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受伤被告上诉状(精选28篇)
甲方:(定作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
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
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电话通知更改。
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
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
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民事上诉状范文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_____ 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_____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__________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年月日,利息按计算。由于__________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1_____年6月27日在__________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__________公司的借款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201_____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 _____ 元,201_____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 _____ 元,被告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和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编码:
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玻璃柜台
塑料台面柜台
玻璃台面柜台
棉布货架
大百货电器货架
小百货货架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处所承揽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须在丙方处采购。经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量:
四、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
2、付款方式:
3、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项,拥有制品所有权。
五、工程期限:
1、合同签定次日起核算,7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六、乙方工作:
1、保证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
2、施工所有材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书所规定的规格、品型。
七、甲方工作:
1、保证如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3、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同约定门面标识的所有审批工作。
八、丙方工作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_____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丙方应当提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甲方声明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甲乙丙三方再次协商定价。
2、丙方交货质量有瑕疵丙方还应承担返工返修、产品本身、物料或产品报废的费用、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交货不及时承担责任等。
九、验收:
1、材料以工程预算书中所标明规格、品型验收。
2、广告制作的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及说明验收(效果图仅作为视觉参考,不做为验收标准)。
3、项目施工完毕由乙方工程监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交工程验收单,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如有意见,须在验收单中说明,经双方现场勘察,确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进行后期整改。
5、工程验收单支付甲方时,甲方应在接收单手续上签字或盖章,收到工程验收单三日内,甲方无意见说明或无任何书面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十、保修:
1、甲方如发现制品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制品检修,通报维修情况。24小时内保证制品的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户外广告制品机构安全责任1年。
2、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员工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3、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制品损坏,乙方免除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
1、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需双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签章有效。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1、 计量单位
2、数量
3、工作量(工时)
4、报酬
5、交付期限
6、单价
7、总金额┃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 托 方:签 订 地 点:
承接方: 深圳XX公司 订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制作)
1.2 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 发布地点或形式: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 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大写 圆整)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3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
1. 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 向 连云港市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连云港XX公司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定作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实际起草合同文本时请将此说明删除)
1. 本合同适用于橱柜、服装、铁艺栏杆、艺术品等类非标准产品的定作。
2. 标准文本原有条款不得删除,但可以在空白处填写“不采用”或“无”,亦可在“其他事项”条款说明第××条不采用,或增加其他约定内容。
3. 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必须填写。
4. 签署时应检查附件是否齐全。
5. 附件也必须盖章。盖章时必须对整本合同书加盖骑缝章。
6.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律师沟通确定。
【定作物名称】定作合同
甲方:A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 (下称“定作物”)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甲方(定作人):A有限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2.乙方(承揽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3.甲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依法有权签订及履行本合同。
4.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同类、同等规模定作物生产或销售经验(或同类服务提供经验),熟悉定作物性质和特点并熟知与定作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乙方合同主体变更:
(1)乙方承诺,合同成立后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将合同主体变更为任何第三人。
(2)若乙方坚持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变更为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但乙方须按应收款的10%承担违约金。
(3)发生乙方营业执照注销、所有银行账户注销等情况的,若乙方为公司法人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东、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经办人等)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若乙方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原投资人或经营者本人外,其他人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人或经办人)。
第二条 定作物
1. 定作物清单及价款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 价格组成及价格有效期:
(1)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全部材料费、制作费 、包装费、运费、安装费、税费、装卸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价格适用期间:本合同价格的适用期间按以下第 【A 或 B】 项确定,价格适用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购买乙方定作物,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之日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 总价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方式: 有/无定金(比例), 。
3. 付款提示:乙方应当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付款提示函》并附《验收单》和合法有效的 发票。
4. 发票:
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有法律瑕疵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瑕疵发票面额10%的违约金。因发票瑕疵而导致税务局做出的任何处罚决定导致甲方支付罚款、声誉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罚款并向甲方支付罚款金额双倍的违约金以赔偿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
5.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以下第 【 】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A电汇;B承兑汇票;C网上银行;D其他方式
6. 收款人信息:开户行、户名、账号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银行名称及账号正确。 如有错误造成甲方错误支付的,视为甲方已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计与质量标准
1.设计由 【甲/乙】 方负责(必要时甲/乙方负责协助设计):
(1)若由甲方负责设计,则甲方应于 前向乙方交付定作物设计文件。乙方应对其进行校对,对于设计文件中的明显错误或缺陷应在 3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3 日内答复。
(2)若由乙方负责设计,则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交付定作物设计文件,甲方应当在收到后3日内审核并回复是否同意的意见,逾期未做明确表示则视为同意设计文件。
2.定作物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本合同附件二《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3.样品:样品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乙方交付的定作成品应当符合样品的质量标准,但样品有隐蔽瑕疵的除外。
1)不使用样品。
2)本合同定作物样品由 提供,双方确认、封存后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3)在正式制作前,乙方应当先行制作样品,经甲方样品确认合格后再正式制作。
4.其它要求:除本合同约定标准外,定作物成品还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关于质量、安全、环保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要求高者为准。
第五条 原材料
1.主要原材料清单
提供方
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甲方
乙方
2.除上述所列原材料外的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当采购合格的原材料并确保满足定作物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
3.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须在开工前通知甲方派员验收,甲方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派员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4.甲供原材料由 方负责运输至乙方加工、制作地点(地址为: ),费用由 承担。乙方应当在 收到后2日内对 甲供原材料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对质量、规格等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供原材料。
5.甲供原材料的耗用计量方法:【对于贵重材料而言,这很重要】
6.甲供原材料节余部分的返还:【对于贵重材料而言,这很重要】
第六条 制作与包装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时限制作定作物。
2.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会将完成定作物的全部工作或主要工作另行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构成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赔偿甲方损失。
3. 包装要求:乙方应提供适宜本合同项下定作物运输和保存的包装方式,外包装应当应注明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包装内的定作物数量,生产厂家、地址、注意事项等文字和标识。由于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包装方式而导致的任何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因定作物交付而免除乙方的此类责任。
4. 特殊包装要求: 。包装物是否回收: 。
5. 其他约定:
第七条 交货
1.合格交货: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定作物成品送达到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为合格交货。
2.交货时间: 。
3.交货地点: (详细地址: )。
4.运输: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从运输工具卸下后至甲方指定存放位置的二次搬运费由甲/乙方承担。
5.验收:甲方应当在定作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 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定作物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安装,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书面的验收合格意见是乙方要求甲方付款的必要依据。
6.风险转移:定作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7.交货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 合同价款的0.05% 承担违约金。迟延交货达到 七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
8.数量不足:如交付的定作物数量不足,乙方应当在 2 日内补足,并应当按 当批定作物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
9.质量瑕疵:如交付的定作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2 日内修理或更换合格的定作物。如乙方未能在此时限内调换合格定作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定作物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 安装(适用于乙方负责安装的情况)
1、安装责任:由甲/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定作物的安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2、安装工期: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0.05%的违约金。
3、施工要求:
(1)质量标准: 见合同附件《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2)检查与整改: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必须按要求返工或修复完善,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资源供应:施工用水源、电源接点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甲承担。
5、安全监护:
(1)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内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脚手架、配电箱等设施的,应当在进场安装前对相关设施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如果乙方认为相关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需要调整改造,则乙方以书面方式将调整改造建议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如乙方未提出书面调整改造建议即进场安装,则视为乙方认可相关设施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不需要进行调整改造。
(2)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使用脚手架、吊篮、托板等进行高空作业,或者带电作业,或者在狭窄空间使用电焊、气焊作业的,安装作业人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护具,现场需设专门人员进行时时监护,并制作作业监护记录。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作业监护记录。
6. 自检与复检:本合同项下定作物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进行复检。甲方复检合格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名称】进行验收。
7. 验收:本合同项下定作物安装完毕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 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第九条 保修
1.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实际起算时间以书面验收文件所载时间为准。乙方负责安装的,以安装完毕后验收合格的确认文件所载时间为准
2.保修金: 。
3. 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因定作物质量原因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维修完善,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贰佰元,并且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追索。
4.未履行保修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维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或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2小时仍未到场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因质量问题或乙方维修不及时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等),如果保修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乙方累计3次未及时到场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剩余保修金。乙方认可甲方单方作出的通知记录作为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有效证据。
5.保修金的支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保修期已经届满。
(2)乙方已按约定履行了保修义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赔偿该损失或赔偿金已经从保修金中扣除。
(3)因定作物质量问题给甲方或最终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赔偿该损失或赔偿金已经从保修金中扣除。
(4)不存在乙方未履行的其他合同义务。
6.甲方不需要支付保修金的利息。
第十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或供应的成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因甲方购买、使用乙方供应的定作物向甲方主张知识产权权益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诉讼费、律师费等。
2.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5年内为甲方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或泄露甲方设计文件及定作物成品、复制品或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乙方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用以担保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1)保证金
(2)银行保函
2.乙方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保证金:
(1) 现金
(2) 电汇
(3) 转账支票
3.扣除与返还:供货完毕或合同期满,本合同余留价款不足以抵付乙方应承担违约金的,乙方同意从上述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于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4.乙方违约的,甲方除有权扣除本条约定的履约担保外,甲方还有权从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定作物采购合同或乙方与甲方关联企业签订的定作物采购合同的应收款中扣除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索赔:甲方按上述方式仍不能足额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额的,甲方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索赔。
1.价格波动:双方确定合同价格时已经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同价格已经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任何风险因素导致的利益损失各自独立承担。
(1)具体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定作物的价格或生产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变动以及国家税收调整等因素。
(2)原则:任何情况下不得调高合同价格;在合同签署后市场价格向下波动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应市场价格指数,调整合同价格。
2. 第三方索赔:乙方必须对所供定作物质量负责,凡因定作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方因此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直接参与协商,否则乙方应接受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并按此协议约定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与第三方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乙方应当按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判文件或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赔偿甲方损失,同时赔偿甲方支出诉讼费和律师费等损失。前述费用乙方同意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
3.真实性:乙方向甲方提交虚假或伪造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证件、结算记录)的,一切虚假和伪造文件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无权依据虚假和伪造文件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4.合法性:乙方向甲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此不支付合同价款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公平竞争
1、 在投标、签约及履约过程中,如果甲方员工存在吃、拿、卡、要等索贿行为的,乙方可直接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对相关责任员工一律予以辞退。
2、 甲方员工存在本条第1款及第5款所述行为,乙方提供证据(如录音、录像、书面证据等)充分有效的,甲方将责令责任员工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金额,并将乙方确定为长期合作伙伴。责任员工拒绝返还的,甲方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甲方负责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金额。
3、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含给付现金、财物、请客送礼等)贿赂甲方人员,如违反此承诺,乙方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贿赂金额10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索。必要时甲方可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人员的法律责任。
4、 若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即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两年内不接受其参加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组织的招标。
5、 在投标、签约及履约过程中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的工作人员通过语言或具体行动明示或暗示要求乙方退出竞争的,乙方可直接投诉,一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予以辞退。
6、 甲方受理投诉的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信函邮寄地址:
投诉专用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 通知
1. 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Email:
2. 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Email:
3. 双方的通知、许可、批准、签证或做出其他决定均应采用书面方式。
4. 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 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 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 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 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 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 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或号码、地址变更后未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附件一:定作物明细表
2. 附件二:《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明细》
3. 附件三:附加盖乙方印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4. 附件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收款账户证明文件原件。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就合同内容做出的变更或补充,均以书面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章页
(此页系与A有限公司与 《【 】定作合同》的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A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定作物明细表
附件二:
《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致:【甲方公司名称】
我单位委托 【受托人姓名】作为代理人与贵司签署【合同名称】及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受委托人所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 资源,乙方拥有 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 “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 “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 “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 “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 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第3条 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 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 于 年 月 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 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 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
2.现场的检验: 。
3.其他: 。
第7条 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 □承揽方送交样品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
送交样品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 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
8.6.2返还方式: 。
8.6.3费用承担方: 。
第9条 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 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 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 (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
第11条 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 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 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质保期满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加承合( )字第 号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定作方):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
根据《_____》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_______。
2、制作内容
(1)主钢构:由定作方提供钢板材质:_______;系列:_______;吨位:_______;单价约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次钢构材质:_______;系列:_______;吨位:_______;单价约_______元(大写:_______);
(3)其他:以上主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由定作方提供油漆,刷面漆道,底漆道。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______元,(大写______)(以实际决算为准)。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______元,(大写______)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充货款,如甲方定金当日未到乙方公司账户,本合同不予生效)。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以现金或转账)。最后一次提货前将所剩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不得提货。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且质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为:
(1)检测内容:抗滑移系数实验□超声波探伤检测□钢材力学性能复验□
(2)其他检测项目:______。
(3)试验检测费用:合同价格□甲方自理□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
2、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提货。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包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该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图纸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若需要修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交货时间。
3、甲方如现场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4、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_____》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制人:
承揽方:
一、定制(加工)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揽方包工包料,产品价格包括原材料的价格及加工费。
三、交货地点: 方式: 付款条件:款到发货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传真件确认为准。
五、本合同经双方或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双方也可通过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承揽方、定制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依《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
定制方: 承揽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承揽方(乙方):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产品情况: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单价金额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五、甲方对加工完成品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七、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乙方负责设计、加工、代运输、安装、铁塔防腐、热镀锌、17%增值税等
三、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让施工或变更施工地点而误工期,甲方承担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到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 。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5天内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完工10日内付清,付款按合同账号,传真合同有效,如延误付款时间,甲方承担3‰滞纳金。
七、电力塔制作安装工期为20 天。
八、本塔可抗台风、防潮、三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出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或终止合同时,须事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原合同不得变更。
十、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终止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内容,乙方产成品或半成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产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费用。
十一、双方严守合同,如有违约时,违约方承担10%-30%违约金,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产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装人员需在甲方支取费用时,心须持厂内财务科证明信,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_____》有关规定,向合同_____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_____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
月
月
月
月
月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 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 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 元计算,共计 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名)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人:地址:电话:
年 月 日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设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认为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均不视为成果交付。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发包方:永宁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永宁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_________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_____委员会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 承包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编码: 编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加工费:________
单价:________
金额:________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________
原材料品名: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成品单位耗用量:________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 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 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 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 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 元(或总报酬 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 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 件时给付甲方 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 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 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 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 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任务量(工时)
酬金
完成期限
备注
包干
工资/小时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月日
帐号: 帐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
├──────────┼───────────┼───┼───┼───┤
│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