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模板合集(精选9篇)
编号:(20xx)88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珠海市贝林加油站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属下南冲加油站油罐制作、管道安装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1、乙方制作6mm弧形45m3油罐个(中间双层钢板分隔)。(具体尺寸、技术要求、详见油罐制作图)
2、安装个储油罐及所有相关管道及安装,管道与加油机对接安装全部工程。
3、油罐及有关管道的防雷、防静电工程(专业防雷公司工程除外部分)。
4、上述一切容器管道、配件、防腐防锈工程。其中:油罐管道采用“三油二布”做法。
三、 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材料配件,施工质量要求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汽车加油站设备、材料质 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均需有质保书、合格证。所有材料统一采用国标材料(足尺材料)。
2、油罐采用韶钢产6mm厚钢板制作,有关全部配件材料,附预算书并在预算书中标明厂牌、规格型号。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总包价方式承建。
五、 工程总承包价款(含税):人民币 万元整( ¥元)。报价单详见附
件
六、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50%,计(¥元)。
2、乙方完成工程中的2座油罐制作安装、管道等安装,甲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计(¥ 元)。
3、工程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许可工程已通过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税务发票以及将工程施工图纸(非蓝图)、相关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等交给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元)。
4、余下合同总价5%计(¥ 元)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一年。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保修,质保期满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质保金人民币(¥ 元)。至此,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所有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
5. 乙方委托如下账户为代收本合同的工程价款:
开户银行:
收款名称:
帐号:
七、 检验及竣工验收
1、 乙方完成工程制作油罐和管道制作的煤油试漏和气压试漏,油罐检验汽压0.1Mpa, 恒压6小时,油管汽压试验0.9Mpa,恒压6小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 该项工程由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加油站质量规范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
认
可验收合格。
八、 施工工期: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座油罐制作完成(包括试压、防腐)并运送到施工现场吊装到位。随后15天内完成油罐、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九、 双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接驳水、电的工作和设备材料由乙 方负责及提供。乙方食宿自理,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或下雨天气影响,而使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甲方 书面签字确认,工期按实际相应往后顺延。
3、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治 安范防工作和与土建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 方负责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资料、资质证 书,配合甲方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建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即未违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由此而造成该工程建设造价的增加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原材料必须国标材,不得以次充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排除维修,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请本地技术人员维护或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未付的,每超过一天,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图纸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售后服务: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加工回收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持有甲方78%的股权
股权持有人: 持有甲方22%的股权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3、甲方的股权持有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持有甲方78%的股权,__________持有甲方22%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将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以及甲方的办公及仓库的全部设备、设施通过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全部股权及办公和仓库设备、设施(不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即应收应付款项全权由甲方负责)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转让。
第一条、先决条件
1、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应满足下列先决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
(2)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且甲方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书面声明及保证。
(3)甲方负责向乙方委托的会计、审计组织审计甲方财产、资产状况相应的财务资料,以便于乙方对甲方进行资产、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股权持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XX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XX公司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整。此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待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办理完本协议
第四条及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后,由甲方的股权持有人持乙方的确认书向公证部门支取。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事项:
(1)将XX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2)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负责办理XX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医药监督管理机关等变更登记手续;
(3)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证明及享有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4)负责办理XX公司迁址手续、向乙方指定场所所有人以甲方名义租赁场地,并进行迁址、办理迁址的变更登记。租赁地为:
甲方办理本款约定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股权持有人承担。
第五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依本协议之规定,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药监等变更登记以及XX公司迁址等手续。
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将股权及资产转让款全额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药监部门变更登记、迁址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的股权持有人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XX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保证其就该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XX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的股权持有人对甲方股权、甲方对公司的资产均有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XX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⑧ 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XX公司的一切资产;维护XX公司公司的现状,防止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⑨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未按约定完成本协议第四条及第五条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所产生的损失由其自担;且甲方其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公证部门提存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之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附件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秦皇岛市仲裁委员会并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且对双方终有约束力。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变更、补充部分以及本合同附件均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协议之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XX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股权持有人:
编号:(20xx)88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珠海市贝林加油站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属下南冲加油站油罐制作、管道安装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1、乙方制作6mm弧形45m3油罐个(中间双层钢板分隔)。(具体尺寸、技术要求、详见油罐制作图)
2、安装个储油罐及所有相关管道及安装,管道与加油机对接安装全部工程。
3、油罐及有关管道的防雷、防静电工程(专业防雷公司工程除外部分)。
4、上述一切容器管道、配件、防腐防锈工程。其中:油罐管道采用“三油二布”做法。
三、 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材料配件,施工质量要求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汽车加油站设备、材料质 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均需有质保书、合格证。所有材料统一采用国标材料(足尺材料)。
2、油罐采用韶钢产6mm厚钢板制作,有关全部配件材料,附预算书并在预算书中标明厂牌、规格型号。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总包价方式承建。
五、 工程总承包价款(含税):人民币 万元整( ¥元)。报价单详见附
件
六、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50%,计(¥元)。
2、乙方完成工程中的2座油罐制作安装、管道等安装,甲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计(¥ 元)。
3、工程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许可工程已通过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税务发票以及将工程施工图纸(非蓝图)、相关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等交给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元)。
4、余下合同总价5%计(¥ 元)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一年。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保修,质保期满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质保金人民币(¥ 元)。至此,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所有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
5. 乙方委托如下账户为代收本合同的工程价款:
开户银行:
收款名称:
帐号:
七、 检验及竣工验收
1、 乙方完成工程制作油罐和管道制作的煤油试漏和气压试漏,油罐检验汽压0.1Mpa, 恒压6小时,油管汽压试验0.9Mpa,恒压6小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 该项工程由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加油站质量规范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
认
可验收合格。
八、 施工工期: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座油罐制作完成(包括试压、防腐)并运送到施工现场吊装到位。随后15天内完成油罐、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九、 双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接驳水、电的工作和设备材料由乙 方负责及提供。乙方食宿自理,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或下雨天气影响,而使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甲方 书面签字确认,工期按实际相应往后顺延。
3、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治 安范防工作和与土建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 方负责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资料、资质证 书,配合甲方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建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即未违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由此而造成该工程建设造价的增加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原材料必须国标材,不得以次充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排除维修,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请本地技术人员维护或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未付的,每超过一天,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图纸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心合作,互惠互利的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甲方为乙方加工塑料配件,为保证甲乙双方履行承诺,双方特制定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单价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的塑件成品,主材料由乙方拟定,成品单价初步估算:包括运输用包装、原料、加工损耗等综合价格按塑件成品净重量每吨按市场价计算,具体价格在打出合格样品后加1.4元为总单价,原材料的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升浮双方在自行商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1、 甲方应保质保量按照双方协商好的订单,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仓库。
2、 甲方如因产品生产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因甲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退货或换货。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部分损失。
3、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 甲方和乙方加工的塑件成品,要组合优良,外形要光洁、平整、无毛刺、无飞边、不变形、打螺丝不爆、不裂等。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自供货给乙方之日起,甲方每次批量送货到乙方,乙方经验收合格入仓后,开具期限不超过10天的有效支票给甲方,或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以以后供货货款中每套模具扣除5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2、 甲方随时库存300—500套成品,以备 方急所需。
3、 甲方送货到乙方经验收合格后,在乙方生产过程中塑料件一经打螺丝,而非甲方质量问题为前提前,甲方不负责退货,但可协商处理。
4、 乙方每次订单用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经认可后签名确认并回传;
5、 乙方必须提前一天订单,甲方在收到 方订单后按时批量送给 方;
6、 甲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的数量、时间,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场地;
7、 乙方必须在甲方每次送货验收合格后办妥进仓的相关手续;
8、 甲方要对 方的模具图纸、技术做好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向任何一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信息,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自己的供塑件成品,否则按壹拾倍模具费赔偿给甲方;
五、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规定,否则赔偿因已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方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方签字:
甲方盖章: 方盖章: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作人和承揽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规格及报酬
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报酬
定作报酬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定作人在签署合同后___日内向承揽人支付(预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支付方式:。
第三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提供时间
承揽人应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进行检验,并在3日内就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承揽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前向承揽人提供定作物的图纸、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该等文件的内容。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后3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条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承揽人对不符合约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换、维修、重作,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第六条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揽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定作物及相应的技术资料、质量合格证明。交付地点为(承揽人送货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运输、装卸工作及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定作物需要安装调试的,承揽人应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方作为交付。承揽人同意放弃留置权。
第八条定作人收到承揽人交付的定作物后应及时验收。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期限为:
第九条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内,定作人按合同总价的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予以退还。
定作物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承揽人应及时予以维修、重作,并赔偿由此给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责任)。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时维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权继续向承揽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是承揽人违约;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的,是定作人违约。
2.因承揽人违约导致定作人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承揽人完成的定作物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定作物或拒付报酬;承揽人应负责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如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定作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应继续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托方):江苏雷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订单)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时间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现因甲方:深圳市x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OM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OM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承揽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
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加工定做的总合同,凡为执行本合同而签订的、确定的各项
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价格:根据定做方定做的家具的种类、规格,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确定
价格表。在合同期内,原则上按照价格表确定的价格执行。如因原材料、生产条件、市场因素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应经双方协商重新确定价格。
第四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清单.(含合同附件)
定做方: 合同编号:(GF-200 -0101- )
第五条;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 天开始交货,最迟不超过 天。
第六条;交货方式:
承揽方代办托运,定做方负责运费 元,定做方负责卸车到房间,承揽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承揽方送货时定做方经验收后须在发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发货单为合同的附件,定做方、承揽方、运输方两方以上(含两方)签字有效,如不签字或盖章,定做方对产品的数量、质量等视为准确及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定做方付定金 %,即: 元;定做方到承揽方验收白茬后二日内付总货款的 %,即: 元(作为定做物的进度款);余总货款 %,即 元,发货前或按装中期全部付清。
2、定做方以电汇方式结算,如用现金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定做方承担。
第八条;保修及验收方法:
1、产品最长保用期五年及送货后免费服务;因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造成质量问题,承揽方提供维修服务,定做方承担费用。
2、包装按本企业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物回收,特殊包装由定做方承担费用。
3、根据承揽方提供并经定做方确认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颜色、面料清单为准,定做方没有确认的按承揽方企业内控及加工标准生产交货验收。
4、产品质量按企业内控标准或样品验收,正常的非人力控制的情况,如:木色的不同,纹路的变化、疤结、斑点等的出现,不属质量问题,定做方所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按承揽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定做方收货的当日,产品接收或使用视为合格。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货款的1‰向定做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定做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货款的1‰向承揽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定做方工程延期,不具备送货条件或因定做方其它原因以致承揽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定做方合同时,承揽方不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更改内容,补充更改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做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承揽方不承担误期违约责任,而且定做方必须付清所欠货款;定做方延期收货,每延期一天应向承揽方交付总货款的1‰的保管费用;货款未完全付清前,货物仍属于承揽方所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定做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承揽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深圳*有限公司协同银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以来料加工方式,承接乙方来料加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1)提供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电力、劳动力,负责组织生产,收取加工费,成品全部交回乙方销售。
(2)负责办理进出口手续。
(3)严格按照乙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
乙方:(1)必须按甲方生产能力,按时、按质提供足够的原、辅料,包装物料发运到工厂,确保工厂能正常生产。
(2)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生产,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品种数量
根据乙方付来的样板和足够的原辅料,加工聚丙烯塑料编织袋。暂定每月生产聚丙烯塑料编织袋*KG,如乙方安排给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客户订单的生产。
三、质量标准、耗量
原料、辅料的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甲方按乙方来样生产。如样板材质与原辅料材质不符,应通知乙方处理;甲方加工成品的质量,由乙方派人到工厂验收。原辅料损耗率、次品率在每批订单订明。
四、作价原则
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根据每批货物不同的规格、花式品种,经双方商定具体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双方商定后执行。
五、支付方式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采用先出后结的方式,乙方在每个月最后一天必须结清上一个月份出口的全部加工费并以电汇或票汇等方式付款给甲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原、辅料和包装物料,由香港发运至新会(或江门)的运费由乙方支付。成品由新会(或江门)港口发运至香港码头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七、保险费用
原、辅料的进口,成品出口和存厂生产期间,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一切保
险,由甲方代乙方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并经甲方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需延长或终止,在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再协商。
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是海事合同,则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修改。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新会工商局及新会海关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副本若干份。
甲方:银湖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商务代理: 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详见合同附件加工(定作)报价表共 页。 二、交货日期:见本合同第九条第3点。
三、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运输费用由 __ 方负担。并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负责。
五、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即时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清点,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收,否则以乙方送货单或运输单的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为准。
七、验收方法:甲方按加工(定作)单及生产图纸对乙方交付的加工(定作)产品安装完毕后三天内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八、甲方向乙方加工(定作)的产品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 整),如有变更,以加工定作送货单送货金额为准。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将定金及货款汇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1、本合同签订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订货总金额的 %作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
2乙方在出货前,甲方先到乙方厂里验货,产品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乙方于 天内发货到甲方所在地。乙方在没收到此货款之前有权不发货,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收到家具后,应在 天内付清尾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整)。
十、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用书面形式(含传真)对数量和款式进行部分变更,在得到乙方确认并就价格协商一致后,变更生效, 交货期合理顺延。
但变更必须在乙方还未实际生产该产品之前作出。变更后的加工(定作)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适用本合同的各条款约束。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合约失效。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约规定,如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延迟付款金额的 %作违约金支付乙方;如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每天按延迟交货金额的 %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选择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解决。
十五:合同签约和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 开户行: 开户行 :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