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定做加工合同书(精选3篇)
法*莉服装定做合同
团体量体定做合同
供方: 北京法*莉服装服饰销售中心
需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为___________ (来料加工/包工包料).
产品名称
面料及号色
款式说明
单位
单价
所订数量
总金额
供货计划 M L XL L L S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一、 供方对所订产品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供方企业有关标准(相应产品执行相应的企业标准)需方应该按照供方提供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所订产品(比如,一般西服外套 马甲以及纯毛和含毛高的新产品需要干洗),在此条件,供方须对其新产品提供质量保证。
二、 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方式:
三、 如无特殊声明,所有产品按照提供方的包装进行包装。包装要求 :------- 每件独立包装
四、 供方需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尤其是售后服务工作。如果由供方所提供服 务因为某种原 因需要返修,但需方必须在收到服装一周之内(或双方共同指定的期限之内)一次性将需要返修服装的数量和人员名单通知对方,供方收到 此通知后,保证在两周内(或双方共同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修工作。
五、 结算方式:合同签定需方预付款人民币( %) -元,其余货款货到付清
六、 供方违约按总合同的 %计, 需方违约按总合同的 %计。
七、 供方提供合法的支票,汇款,转帐,现金帐号
八、 传真件,附件合同签字有效
九、 供方开具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十、 允许样衣与批量生产服装有色差(在国标范围内)
供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北京法*莉服装服饰销售中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
二、加工件数:,交货日期。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元件,合计金额元。
四、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1、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
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
甲 方 盖 章:____________ 乙 方 盖 章: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