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一)名称:花茶、绿茶
(二)样品编号:
(三)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字收货为准
(一)验收地点:
(二)验收人员:
(三)验收依据: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九、违约处理:
(一)交货时间:(二)价格:(三)数量:
(四)品质:(五)包装及净重:
十、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场)家生产的权利。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 乙方加工生产“敦正”牌复混肥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款:
1. 硬件要求:
1.1质量要求:各项指标须符合GB15063-20xx国家标准的要求。
1.2乙方必须有自己的化验室和化验人员。
1.3乙方化验室必须具有检验甲方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的能力:检验方法依国标。
1.4产品标注式样:
委托方:
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
被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
1.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为同一字号。
2.生产工艺:
2.1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配方,乙方须严格遵守。
2.2如需改变工艺,须经甲方研发技术部书面签字同意。
3.成品:
3.1每班的成品由甲方的驻厂质检人员取样封存,不定期送检。
3.2乙方质检人员、生产人员需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取样检测工作。
3.3成品的检测标准由甲方提供。
3.4不合格品由甲方质检人员做单独封存,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艺配方回用处理,报废 包装袋退还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自行组织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 己承担。
5.乙方每个季度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向甲方提供成品40吨,存放在乙方位于马店工业园的仓库。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生产人员应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甲方人员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加工 过程进行功能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有权制止不符合甲方生产工艺规范的生产行为。
7..甲方负责提供有关原料和包装袋,不计入乙方成本。
8.甲方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货物由甲方到乙方处自提。
9.货物接受和验收:提货时,甲方应当场清点数量、查看外包装后验收。其他事项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10.甲方人员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或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设施,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 测。
11.甲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乙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委托产品,否则,甲方将保留通过法 律途径请求甲方利益的权利。
12.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就该委托加工产品直接交易、结算货款。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 的责任,主张赔偿甲方损失。
13..乙方员工要做好对外保密工作,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其他内容不对任何人透露,除甲方 和甲方允许的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场区和仓库。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品牌摄像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国家商标局所注册品牌摄像机,现授权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摄像机的商标、包装箱、标贴、,产品说明书由甲方设计,订造。如因商标或标贴、产品说明书、包装等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所生产的品牌摄像机的销售由甲方进行,乙方不准擅自销售,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生产同类产品。
三、价格:以每批订单双方确认单价为准。
四、结算方式:甲方在下每批订单前要提前48小时通知,并支付10%预付款,在乙方发出每批货物前通知甲方再结全额货款。
五、交货地点:市内乙方免费送货,其它地方由甲方负责运费。
六、售后服务:乙方产品非人为故障,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超出维修期的摄像机需收取更换元件费用。
七、甲方订货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交货,甲方每次订单或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传真件视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委托加工的摄像机,在乙方通知提货之日起柒天内要提清,如甲方超过柒天不提清货物,乙方有权处理甲方委托加工生产所有摄像机产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终止,双方需续签,另行议定。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合同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