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模板锦集(通用32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 )( )设备采购及服
招标中(招标编号为: ),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 ( 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 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 )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 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约书人 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 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以上称“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以上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加工农副产品(炒货黑花生)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委托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及时周到、准确的为乙方提供装卸、整理等各项服务。
二、为确保货物安全,乙方同意在其负责人不能直接办理委托业务,需要由代理人办理时,必须签发委托书。否则甲方不予接洽。
三、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四、质量标准:
1、加工前由乙方确定质量标准。
2、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进行加工与检验。
3、乙方有权对甲方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对成品的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已验收的产品出库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
五、加工费结算
乙方同意每次提货之前向甲方结算各项费用。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签字之日起(按12个月)计算。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20xx年 08月27日至 20xx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东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糖包加工项目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 委托加工品种、规格及费用:
2) 质量要求:
a) 番茄沙司:按甲方牌番茄沙司(10g/包)质量生产,产品执行标准:SB/T 10459《番茄调味酱》;包装物: 符合BT 28118-20xx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要求。
b) 白砂糖:韩国进口白砂糖,符合GB317《白砂糖》一级要求;包装物: 符合食品用包装用淋膜纸和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要求。
3) 订货数量:乙方订货每次每一个品种必须要达到50箱以上。
第二条、 包装物:
1) 乙方需提供小包图案样版给甲方,说明设计要求,打样经双方确认后生产制作。
2) 包装版费:
a) 10g番茄沙司:铝箔复合膜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b) 7g白砂糖包:淋膜包装纸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共5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c) 320g25白砂糖、7g25白砂糖、10g25 番茄沙司三款复合袋包装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款6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700元,改版另收费,由乙方承担。
d) 上述制版费共计人民币18100元整。
3) 包装物订金:此包装物为乙方专用物品,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30000元给甲方作为包装物制作订金。双方不再合作时, 乙方需把甲方工厂内的包装物用完,否则甲方扣掉余下的包装物费用后把剩余订金退还乙方。
4) 包装物营养成分表检测费用:
a) 根据GB 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10g25椰嘉番茄沙司预包装标签设计需加营养成分表(基本五项),甲方根据乙方产品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检测,获得营养成分检测报告后,方能对包装物定版,检测周期10工作日,检测费用680元,由乙方包装物订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按款到发货的原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托运方式:甲方承担工厂至深圳市内托运站的短途运费,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收到首批货款后,25个工作天内完成交货(交到托运站,完成托运手续)。以后返单乙方提前7个工作日下单即可(以款到甲方帐户算起)。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工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2)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委托产品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甲方按乙方要求送检,检测费用从乙方包装物定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经甲方确认,为保质期内有产品质量问题的,15天内退换货, 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由于运输过程中造成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保管不当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因此产品由甲方为乙方订做专用,如发生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问题,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不得擅自销售。 3) 4) 5) 6) 7) 8)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2) 乙方在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2) 如甲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甲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 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加工合作期内,如因原材料价格等情况的变化致使上述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提议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在30日内就上述价格调整的事宜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无需为其行使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而向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1)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7月 11 日至 20xx 年7月 10 日止,生产期限以乙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账号: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焦作市裕东鞋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温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0391-6523566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方(称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称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供货期限及保证金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为了保证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价格/质量/供货时间等),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甲方在本供货合同完成后的半月内,在扣除相应保证金后将余额退还。
二、合同标的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制作,内容清单详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安装及售后质量退换等服务。
三、合同价款
1、单价:见合同附件投标报价
2、价格调整:
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时,乙方如需调整相应供货价格,则应及时通知甲方,且调整幅度应合理。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可视为乙方在供货时存在价格欺诈,直接进行相应处罚。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幅度在10%以内时,本合同报价价格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借故推迟或拒绝供货。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10%以上时,供货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处罚金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与货款中扣除。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支付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送清单,甲方审核无误后应于月底前付款)。若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清,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
3、在月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普通发票或广告行业专用发票(税率为:10%)。
五、安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止因运输不当对广告制作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每次广告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甲方验收,甲方负责人签字。
六、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订单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甲方下订单后,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甲方要求的广告制作品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3、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必须由甲方验收,签字。
七、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广告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在交货时,安装完毕后,由当事部门主管级以上签字确认,乙方现场拍照,以邮件形式发回甲方的策划部,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制作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协商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八、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的规格质量符合甲方的标准。如果广告制品质量与甲方要求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2、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广告制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九、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重做,对于重做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重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货物的及时性。
十、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广告制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所提供广告制品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广告制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广告制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甲方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需改后制作而造成乙方中断或工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原合同交货日期双方需重新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不锈钢污衣井投物门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2、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加工、组装、包装、运输、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资料,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由甲方负责提供锁具、合页、门磁、闭门器,由乙方负责自购不锈钢板材、不锈钢螺栓、硅酸铝保温毯及污衣井投物门的制造、组装。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 采用太钢、张浦、宝钢等大厂的不锈钢材料,材质为sus304,门框用板材厚度1.5mm(公差1.4mm),门板用板材厚度1.2mm(公差1.1mm),门板内支架用板材厚度3mm(公差2.8mm);组装用螺栓、螺母、铆钉均为sus304不锈钢材质。需焊接处采用氩气保护焊在背面焊接。
2、本协议中 尺寸按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或装配材料的要求执行。
3、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外表面要干净、平整并做拉丝处理;不能有焊点、明显的划伤、凹坑等表面缺陷;组装要合理、紧固;转角拼接处和锁孔、把手等处无明显缝隙;门扇四周间隙均匀,开闭自如;其它技术参数按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中的要求。凡不能达到以上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或返工、免费再加工,由些产生的连带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产品属于甲方专有技术,没有甲方的许可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此产品的图纸、资料、加
工信息等透露给第三方;不得将加工事宜转让他人。如有违约,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工艺要求及加工完成时间。
2、订货价格: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 不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投物门订单,订货价格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装配材料做外观、尺寸、变形等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装配材料。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装配材料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6、对加工剩余装配材料一般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乙方每月的25号将盘点数据报与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交还甲方;保管期间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偿付甲方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成品由乙方用气泡膜包装,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成品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
订单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订单金额的做为预付款,在乙方将加工的成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订单余款给乙方,乙方要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按经济合同法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立约书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合约到期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_______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__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V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_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_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x_x_×月×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X_×-;卫生许可证;(20__)卫妆准字(渝)×号)。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3),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
甲方:
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 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 小时 (按 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 %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
乙方: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乙方: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皖水路1号地址: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归村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授权代表:张祖红授权代表:周孝旗
签订日期:20xx-6-30签订日期:20xx-6-3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_______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前言——鉴于甲方拥有“___”生产加工专利,专利号为:____,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技术资料;——鉴于甲方拥有“___”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___,并未对此商标对本合同外其他主体实施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鉴于乙方具备茶叶生产加工资质的企业,拥有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条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利用甲方专利、技术秘密、技术资料进行“___”绿茶生产加工。各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指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商标局受理的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技术资料——批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普通实施许可——指许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同时,甲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权利,并可以继续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分许可——乙方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许可给乙方生产加工本协议的产品。
第二条专利及商标权许可
一、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___号“___”茶生产加工专利;
2、商标分类第30类,第___号“___”注册商标。
二、甲方对“___”的商标、专利等权利由乙方进行监督、执行;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加工“___”产品。
第三条合同期限20__年3月10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产品加工量及加工费
1、乙方本年度完成加工量为公斤。
2、茶青由乙方提供收购,加工费按乙方加工费每斤毛茶10元计算,茶青7天一个单价,3月10号以前按17元/斤,10号以后每斤少2元/斤,夏茶占不加工,7月15号后每斤茶青12元/斤。收购茶青的资金和加工费由甲方付,乙方先垫付茶青资金和加工费。
第五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乙方所加工产品须达到甲方企业质量标准。(标准明细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茶青由乙方收购,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乙方产品。
第七条关于技术的约定
1、乙方对于“___”生产、加工的工作,须进行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产品。
2、未经甲方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作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交回“___”所有技术资料,并不得生产、加工、销售“___”产品。
第八条成品保存乙方须提供符合茶叶保鲜、储藏的仓库对“___”进行保存。第九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完成一定生产量后,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十条包装、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加工完成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前乙方须对茶叶进行合理包装。乙方包装须达到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1、包装物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
2、包装必须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外界物质所影响、污染。
3、每件包装数量须统一。
4、运输不能超过凤冈县内。
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提供的《毛茶验收标准》(见附件)。
2、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7日验收完毕。
3、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或项目,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4月—5月期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在6月份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秋茶加工资金不能超过本年12月份。
第十三条合同保护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从甲方处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等使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产品加工,亦不得将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传授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因履行本合同或人在本合同所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而生产出的产品。
2、乙方不得泄露本合同所涉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对于因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所获得的任何文件、文档须进行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向甲方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按合同规定包装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3、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完成加工量的,应承担未完成量(未完成量的价格按乙方完成的最后一批单位价格计算)50%的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QS证书或卫生证书。
6、乙方须遵守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若违反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义务:
1、中途变更产品的数量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2、中途废止协议,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若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本协议履行的需要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因本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的履行所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___”质量执行标准;
2、“___”毛茶验收标准,一芽二叶,一芽三叶。
甲方:_
委托代理人:
乙方:_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8.2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生产产品范畴
1、生产产品品名:
2、生产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生产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生产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生产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生产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生产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生产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生产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生产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生产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生产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生产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生产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生产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生产产品交付与验收
1、生产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生产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生产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生产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涤纶针织染色晶片绣花布,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详情如下:
1.进料名称、数量
2.加工成品名称、数量
3.加工费用
4.生产原材料提供方
5.设备提供方、装卸和售后服务提供方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提供原料及辅料,并保证原料质量。
2.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合计: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加工成品。
2.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数量交货给甲方。
3.允许甲方在生产期间派人驻厂监督生产。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与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协议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作合同时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日期: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时间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佛山范围内)。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购置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的产品款式、图案;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
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产品款式、图案的,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按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a
乙方:a
身份证号:a
一、劳务名称:a
二、制作地点:a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a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a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a乙方:a
日期:a日期:a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年月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