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实习车间安全生产协议书(精选3篇)
外协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协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协加工单(附图)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图纸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保质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件不合格时,乙方应赔付甲方材料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为每加工完一批工件,由甲方在工件交付时付乙方50%加工款,待甲方回款完成时交付乙方剩余50%(两笔款项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验收时由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含材料)。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每日处5%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九条:乙方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次数由甲方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机械加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生产实训设备,并按相关技术标准调整安装到位。
2. 甲方有权检查、督导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承租人(企业法人)是机械加工实习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实训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 乙方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解决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于违反国家规定和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保护好人身安全和机械安全。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违反以上条件,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甴乙方承担全部责责。
5. 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6. 乙方节假日休息其间,应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良好的性能。
三、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交货地点:
2、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货到甲方厂内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五、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九、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