条当被保险人要求在医疗保险指定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并应按规定为被保险人提供外部处方。

第十一条乙方经甲方批准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甲方不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商新建、扩建、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疗设备。甲方不支付未经协商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市指定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支付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暂停乙方预付款。

第十五条年底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扣除和分担清算,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乙方分配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报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的变化。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在日对账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甲方应审查上个月的医疗费用;甲方可以暂停或不接受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甲方收到乙方医疗保险费用申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分配医疗保险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停支付、不支付或扣除的审计决定。

第十七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甲方或其委托机构的审查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乙方应合作查看被保险人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甲方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并在10天内接受乙方的陈述和辩护。

第十八条甲方应加强医疗保险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如果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高于预算指标,甲方将重点监督检查乙方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收回违法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甲方可责令限期整改、收回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处给予批评或行政罚款3万元以下:

1.检查、治疗、用药等、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符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结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4.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甲方除处理第二十条外,还可以在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不包括医疗保险结算;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医疗保险结算关系,或者终止本协议:

1.私自上网并申请结算相关医疗保险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结算服务;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

5.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执行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件或凭证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患者,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

8.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甲方发现乙方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还可以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结算:

1.医疗保险基金因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用辅助治疗失;

2.协助非被保险人冒充被保险人就医,结算医疗保险费用;

3.串通被保险人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实施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验证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应按照上海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医疗保险20xx号。10)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以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的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起停止。甲乙双方可在约定期满前一个月内续签约定。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下一年未处理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本协议的有效期(包括延长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在本协议的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要修改的协议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自终止协议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保留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0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徐政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_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______(电话:______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发[20__]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3

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甲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甲方特约乙方为本企业的医疗服务定点医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医疗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供甲方相关部门留存。

3、乙方在为甲方员工诊疗过程中要做到以公平、高效、平价、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质量。

4、乙方为甲方开通_________小时工伤救治绿色通道。

5、乙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将甲方病人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时,应在转诊前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派出相关人员及车辆转送病人至上级医院。

6、乙方为方便甲方病人就医,在甲方需要时可派出救护车,接送甲方病人。

7、乙方在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甲方的帮助请求后尽快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服务。

并不得向甲方收取出诊费。

8、如甲方需要伤残鉴定,乙方可义务协助甲方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残鉴定,乙方自身不提供对患者伤残级别的鉴定。

9、关于伤残鉴定均由社会保障局指定单位出结果,鉴定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患者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乙方只提供甲方患者诊疗服务,患者伤残鉴定等级结果由甲方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

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出面,也不承担对甲方患者的任何赔偿。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员工需要诊疗服务时,为乙方提供就诊人员属甲方员工的身份证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伤者的参保身份证明及详细的参保资料。

2、甲方在重大工伤和严重疾病发生需要乙方救治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救治前准备。

在救治过程中根据救治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四、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1、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参保证明资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报销手续,结算社保应支付费用部分。

2、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非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提供甲方应付费用的相关结算清单。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相关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周内完成向乙方付款。

五、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

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

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调或调解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充分发挥         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             ;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    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     省物价局和     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

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 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保障__所有五保老人均能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其相关规定。

第二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为甲方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执行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应内容及措施,为甲方老人就医提供便利;

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甲方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并成立协调小组,配备2名以上有临床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档案及健康追踪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相关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负责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政策规定、门诊和住院流程、主要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老人个人信息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就诊

第五条老人须持甲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在乙方就诊,乙方收治甲方患者住院必须严格入院准入标准,认真核对身份,甲方经核实乙方有收治冒名顶替行为者,将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老人在就诊、就医期间在住院及治疗方面应给予适当优惠、优待。

第七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者推诿甲方老人前来就诊,由此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致死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依病开药,不得开具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开具药品必须符合规定。

第九条甲方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时,乙方应及时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登记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条乙方对住院甲方老人的医疗费用,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并由患者、家属或护理员每天签字认可。一日清单作为乙方结算的必备依据,甲方应按规定存档,无一日清单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诱导甲方老人接受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如病情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乙方要按甲方规定按时、准确交接有关业务数据,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因乙方未按规定及时有效交接数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老人有急性病或其他病症引起行动不便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派专人出诊,对老人的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执行《__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超范围及费用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业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必须向甲方提供其项目清单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遇有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

乙方要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提供资料。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宁夏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向甲方提供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乙方要主动控制甲方老人用药量。

第十九条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乙方为甲方老人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一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据实给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申请结算。乙方应提前15日前将上一次老人就医统计表及医疗费用凭据报送甲方审核后,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甲方老人,凡乙方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和收费标准,甲方老人均应享受。如有违反,甲方可视为不合理费用扣减。

第二十四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乙方必须在医疗收费收据及电脑数据上如实记载,如乙方不据实记载,导致甲乙双方数据不一致的

其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老人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各楼园老人名单,乙方根据各项体检指标项目,认真为每位老人进行检查,并将各项检查结果汇总成老人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将老人健康档案反馈给甲方,甲方进行存档。

第二十九条如遇到甲方老人请假、就医等特殊情况未及时进行体

检的,乙方应对漏检人员进行体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十一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或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的,甲乙双方应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意合作开展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生产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对患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治(如止血、简单包扎、人工呼吸等);

2、甲方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如伤、患者病情有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支援医院,不得拒绝为甲方任一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甲方如有紧急事故引起的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现场救治;

3、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4、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必须及时做出响应,必要时必须赶往甲方,甲乙双方救援人员必须保持联系,将伤患者交接,进行急救;

6、若乙方现有设备、技术等条件不能满足甲方伤、患者治疗时,导致乙方不能进一步施救的,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他医疗救援服务。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

医院的开业、广告招牌为要约邀请,表明我是医院,我正在营业,如果需要诊疗服务,我愿意提供服务。患者的挂号行为为要约,表明患者向医院发出希望与医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医院接受患者交付的挂号费,向患者交付挂号单的行为是承诺,从这一时刻起,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合同即告成立。

二、住院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

门诊医师向患者提出住院治疗的建议并开具住院单的行为为要约,即希望与患者订立住院医疗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表明已经患者的承诺,医院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并交付住院治疗费押金的行为是承诺,即患者愿意与医院订立住院医疗服务合同,从办理住院手续时起,住院医疗服务合同便告成立。

需要说明的是,医疗机构在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负的“防疫”义务时,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到较大限制,缔约的方式、过程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8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120急诊医疗服务合同的订立

120是免费公益电话号码,通过120形成的急救合同仍属于医疗服务合同。但它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关系的两个特点。其一,这类合同是患方在危难时刻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其二,患方对于合同的内容没有机会和能力讨价还价,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接到120呼叫的医疗机构负有强制救治义务,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出诊救治。

有人认为,拨打120电话求救行为是要约,急救中心和医院接到电话后出车急救是承诺。但这一观点值得商榷,因为120急救合同不是一般的合同,它关系患者生命安危。如果将拨打120求救行为作为要约,急救中心或医院就有权利拒绝出诊且无需通知求救者。这样的结果有悖于120的宗旨。医疗机构设置120急救电话或者与120急救网络联网的行为是要约,表明该医疗机构有接诊急救患者的能力、技术及设施条件,并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愿意缔结急救医疗服务合同的建议,该建议的内容具体、确定,即对急危患者进行紧急救治的医疗处置,至于救治的方法、费用等在所不问,该建议的性质是要约。患者或他人拨打该急救电话的行为应属承诺,即患者或他人确信该医疗机构的急救能力和急救条件,愿意到该医疗机构接受急救服务,向医疗机构作出接受其要约的承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0

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文本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将白石江

______________卫生服务站中医科室承包给乙方。为明确期间双方

的责任和义务,订立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____________卫生服务站中医科室承包给乙方,

时限为年。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期间乙方盈亏自负,

并承担其行为的一切责任,乙方承办期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

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承办期间,乙方须于每年管

理费及房租费用,若逾期超过月拒交款项,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损失乙方自负。

3: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医疗风险抵押金。乙方承办

期满且不再续签时,结清财务移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医疗

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4: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筹备期,甲方负责清理白石江街道麟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医科室门面。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在辖区内另设同名医疗

机构,否则视为违约。

5: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白石江街道麟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允许乙方经营中医科。

6:_________________甲方协助乙方搞好上级及周边关系,所花费用由乙方负责,

但不得干预乙方承办期间的经营管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

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所造成甲方许可证被取消,应赔偿甲方损失。8: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办期间,为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科就医条件的、

设备购置费和门诊正常运营的管理费、水电费自行负担。

9:_________________双方均不得随意解约,如违约: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人民币五万元。

10: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名义对外担保、抵押、借贷。

11: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本协议无法执行,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协商自行终止。

12: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可协议续签合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文: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就 项目以甲方名义投标,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负责协助乙方提供相应人员配合乙方工作,监控乙方项目跟踪和实施的所有情况;乙方负责项目中标后的实施,并承担本项目带给甲方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合共管理费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提供商务资料,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且在乙方取得商务资料前,乙方支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 元的商务咨询费及风险承担保证金。(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退还,)

本项目中标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管理费(不含税收费),管理费为中标通知书总金额或者合同总金额的 %,管理费将分次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施工运作过

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收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项目中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由乙方完成,若需甲方配合,另行协商分工及费用,由于投标文件制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商务资料给乙方。

3、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投标协助以及办理商务手续等相关工作,但相关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自新状况、项目运作和实施进行调查了解和实时监控,乙方不得有所隐瞒和欺骗,如果甲方判定乙方资信状况、实力规模、项目运作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无法获取项目、执行实施项目等影响甲方企业形象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继续合作。

5、甲方有权不定时对项目进行回访,乙方须积极配合。

6、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

第二条预定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时提交给甲方项目相关资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直至资料收集齐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排他性与甲方合作,如果乙方违反此项规定,须向甲方赔偿投标金额的.30%作为损害赔偿金。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税收、医保、工伤赔付等费用)

3、乙方须按照协议支付商务咨询费。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信息、中标通知书、入库单、质检报告等资料,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必备条件。

5、本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实施本项目,并在甲方询问项目进展时,及时准确的告知甲方进度情况并提供相应过程资料,若项目执行有问题,必须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在甲方需要回访项目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6、乙方在本项目实施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若乙方在项目实施中造成甲方任何经济、声誉或形象的不良影响,乙方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

7、甲方提供的商务文件只针对本协议涉及项目有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于任何其他项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由此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必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

8、整个项目工程结算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负责监督,如乙方需要甲方配合结算验收,需按市场行情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相关的内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质、技术文件,乙方必须对其保密,且不得用于除本次合同项目的其他项目当中。

第五条:其他

对于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主合同一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项目实施完毕自然终止。

甲方: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4

甲方(报修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维修方):电话: 联系人: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维修下列设备或者附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二、维修验收:

维修结束后,甲方须向乙方出示维修清单和检验合格单。所维修物品经甲方测试认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认可,完成验收。

三、保修承诺:

1.所列设备由乙方承诺保修地址:2所列配件由乙方承诺保修 以下原因引起经乙方维修设备和配件的故障,不在本保修承诺中:

1. 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或者人为损坏。

2. 使用的电网电压在本仪器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引起的故障及严重损坏等。

3.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起的设备或者配件损坏,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4. 未经乙方认可的技术人员维修引起的故障。

5. 使用未经厂家许可的配件所引起的设备故障。

三、付款: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把服务费的50%汇往乙方账号。维修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再将余款付给乙方。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据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_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______(电话:______)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意合作开展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生产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对患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治(如止血、简单包扎、人工呼吸等);

2、甲方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如伤、患者病情有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支援医院,不得拒绝为甲方任一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甲方如有紧急事故引起的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现场救治;

3、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4、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必须及时做出响应,必要时必须赶往甲方,甲乙双方救援人员必须保持联系,将伤患者交接,进行急救;

6、若乙方现有设备、技术等条件不能满足甲方伤、患者治疗时,导致乙方不能进一步施救的,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他医疗救援服务。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7

甲方:

乙方:x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xx]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xx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xx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8

甲方: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 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____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______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______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甲方是一家为会员提供 、 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 会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 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 讲座及 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 如甲方未能提供服务,应赔偿乙方在他处进行医疗活动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会费的 %)

5.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仲裁委员会,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 医院监护室护理员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服务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科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要求

一、 护理员服务以满足广大患者的护理需求为基础,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护理服务、非医疗护理技术性的其它辅助工作。

二、 委托项目管理要求

1、 项目管理服务

(1) 设立患者服务中心;

(2) 专业化,亲情化服务,做到视觉满意,听觉满意,感觉满意;

(3) 8小时工作,24小时负责制,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4) 以患者满意、医院要求为服务标准。

2、 护理员日常管理

(1) 入职前培训:目部新雇员入职需经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护理员需试工_______天经项目部经理同意方能正式上岗。

(2) 护理员班次安排:护理员上班班次安排根据科室工作不同需求、病人数量、工作量大小及病人病情轻重弹性排班。

(3) 护理员人员调整:因科室工作需要增减人数,需由本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调整。

(4) 乙方驻派甲方的项目工作人员需保持稳定,整体人员配备须经甲方同意,一旦出现缺编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_______日内补充完整;年整体人员流失率须控制在_______%以下。

三、 管理服务指标

乙方提供的护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_____%

2.职工患者满意率_____%

3.投诉低于_____%

4.投诉处理率_____%

5.配套使用的甲方设备设施完好,不存在人为破坏办公室配置设备完好

第三条 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 费用标准:甲方按照每月每人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护工的标准编制为_____人。

费用包括当月发生所有费用(管理人员、护工的基础工资、固定加班工资、夜班费、社会保险、福利费、服装费用)房租、水电费、办公用品、应纳税金等)。

二、 计算方式:

1、 按实际服务人员的数量核算工资(以护士长签字确认的考勤为准)。

2、 考核:满意度调查表总平均分低于_____%的给予相应的扣除费用。

三、 每月_____日之前,乙方须将上月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发票项目为:其它生活服务费。每月_____日之前,甲方需将上月费用以支票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 乙方银行账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2.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各科室及部门之间的关系。

3.甲方应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管理的规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权利,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护理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形象。

4.乙方负责编制护理员管理年度管理计划。

5.乙方应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对护理员有系统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乙方所管理的护理员在工作中出现服务事故及纠纷,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续强迫劳动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不对乙方进行管理,不对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

4.如因服务需要乙方需配带甲方标志、办理员工卡或办理与甲方员工类似的手续,亦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2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_____

电话: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_____

电话: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

为充分发挥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签订地点:_____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甲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特约乙方为本企业的医疗服务定点医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_____政策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医疗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供甲方相关部门留存。

3、乙方在为甲方员工诊疗过程中要做到以公平、_____、平价、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质量。

4、乙方为甲方开通_________小时工伤救治绿色通道。

5、乙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将甲方病人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时,应在转诊前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派出相关人员及_____转送病人至上级医院。

6、乙方为方便甲方病人就医,在甲方需要时可派出救护车,接送甲方病人。

7、乙方在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_____时,应在接到甲方的帮助请求后尽快组织医护人员_____。并不得向甲方收取出诊费。(不含药品、治疗、化验、检查费等)。

8、如甲方需要伤残鉴定,乙方可义务协助甲方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残鉴定,乙方自身不提供对患者伤残级别的鉴定。

9、关于伤残鉴定均由社会保障局指定单位出结果,鉴定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患者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乙方只提供甲方患者诊疗服务,患者伤残鉴定等级结果由甲方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出面,也不承担对甲方患者的任何赔偿。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员工需要诊疗服务时,为乙方提供就诊人员属甲方员工的身份证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伤者的参保身份证明及详细的参保资料。

2、甲方在重大工伤和严重疾病发生需要乙方救治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救治前准备。在救治过程中根据救治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四、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1、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参保证明资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报销手续,结算社保应支付费用部分。

2、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餐费、空调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3、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非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提供甲方应付费用的相关结算清单。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相关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周内完成向乙方付款。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调或调解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书 篇3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