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合同范文合集(精选3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新郎)和___(新娘)的婚礼提供相关服务。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举行地点:______ 区_________酒店_________厅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第三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 婚礼前一天场布验收之后付清其余尾款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六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八条 甲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含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 理 人:
乙方(签章):
婚庆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新 郎:
新 娘: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徐州君心喜悦酒店
乙方:徐州 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了更好的为新人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宾客签定婚宴合同时,必须强力推荐乙方指定的合作单位,非乙方指定的合作单位不予推荐。
2.在乙方进场工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3.经乙方签定婚庆场景布置并预定婚宴30桌以上者,甲方应向新人免费赠送,当日客房1间,三层精美蛋糕一个,婚纱一件,音响一套,香槟一瓶,仅供当天使用。
4.凡经甲方预定的婚庆,未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不得进场工作。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
6.在乙方布置场地典礼过程中,如损害甲方的`物品设施,乙方需照价赔偿甲方。
7.凡通过甲方推荐预定的婚庆,乙方应给予甲方婚庆总值的20%的提成,婚礼完毕后缴予甲方。
8.凡经甲方预定的婚庆,乙方应给予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现不是最低价格而导致投诉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为甲方唯一推荐场景布置单位。
2、 乙方在婚庆洽谈时必须强力推荐甲方,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
3、 乙方必须在其所有经营场所放其甲方宣传资料。
4、 乙方必须印制甲乙双方宣传图册,其内容按甲方规定所印
制。乙方必须对图册及宣传文字的真实性负责,供甲方双方使用。
5、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形象和各种设备不受损害。
第三条、宣传推广:
1、 乙方应配合甲方宣传推广,乙方需有徐州婚庆网给予甲方大力宣传的图片及文字,其费用乙方承担。
2、 凡甲方内部活动、店庆,乙方应提供免费赞助。
3、 凡甲方员工在本酒店举办婚礼,乙方提供市场价7折优惠。
4、 凡乙方员工在己方旗下酒店用餐,购买蛋糕,甲方应给予乙方享有贵宾折权力。
第四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一份,具法律效力。
2、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条款,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五条、协议生效: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早上仪式举行地点:
中午仪式举行地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费用50%报酬即 元
婚礼前(最后一次与主持人沟通时)支付余额即 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保证质量,及时地完成各项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3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款项的10‰/日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标时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服务项目款项。活动中的场地,水电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七条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如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许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