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精选21篇)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
银行:
帐号:
邮政
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_年_月_日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_____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_____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_____、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_____、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_____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违约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_____、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开发进行创意细化和绘制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的的工作(以下简称劳动成果),像素图像包括两套,大小尺寸要分别符合176208和样书8样书8两种手机屏幕的标准,甲方购买乙方的劳动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后,即完全拥有这些劳动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时间进度: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月____日(待定)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全部劳动成果。
支付费用参照
第四条规定。
甲乙双方就此合作均对任何可能产生利益损害的
第三方进行保密。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和自身业务需求,对乙方的劳动成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修改要求,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改进、增减和完善。
2. 如乙方无法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和一系列相关像素图象,或乙方的劳动成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追讨回合同
第四条规定中的
第一笔和
第二笔款项。
3. 为适应新的额外机型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像素图像的移植,费用按照一个机型贰百元人民币的约定价格执行。
2. 甲方的义务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进乙方劳动成果的制作过程,随时与乙方交换意见,确保双方的的合作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2. 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不得拖欠。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就业务合作出现的争议向甲方提出申诉。
3. 乙方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劳动成果,可以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申请。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保证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并符合甲方的要求。
2. 如因乙方问题无法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劳动成果,且乙方又不能提出合理的理由,乙方应如数退还合同
第四条规定中的
第一笔和
第二笔款项。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保证不得将劳动成果透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能将劳动成果中的任何组成部分用于其他2e (-aa)游戏产品中。
四. 付费
1、乙方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的创意文档,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一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1、 乙方完成2e (-aa)游戏产品《____市猎人》(名称待定)相关像素图象工作量的30%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二笔费用共1650(玖千)元人民币。
2、 乙方完成全部劳动成果后,提交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第三笔费用共2200(玖千)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乙方提供银行账号(乙方的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费用划入乙方的账户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相应的签字收据。
五.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双方另行签署的技术保密协议中的条款。
六. 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签字并盖章的书面协议、或双方就合同履行的事项而相互交换的函件、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对本合同做出变更。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违约方应给另一方进行赔偿。
八. 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九. 解决争议机构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合同有效期
原则上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约日开始的样书个月止。
十
二. 其他事宜
1、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需要另行签署技术保密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北京XX公司
盖 章:
授权代表:
____日 期:
乙 方:北京开发工作室
全体成员签字:
____日 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 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 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 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 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 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 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节目名称:
母盘刻字号: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节目光盘的加工复制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图像压缩□ 制作母盘□复制□ 切割□ 包装□保存母盘、菲林□ 发货□
二、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正式《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或《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甲方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复制的音像制品和cd-rom内容出现侵权时,均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于 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材料cd-r/子盘张彩喷稿张图挡套;
四、复制类型:cd□vcd□cd-rom□ dvd5□ 8厘米盘□ 卡片盘□ 异型盘□
五、印刷要求:丝印□胶印□
六、包装及其他要求:简包(1000张/件)□ 精包□
七、验收:以cd-r及本合同第五款要求为标准进行验收。如有疑义,甲方必须在收货当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
八、交货日期及条件:__年月日发货。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二三款所列文件及材料,则交货期顺延;因母盘、菲林不合格或设备故障不能按期交货的,双方协商后另定交货日期。
九、发货方式:□1.甲方自提;□2.乙方代理发货;收货地址:;
十、费用标准及合同金额:
费用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元)
审批费
盘
元/盘
母盘制作费
张
元/张
cd-r+印刷费
张
元/张
包装材料费
个
元/个
包装费
个
元/个
代出菲林费
套
元/套
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拾元 整)
十一、结算方式:预付%货款,余款货到付清。
十二、本公司的开户行:
帐号:
十三、以上各条款双方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若甲方延迟给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部分货款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拒影响,按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拒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事实通知对方,尽可能减轻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拒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书面报告等文件给对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生效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十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个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协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定本协议。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料加工服务。在本合同各项条件约束下,甲方向乙方发放《采购订单》,明确具体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颜色、数量、单价及送货时间和地点等。
二、价格结算和支付方式
1、价格结算和支付方式:在本协议各项条件约束下,按照《采购订单》进行合同款的结算和支付,货币单位是人民币。
2、方的开票资料和乙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应在付款前十个工
作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三、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尽量在供货周期前定货,以免乙方过于赶货;
2)、甲方提供所要加工物料尽可能详尽的技术要求、图纸和样品;
3)、甲方在乙方遇到技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难题时,应尽量提供支持;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其在乙方加工的物料拥有知识产权,乙方只在执行甲方的
《采购订单》过程中享有一般使用权;
2)、甲方对在乙方处所开模具拥有所有权给;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转让、许
可使用或共享甲方的知识产权和模具;
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自己或给第三方生产或仿制甲方提供的产
品;
5)、乙方对在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甲方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就项目首次接触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技术和商业信息;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供合乎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付款违约金: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则每延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甲方应按该次付款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由于乙方交货质量和未按期交货给甲方,甲方有索赔的损失的概论利;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责任,利用甲方图纸或模具为自己或第三方生产
相关或相似产品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因甲方客户索赔等产生的全部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原材料的提供办法
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六、谦政协议
为确保甲、乙双方公平、公正交易,供销价格合理,同时为加强双方工作人员廉洁自津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2、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贿,如有索贿行为,乙方应予拒绝和举报,经乙方举报,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实的,依法进行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
4、如乙方人员通过任何手段贿赂甲方员工,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所有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采购订单》中说明。《采购订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省市区(县)路街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⑵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⑶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
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x鞋业有限公司为注册号5776042、3295719x图案、文字、字母系列商标持有人。该系列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或申请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着合法有序、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加工生产“x”(含x品牌图案、文字、字母注册与申请注册)品牌包装用品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加工生产x品牌包装用品,其包装用品的图案、文字、形象、色泽、材料、规格由甲方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生产;甲方拥有对其包装材料、规格、形象、色泽的修改权。乙方仅能按甲方确认的形象、图案、色泽、材料、规格进行加工生产,无权更改,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正式生产前,必须将大货生产确认样送交甲方再次确认。并留甲方封样存档,以备大货核查。
第二条 乙方所生产的包装必须设置加密标志,乙方所设置的加密标志仅甲乙双方知道,禁止乙方向第三方透露加密信息。
第三条 乙方只能接受甲方公司书面订单(且甲方单次计划下单数不超过一万套),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公司书面订单要求生产,不得超计划多印;乙方必须充分保证质量,按甲方书面通知数量及时将包装品发至甲方指定仓库。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公司以外客户(含甲方客户,其它公司、机构、个人)订单。甲方包装传真号码为:与,其它传真、电话及口头通知无效。
第四条 乙方的包装加工费用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禁止乙方与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客户直接进行包装货款结算。
第五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定期与不定期工作检查,配合甲方打击假冒伪劣计划实施。
第六条 罚则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私自接受甲方公司以外客户订单,或未按甲方书面订单生产,私自生产、出售,给他人加工生产甲方包装用品的,甲方所欠乙方货款,甲方将永久拒绝支付,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擅自改变甲方所确定包装色泽、形象、规格、材料,或生产时偷工减料的,与封样不符的,甲方将拒绝入库,乙方同时赔偿甲方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仟佰)经济损失。
3、乙方因交货延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甲方生产的,甲方有权责令改正;因乙方包装发霉、潮湿未干、材质太差等原因造成甲方产品受潮、发霉、报废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若超计划生产甲方的包装用品,由于甲方形象、色泽、材料、规格、产品标志更换,与乙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乙方库存积压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全部就地销毁,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未按甲方专用传真号码订单生产的,甲方有权拒绝入库,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与甲方出示的加工授权委托书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动作废。
第十条 附页:甲方注册与已申请注册x系列商标,附页属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代加工生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生产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所经营行业相关标准。
二、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甲方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为:,且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委托加工协议书。在互利共赢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如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所经营行业相关标准,生产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由乙方承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和一切后果外,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损失还应予以经济补偿,且委托协议终止。
五、产品的包装需在协议有效期内用完,协议结束后个月内将全部未用包装及标签销毁,已售商品下架,个月后如乙方继续使用和销售,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大写:)。
六、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共同制定,共同遵守。价目表实时更新,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统一经营思路、统一市场价格、有义务向对方反馈市场信息,使双方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
七、乙方供给甲方产品的价格,应依照批发价格下调%,甲乙双方按照制定的统一价格共同开拓市场、共同销售。
八、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日期应为出厂日内,若产品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
九、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交预订单,明确订单数量和供货时间的范围。乙方如有异议可在接订单后日内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在订单的总额超出万元(大写:)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定金,甲方在收货后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入库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自入库单开具之日起日内将剩余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品牌效应,将产品价格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另乙方每个年度需提供万元(大写:)(按照零售价,品种齐全)样品供甲方参加展览和市场推广。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甲方(订作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_______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模腔数
单价(元)
数
量
小计(元)
备注
合计金额:(含17%的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交付首样工作期:35天
说明: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等。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___万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35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____天内(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____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8%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七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____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一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
1) 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 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_0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____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_____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 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 传康 ”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____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_____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__%,若超过__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_____”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_____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_____天内)后第______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______万箱以内的,第____天不低于_______万箱,月订货量_______万箱的,每天不低于_______万箱,_______万箱以上的,每天_______万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
1、争议解决途径: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加工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时间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外包(副工及包装部),甲方提供现有厂区内的副工组与包装部的区域给乙方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副料加工生产及产品成品的包装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 产品加工范围:甲方的副工料与产品的成品包装;
2、 产品加工要求:依甲方标准为准;
3、 本合同期限:20x年五月一日至20x年拾二月叁拾一日;
4、 如增加产品加工范围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 甲方根据订单生产安排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数量和交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立即与甲方的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否则,视为同意。
2、 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及相关图纸进行加工生产;
3、 乙方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安排进行副工料的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及时通知乙方;
4、 甲、乙方双方按协商好的上料日期分颜色、分批备齐配套物料待乙方取料;
5、 如乙方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货期,甲方将未生产完的料调回本公司生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 乙方在生产大货前,制作完全正确的生产样版1PCS给甲方生产经理/协理确认签名,大货验收品质要求按签准的样品执行;
2、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指令单》、包装《附页资料》进行生产和包装,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的品质和数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3、 副工组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成品包装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的任何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
4、 乙方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定属乙方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最低要求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等值补偿给甲方;
5、 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认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 乙方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处理;
(2) 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客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出现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 乙方应根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 成品与包装材料上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 甲方提供给乙方包含合理损耗数量加工半成品的原材料、成品包装材料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需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出现不合理材料短少情况时,甲方及时补足短数,但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补数费用;
3、 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包装材料等,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 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 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所有加工费用均含税金。乙方在月结时,需要提供普通发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需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乙方副料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的进度,确认是否有按甲方要求进行作业。如乙方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合同;
3、 半成品副工料的生产要求与成品包装要求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加工。乙方在生产大货前,制作完全正确的生产样版1PCS给甲方生产经理/协理确认签名,大货验收品质要求按签准的样品执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品质要求加工上述半成产品与成品包装,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2、 乙方接收的原材料与成品及成品包装材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 无论合同履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原材料与包装材料;
4、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委托加工生产甲方的产品;
5、 甲方为乙方所雇用的所有人员提供独立工作场所及宿舍住宿及食堂就餐便利,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未经许可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它生产区域以及甲方员工的宿舍)。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范围内发生的人员和财产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 乙方所雇用的人员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并且在甲方上班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如有违反乙方必须负责处理与承担责任;
7、 乙方所雇用的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所有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 乙方按照与所雇用人员签订的雇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其它法律规定的必要福利,如发生劳动争议或其它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以免影响甲方生产计划安排。甲方为做好厂区内人员管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其人员出勤记录给甲方人事管理部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必须符合甲方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合同解决或解除合同。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物料、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4、 甲方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