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工合同简单(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 (共12条)
1.以下加工件双方签订加工合同。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预付款,以供处理。
3.当乙方完成加工并交付给甲方时,所有加工的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
4.加工件经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5.甲方应在部件组装和调试完成后15天内付清合同总额的剩余30%,乙方开具17%税率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6.合同的交货日期应根据双方的要求确定。乙方延期交货的,每天从总额中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7.乙方应对加工零件所需的材料负责。加工完成后,乙方应负责将加工后的零件运输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理或补充零件;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进行补救工作,甲方替换乙方进行修理或修理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乙方一次性完成的部品不合格率超过5%的,按合同条款第6项、第8项处理,然后按合同总价的10%扣除。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对外加工检验格式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出去,并连同零件一起返还给甲方。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_____源米业(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千斤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1354-20__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日期:乙方(盖章):负责人:地址:电话: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 交接原料时双方共同过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纱线均按照15%的公定回潮率计算。
二、 乙方收到原料后及时测指标,如果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三、 乙方在确认甲方原料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产,如果原料不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投产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纱线按照------元/kg赔偿。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 生产计划单下达以后,乙方应尽快排出具体交期,如果乙方耽误交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五、 甲方委派跟单人员对整个纺纱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乙方的各个生产工序必须全力配合。
六、 在乙方工厂打的色样经甲方确认后再开始大生产,乙方必须保证大货纱的颜色和确认样的颜色一致,色差不能低于四级。如果颜色出现问题,乙方应赔偿全部纱线。
七、 乙方免费提供包装,包纱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员验纱。AB纱不同档在管内标识上写清楚。
八、 乙方生产过程中制成率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短缺纱线按 照-------元/kg赔偿。
九、 下料按软回丝、硬回丝、抄车毛分类包装,综合制成率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时价给甲方赔偿。
十、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及时解决,期限为2天。
十一、 单价及制成率:
注:
1、上表中的批量为计划成纱量。
2、结算方式:染纺按照实际成纱标重计算;纱染按照投料标重计算;
3、此单价为合同约定日期内的恒定价格,合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私自更改。
十二、 付款方式:
十三、 如出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
乙方:年月
乙方代表: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