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样书三(精选3篇)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制作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加工成品名称、工程量、合同总价名 称: 。
工 程 量:约 吨(以实际加工工程量为准)。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时以此合同单价及条款为准,最后结算时以双方承认的实际加工量为准。
合同单价: 元/吨;(附单价清单)
合同总价:约 万元整(大写 元整)
二、加工制作范围及材料供应
1.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钢结构深化设计、钢材由乙方自行采购及加工制作,厂内抛丸除锈,按设计要求制作,装车。
2. 甲供钢材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工厂,所供钢材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乙方发现甲供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窝工费。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书面要求后 日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工范围: 。(附构件清单)
4. 甲供材料应在 月 日前运至乙方工厂,其余原材料在 月 日起运至乙方工厂,并 满足乙方制作要求,在 月 日前全部运至乙方工厂。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院要求及国家GB50205-20xx规范执行。
2. 材料加工过程中,甲供材料损耗不能超过实际需要量的 %。
四、交工资料
1. 交工资料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执行(北京地方标准),交工资料应与构件一并送达甲方工地。
2. 交工资料应另附有预拼装记录、检测报告、探伤报告、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
3.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
4. 如构件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负责修理。
五、交货期限、方式及收货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笔款项后,在 日内交货。
2.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施工地车上交货。
3、 收货方式:甲方应指定具体的收货人在收货单上签字。
六、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用于焊材、油漆等材料的采购。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进场后1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做为工程进度款;乙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甲方应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最后一批构件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结束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七、合同价款调整及决算
1. 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总额及合同单价。
2. 工程的最终决算是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结算执行GB50500-20xx国标。
八、定作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相应的顺延工期,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费、误工费等,甲方应予以赔偿。
2. 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已制作完成的部分,甲方应按照合格产品支付全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承担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 日内支付完毕。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甲方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承揽方违约责任:
1. 工程延期或出现重大事故,且乙方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 标准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十、纠纷的处理:
本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解除。本合同生效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