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材料加工合同实用三篇

沙石材料加工合同(精选3篇)

沙石材料加工合同 篇1

工程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严肃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

就地选材机械加工碎石。

二、甲方工作

1、负责协调整个现场各施工组工作。

2、负责将现场原材料、爆破、破碎(毛石料不超过500mm)并运送至破碎料斗内,外运使用均由甲方负责装运,双方共同收方计量,计量根据汽车上收方为准。

3、甲方负责二通一平工作,即道路、电源安装至破碎场地(满足250KW)。电费由甲方负责,平整满足加工场地。

4、甲方指定成品堆放,如需转运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加工完成的成品如遇山洪及其它原因造成损毁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工作

1、负责现场所需碎石加工,规格(20-40mm)。

2、听从甲方安排,保证施工安全,自己负责生产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如出现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3、负责维护所用机械设备,满足现场所需进度用料。

4、自行采购生产所需机械及耗材。

5、乙方鉴定合同次日进场安排前期工作,一星期内设备到场,20天内开始生产加工。

四、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按实收方计量,单价每立方加工费20元。

2、进度款每月计量,甲方按生产方量支付乙方加工费60%。每月25号计量,30号内支付。

3、如本工程材料甲方使用至工程大坝后,所用材料付至90%,剩余10%至截止加工工作_____个月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本工程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违约金_____万元整。

2、本工程设备一旦进场安装,甲方负责协调连续加工,如有其它任何因素导致停工,1月内甲方负责补偿现场产生人工费用,机械1个月以上,人工7天以上。1个月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损失机械滞留费用_______________元/天,人工费另计)。

3、本工程设定加工方量不低于6万立方,未达到6万立方按6万立方计算,超出6万立方按实计算。

4、乙方保证每月生产加工方量1.8万

方以上。

六、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沙石材料加工合同 篇2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

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沙石材料加工合同 篇3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物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的_____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通知后,在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____________。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的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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