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理经销合作意向书(精选3篇)
甲方: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就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产品品种、区域、期限。
1-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独家代管销售经营、经销权,甲方不再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任何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为经销商或代管本项目甲方经营管理权责任方。
1-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年月日止,到期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将另行签署合同。
1-3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法律界定范围内组织“.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对外的经营推广活动,甲方负有监管责任。
第二条:订货和供货
2-1订货
2-1-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拓展市场,每年订货量呈递增形式
2-1-2首批订货量为
2-2供货
2-2-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需按时供货给乙方。
2-2-1甲方凭乙方签字的书面通知、传真和电汇传真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发货。运费、保险费由甲方担负,特急费用由乙方担负。
2-2-3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调整产品价格,如确有因技术改动、生产成本提升等因素影响须变动,应提前三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可执行。
2-2-4供货周期不得超过七天。
2-2-5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三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如有异意,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异意三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和解决。
2-2-6开箱损坏(未经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偿退换。退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3-1价格
3-1-1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一代产品套件向乙方供货价为元/台(每套件)。其它本系列产品届时另行签署约定。
3-1-2乙方须保证经营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稳定的价格体系。3-2货款支付
3-2-1首批进货:乙方按照计划量所须金额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3-2-2以后进货: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要货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提前七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金额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到款后三日内组织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
4-1甲方发运的货物应保证合格,质量保证期为二年。
4-2自产品售出之日起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新机。
第五条优惠政策、支持办法及考核办法
甲方充分考虑乙方市场运行实际困难,为鼓励和支持乙方经销商积极扩大产品销售,甲方给与乙方经销商自年月日始至月日止为期半年的市场支持期,此阶段内甲方对乙方将不作以进货量的考核。支持期过后甲方将以每半年为一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乙方半年总进货量。考核标准为:
第一年:乙方进货量台套件/半年。
第六条市场开拓
6-1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为用户讲解或演示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介绍操作和使用的方法。
6-2乙方须可能争取甲方认可的展示机会操作和演示甲方“.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使甲方的产品在市场上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同。
6-3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市场情况,相互协商,共同提高甲方产品信誉并采取某些必要行为激发市场活力,具体行为将就当时市场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费用分割。
第七条:违约责任
8-1合同中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另一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仍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违反合同,该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上诉法院诉讼解决处理。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
9-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负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原因分析认定后,甲方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附则
11-1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如有泄漏造成一方直接损失的,双方均保留对责任方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合同。
11-3本合同共2页,一式肆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4附双方《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公司传真: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果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属文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_______万元,甲方给予返利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且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且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果乙方没有达到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果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七、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________________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中国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授权甲方作为中国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中国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