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汇总三篇】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1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用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生活用纸产品生产的优势),合作进行(乙方生活用纸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 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发货、电子商务团队组建、品牌在网络上的推广、网络销售及网销渠道拓展。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概况

1、 销售的主要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最低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授权之类文件),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

3、 乙方授权甲方为 " 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网络总代理。

4、 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开出的网络销售授权书,必须告知甲方。在本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内,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再单方面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个人。合作期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的所有网络销售使用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 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全网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发货等,双方保持密切沟通,互助协作,各施所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帮助乙方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属于乙方品牌的网络店铺及商城旗舰店,由甲方代为经营。在运营达到一定的情况下,乙方认可时再开设其他平台的店铺。

2、甲方负责组建前期3-5人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包括运营期间按照团队的需要增加人员),从人员招聘,到人员培训、人员考核,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3、甲方负责将电子商务相关技能的引入,保证每周对团队人员的培训,使之快速成长。

4、甲方负责运营团队进行图片制作、商品上架、店铺装修、日常销售等。

5、甲方负责全网的店铺运营及发货,以及全网的品牌的网络维护、网络推广、网络分销等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的建立(在建立全网络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授权)。

6、甲方负责根据产品,分析网络销售行业、竞争对手,帮助乙方进行产品的网络销售定价工作,并保证所有产品定价经过乙方的确认,不冲击影响乙方现有渠道。

7、甲方按照日常销售订单,及时、准确地完成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当天 17点前售出的商品当天完成发货,特殊情况不超过72小时发货。)

8、甲方负责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每十五天一次与乙方的沟通,指导乙方的备货情况。

9、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提出货品需求订单,每笔订单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整,且甲方仓库库存不得高于十万元整,店铺活动时除外。

10、甲方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将相关运营情况及时告之乙方。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需保证与甲方合作的网络销售产品,是按照乙方最低出厂价与甲方进行合作(一经发现价格欺骗,则按欺骗产品价差十倍乘销量赔偿,乙方特价商品除外)。

2、 乙方需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提供,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确保产品的品种、数量的供应。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位于金沙县地域内的指定仓库,定期结算,可退换货。

4、 乙方在网络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若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及赔偿案,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乙方需负责因此影响销量的相关责任。

5、 在网店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乙方应及时配备用于仓储管理的ERP管理系统,并与淘宝平台进行系统的对接,以保证甲方订单的处理和发货的管理。

6、 乙方要无条件的按照国家和全网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7、 为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乙方应按与甲方共同商定的促销计划,完成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在产品、资金上提供合理的投入。

8、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将与甲方合作的品牌和产品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者个人在网络进行销售或使用,同时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总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9、乙方需派出相关人员,与甲方进行对接,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定期对电子商务团队人员进行产品技能的培训,新产品上市的培训等。

10、 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清单见附件一。

第四条 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保持及时的密切沟通,尽量避免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误解。

2、对于影响项目实施的不可预见的变化、发展或其他问题,双方都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出合理的调整,并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五条 各项费用分配

1、此项目合作,第一年为品牌及网络销售渠道的建设时期,甲、乙双方都明白且同意第一年不考虑项目收益。

2、在合同生效期内,若产品价格因原材料价格浮动而需要变更的,乙方需提前10天告知甲方。

3、乙方负责整个网络平台(包含淘宝商城、阿里巴巴商城、一号店等)的开店费用。

4、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投入由甲方进行把控及主要投入,乙方自合同签订时日起一年内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3%予以补贴,一年后至合同终止时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1.5%予以补贴,在每销售50万货品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负责经营所有网络店铺的人员及办公场地相关费用,及日常所需的基本设备费用。

7、运营团队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运营团队人员。

8、甲方在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明细交付乙方,乙方在10日核对完成,并将销售差价(销售额 - 出厂价)扣税后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积极扩展合作的规模和领域。

2、本协议有效期始于 年 月 日,终止于 年 月 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每项条款,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均视该方违约,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

2、 一方如果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明显违反商业道德行为,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另一方有权按该规定中的相应条款,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和不低于所遭受经济损失三倍的赔偿;

3、款项应按时支付,拖延付款,则依照每日未如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 和补充,双方应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签订合同两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友好协商本合作协议的善后事宜。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其所有经确认的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而同甲方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双方均有自主经营的网上宣传平台,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展开该平台的网上销售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乙方同甲方进行商务合作的期间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后可以续约。

第三条:合作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 商品定价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市场的零售价,制定网上销售的合理价格。

(二) 合作方式:甲方负责乙方网络销售平台的宣传和推广。

1、通过甲方自己网站以及现有资源对乙方销售平台进行推广,双方合作销售总额的________%做为甲方的销售分成(不包括运费)

2、甲方发展的下线、下级合作推广销售网站,乙方分配销售利润________%给甲方(不包括运费)

(三) 结算方式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将已生成订单的商品销售额汇总,以实际销售价计算出已实销商品的售价总和,以清单方式提供给甲方。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销售分成为:在网上销售的所有商品实际价格的15%。

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期为每月的10日对帐,20日之前结清上月的帐额。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所针对乙方产品所设计制作的、且在网上发布的所有网页、信息等版权归甲方所有;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且乙方已完整提供所需资料信息后一周内制订安排推广计划,并且及时开始进行宣传推广。

2. 甲方保证在使用推广乙方销售平台和推广乙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对乙方其他销售平台及产品进行任何侵权。甲方有责任以有效之方式消除他人在网络平台对乙方的侵权行为,并责成责任人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甲方仍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与甲方协商后变更陈列产品的图片、种类、数量及描述。

(四)乙方的义务

1. 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经常与甲方联系更新商品及服务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合法、真实及准确;乙方商品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变动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2. 乙方在甲方网上平台进行销售、商务活动应当出具或提供必要的票据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3. 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质量或者人为因素发错商品)所造成的退换情况,乙方将承担所有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退款的,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第五条:配送问题。

( )委托甲方配送商品

( √ )乙方自行配送商品。(配送可覆盖区域为 :见配送区域表;配送期限为:见配送区域表)

第六条:甲乙双方,不论哪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在守约方就此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15天内,违约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采取(本文权属百范文网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补救措施的,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无论守约方作出何种选择,违约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事件,并在事实上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情况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本协议延误或不能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他

(一)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日期前三十日内,未对本协议提出续约要求,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形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附件一《配送区域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签字代表:________ 乙方签字代表: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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