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加工合同(3篇)

外发加工合同(通用3篇)

外发加工合同 篇1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民法典“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加工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发加工合同 篇2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________________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民法典“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发加工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缓解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产能紧张问题,现甲方将__________产品的面板组装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自愿平等为基础,特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时间:

(一)签定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义务:

1、负责提供原材料;2、生产加工技术指导;3、生产加工成品收货检验;4、生产测试治具;

(二)乙方职责义务:

1、负责人员配备;2、负责员工管理、教育、培训;3、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

三、加工产品说明:

四、 其他约定及协议内容:

(一)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需根据订单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 如因原材料或技术指导而导致延期或造成原材料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需返工费用按照原材料加工价计算;

(四) 如因乙方员工生产过程中有意或人为造成原材料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妥善处理;

五、 结算方式:

每月_____日为对帐截止日,交齐订单对帐无误后在次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支付;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八、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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