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类(通用3篇)
2.1 抚养权及抚养费
离婚后女儿 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 元至其 岁止,于每月第一次探视子女时直接给到男方。
2.2 探望权
离婚后女方及其父母每周均可探望子女两天,每周五晚女方将子女接走,周日晚送回。男方有事不能照顾子女时,可双方商量由女方代为照顾。
遇寒暑假,女儿在女方处居住的时间为不短于十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每年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原则上女儿按年度轮流在男方或女方家中度过,具体时间可由双方届时协商处理。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男方: , 年 月 日生, 汉族,身份证号 , 医院 科 医生,现住 区 路 号院 号楼。
女方: , 年 月 日生, 汉族,身份证号 , 市 职员,现住 区 路 号院 号楼
男方和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 年 月 日生一女 。现双方因感情不合,已分居,经协商决定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___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乙方。现因女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__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
(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____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前往北京市*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身份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
2.表示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有约定;
4.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约定;
5.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6.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手印);
7.离婚协议书签署日期。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是______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__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______方所有。__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__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______生活、教育费______元,直至______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__),离婚后全部归______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孩子______由______方抚养,由______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元,在每月___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______教育阶段止。______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______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4.1 本协议自民政局对双方的婚姻进行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持壹份,另外壹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留存。
男方(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双方确认,以下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双方经协商,作如下分割:
3.1 市 区 路 号楼 号房屋。
3.1.1 基本情况
该房系婚后 年 月 日由女方单位以经济适用房形式分配女方,并以女方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产权证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三居室。该房款已全部付清。
3.1.2 双方约定,离婚后该房仍保持双方共有状态,办理离婚手续前,女方应配合男方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男女双方名下。
3.1.3 离婚后,由男方和女儿暂时居住该房。女方暂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如将来女方住房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以下处理方式:
(1)男女双方各住一间,女儿居住一间;
(2)男女双方可协商共同出售该房,售房款一人一半。
(3)其它双方可接受的处理方式。
3.2 婚后购买*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 ,登记的车主为 ,并以 名义办理贷款,目前贷款尚未还清。
离婚后该车归男方所有,但由女方继续偿还车贷至还完为止。车贷还清办理完解除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女方应配合男方将该车过户至男方名下。
3.3 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股票、基金
双方确认, 年初,双方经济完全分开,虽无书面约定,但双方各自的收入一直由各自持有并在各自名下,双方商定,离婚后各自名下的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股票、基金仍归各自所有。
3.4 年男女双方向女方父母借款人民币 元,离婚后由女方偿还。
双方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如离婚后发现有债权债务,在谁名下为谁的个人债权债务,由其个人享有或承担。
双方按照以上约定对相关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理后,双方之间无其他财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