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范本(专业律师拟定)(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出资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酒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字号、主要经营地
1.1合伙字号:___________ 。
1.2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 市 路 号。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2.1经营项目:___________
2.2范围包括:___________ (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的组织形式
3.1酒店的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以 方名义注册酒店,甲乙丙三方对酒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 合伙期限
4.1合伙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5.1 甲乙丙三方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 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 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资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为 _____%。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5.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1合伙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若是出现亏损,各合伙人应及时出资补亏。
6.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6.3合伙人每 (年/月)结算一次,于每 ______月 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 (年/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年/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6.4债务承担: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7.1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火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2 退伙
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酒店造成重大损失;
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现有共有资产总值*出资比例)。退伙人对给合伙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货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3 出资转让
不得随意转让,若转让,必须经另外两个合伙人的同意。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以合伙项目资产支付合伙债务;
8.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业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应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人事务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8.5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九条 禁止行为
9.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9.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9.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的继续
10.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10.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终止和清算
11.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项目长期亏损且无法盈利;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被依法撤销
11.2 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算后有剩余,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 _____%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12.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 _____%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3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又给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3.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经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1份。
14.4本协议子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于本次合伙项目经营性质属 方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但并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已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均属三方真实且准确的意思表示。本协议签订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资且合伙项目已进行经营的,甲乙丙三方需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并制作盘点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签订确认,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工作室
个体经营合伙协议书
为维护合伙店铺、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丁四方经平等协商,就共同经营 工作室事宜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共同经营 工作室
第二条 合伙店铺基本情况
名称: 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
经营场所: 路1、2号门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按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计算。
第四条 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出资比例 30 %
乙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出资比例 20 %
丙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出资比例 30 %
丁方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出资比例 20 %
(二)在店铺经营期间增资扩股前,各合伙人按上述比例出资。
(三)各合伙人以货币方式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店铺清算之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及挪用。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按上述出资比例对该合伙企业的现有价值以货币形式予以分割。
(四)本店铺所有公共账户银行卡均以甲方身份办理,各合伙人对公共账目银行卡的卡、卡号、密码等信息有知情权。
(五)20xx年8月底前,各合伙人应当做一次前期资金清算,清算店铺开业前准备及前期运营工作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房租、装修、前期采购及其他费用),清算完成后五日内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应承担的缴付比例完成出资额缴付工作。
(六)每 月/季 度店铺利润计算完毕留存店铺流动资金(店铺采购及日常开销使用)后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在店铺实际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数额无法满足店铺当时使用时,经各合伙人商议后,确定补充资金数额。各合伙人应于商议确定数额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各自承担出资比例完成缴付工作。
(七)各合伙人应当于店铺房租缴付截止日期的前两日完成各自缴付工作。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各方均有出资义务,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本店铺应当于每 月/季 的一日计算上 月/季 度店铺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合伙店铺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本店铺的亏损及债务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店铺如对外产生债务,优先使用合伙资产进行偿还,如合伙资产不足以进行清偿债务的,由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六条 合伙事务执行
(一)经各方平等协商,本店铺所有证件均以甲方名义办理,甲方及乙方代表店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为执行合伙人,丙方及丁方不参与店铺日常管理为非执行合伙人。
(二)经合伙协议约定及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甲方负责店铺业务拓展和采购,每月派发基本工资 元,乙方负责店铺的汽车美容、修理等,每月派发基本工资 元,丙方和丁方不参与店铺的日常管理,不派发工资。
(三)甲方管理职责为:
1.负责店铺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铺的整体运营过程监督,确保店铺按照既定经营目标正常发展,有责任提高店铺的经营效率及营业额度。对店铺经营的异常情况,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进行汇报、沟通。
2.负责店铺日常接待和业务拓展,甲方应管理好店铺接待工作,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⑴保持与商圈内顾客的良好互动;
⑵参与工商、食药、城管、税务、卫生防疫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事物处理,并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⑶保持与当地社会团体的良好互动关系。
3.负责店铺日常的货物采购和产品销售,做好进货数据和票据的整理及保存工作,所有金额与资金用途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任何采购条目都要明确采购名称,采购单价,采购数量,采购商名称,采购商地址,采购商联系方式,以便于进行进货台账统计制作。
4.协调解决顾客对店铺服务的不满和投诉。积极拓展业务,提高店铺的营业额度,催收各类欠款。
5.负责店铺的账目整理和总结,每月进行一次店铺财务梳理总结及进出货台账制作,每个自然月末,对本月店铺财务进行全面统计梳理,制作财务报表,提供给合伙人会议进行核查。
6.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由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四)乙方管理职责为:
1.配合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铺的整体运营过程监督,确保店铺按照既定经营目标正常发展,有责任提高店铺的经营效率及营业额度。对店铺经营的异常情况,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进行汇报、沟通。
2.负责店铺日常经营的质量管控以及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店铺财务基本监督,确保店铺财务按规定执行,监督财务账册,确保收支情况明确清晰,防止出现走私帐等行为,如若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通知各合伙人,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方法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4.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五)除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职责外,其余所有合伙店铺事项均由所有合伙人会议决定。
(六)每月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由执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介绍上个月的店铺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友好协商形成决议。
(七)财务制度:
1、店铺日常经营所有往来票据需经执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皆签字方可入账。
2、严禁私自收受钱款不入账目,欠款出货需经执行合伙人(甲方或乙方)一方签字同意确认。账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过期则由责任合伙人垫付。
3、经常采购商货款于月底统一结账,由执行合伙人(甲方和乙方)皆签字确认采购名称,采购单价和采购数量后统一支付。
(八)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召集全体合伙人召开紧急会议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的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
第八条 增资、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解散(字数限制略)
第九条 合伙的继续和清算(字数限制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如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其他业务活动获得了利益,则利益归合伙所有。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各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店铺相竞争的业务。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店铺以及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
(六)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店铺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店铺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店铺清算前,不得转移、分割、处分合伙店铺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店铺清算前私自转移、分割、处分合伙店铺财产,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店铺以及其他合伙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合伙店铺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七)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店铺以及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
(八)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店铺利益的活动,若造成了损失,则按实际损失对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
(九)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店铺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损失对店铺以及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
(十)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店铺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损失对店铺以及其他合伙人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其他
(一)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各合伙人不得聘任直系及旁系亲属为店铺服务人员,任意亲属和朋友对本合伙的事宜没有决定权。任意亲属和朋友不得直接给其他合伙人提出本合伙的改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 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本协议附件各合伙人身份证地址可作为各合伙人的送达地址。 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 附件
附件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__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_______%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_______%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_______%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
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