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盟合同范本(通用3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市地区_____县区_____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水果生鲜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水果生鲜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水果生鲜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水果生鲜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水果生鲜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水果生鲜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水果生鲜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水果生鲜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水果生鲜加盟时,须付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水果生鲜加盟店时,须交水果生鲜加盟金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六条:结算方式、价格和条件见附表1
1、本合约价格表为基础价目表,仅适用于现金结算客户。现金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产品。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_____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同时月结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10%。
3、寄卖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发生订单后向甲方订货,并与甲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同时寄卖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20%。
第七条: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2、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第八条: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九条:合约的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水果生鲜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店终止。
第十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一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连带保证人的义务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乙方违约时的所有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终止及续约: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其代理商资格。
3、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水果生鲜加盟金、水果生鲜加盟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才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宗旨:
为致力于弘扬中国文化事业,开拓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如下协议:
二、大纲、范围、定义:
地区,指定允许的水果生鲜加盟商,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拥有的系列产品,允许使用甲方产品的商标、包物及甲方的各种荣誉。依甲方指导,进行经营管理,乙方拥有本地区该水果生鲜加盟店的所有权。
三、甲方提供的支持:
1、总部根据多年成功的营运经验,协助总水果生鲜加盟商及单店水果生鲜加盟商选址
2、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店面修免费设计
3、对整套业务体系从选址到开业后营运制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供水果生鲜加盟店经营使用,提供凝聚茗仁业公司成功的营运机制和精华的营运手册及水果生鲜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4、茗仁业公司总部对水果生鲜加盟商进行全面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培训
5、应水果生鲜加盟商的要求派专业人士现场指导
6、为分店提供产品和经营信息
7、设计精美的宣传资料和促销礼品,总部定期派专业人士对各水果生鲜加盟店进行交流巡察和经营指导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加工的系列产品及其附属包物,不得伪劣产品。
2、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
3、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水果生鲜的水果生鲜,推广活动,并协助乙方在当地的水果生鲜推广工作及水果生鲜加盟洽谈,执行的相关事宜。
4、从业人员的雇佣、指导、监督:
乙方的水果生鲜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一方或双方进行招聘、雇用,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人员支持问题
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差旅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1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
1、店铺修:乙方对店铺的修风格、档次、门面的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报告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种管理报表。
3、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及产品库存,在通知乙方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产品的调换,无须退款。
4、甲方有权要求,必要时,配合甲方维护好甲方产品在当地的水果生鲜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水果生鲜形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水果生鲜使用权、荣誉共享权及包使用权
2、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及店铺的所有权
3、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甲方授权乙方水果生鲜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2、统一零售价:
乙方应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统一零售价,针对不同地区情况,有折让情况须事先通报甲方,应获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依甲方规定,采取相关的折让,此折让仅是水果生鲜加盟商的利润折让,不影响甲方供应价。
3、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但乙方须用书面形式让甲方确认。
4、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乙方负责对其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店面、店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座、泡工具及真空机、包机等各配套设施。
5、工作报告:
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各种管理报表,以及市场的相关信息反馈。
六、财务会计事项:
1、由于的特殊性,以及为降低产品运营成本,乙方向甲方订货,须“款到发货”原则。特殊情况须加急发货的,由乙方凭汇单传真甲方确认,并在甲方有权签字人确认下可提前发货。
2、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水果生鲜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3、如有发生在甲方发货后,指货离开厦门,货还在运输商或货还到达乙方,乙方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付清货款,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水果生鲜加盟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依协议规定内容,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依条款赔偿甲方损失,维护甲方利益。
七、关于货物管理,退、换货原则: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比例内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但换货必须是在乙方对产品的有效保管前提下,如产品的变质或有明显质量下降则不在此条例,甚至退货但不得退款。
1)退、换货比例:
为保证双方利益,乙方换货、退货总和不能超过当批货的20%,首批退、换货允
许不超过30%。
2)折算方式:
由于受季节、时间影响,价格波动大,因时间原因也影响到的质量普遍
下降,本着平衡双方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换货必须按货款的80%—90%之间进行折算,进价在100/斤以上按80%,进价在100元/斤以下的按90%
3)换货时间:
为保证的质量和价值,原则上换货必须在60天之内,特殊情况,须向甲方
提出申请,并获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进行调换。
2、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3、甲方有事先声明不能换货或约定时间内的不在换货条例范围。
4、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八、关于水果生鲜加盟,发展问题:
1、乙方在该地区再发展的水果生鲜店为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如属乙方直接经营不在此条例,仍为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但须报甲方备案批准,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享有同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一样的政策,包括产品的进价等享有权利。
2、二级水果生鲜加盟店的协议可自由选择,和总公司签约或和一级总水果生鲜加盟店签约,协议内容在不得损害总公司利益原则下可各行约定,或由总公司提供相应的协议内容。
3、为保证各水果生鲜加盟店产品的质量,更好地了解产品的度、口感、香气等,各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货由公司直接统一配货。
九、销售任务及返利问题:
1、甲、乙双方根据该水果生鲜加盟店的规模、店址、及市场状况,对全年的销售目标进行评估,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每月的进货量须达到,全年进货量。公司将以年度考核,完成销售任务,公司以现金返利2%,每增加20%,公司以销售总额的0、5%为相应返增数,以销售总额的5%为上限,而后按超出部分的5%为返利折算,次年4月结算返还。
2、未完成公司销售任务,在第二年公司产品的供货价上,以差额的10%,公司供应价上调2%,以供应价上调10%为上限。
3、保证一级加商利益,如属乙方发展的水果生鲜加盟店,将在每半年按该水果生鲜加盟店进货的,暂时不含代购具和包物,货款总额的5%返利给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
4、如单店月均进货达两万,且在退换货比例内,年终公司将以实物形式按2%的返利退给该店,如有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在上述条件下,公司再以1%的比例,以实物形式返利给上一级水果生鲜加盟店。
十、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水果生鲜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水果生鲜加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
十二、水果生鲜加盟金: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水果生鲜的维护,新产品的开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水果生鲜加盟店时,须交水果生鲜加盟金壹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在超出规定时间仍未支付该付甲方款项的,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应的责任、索赔,甚至必要的法律讼诉。
十四、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水果生鲜加盟协议及条款依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3、合同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应理清相应的帐务手续,及相关约定事宜,并签订合同终止备忘,如合同期间,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五、法律及讼诉: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2、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方事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签署盖章: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
签署盖章:
乙方代表:
时间: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xx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特许加盟式经营
二、加盟销售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佛山市顺德区名汉派家具有限公司儿童套房系列特许加盟旗舰店,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特许加盟旗舰店于省市公开营业,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本期协议满期后,合约自动作废,如欲续约需另行签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代理区域的独家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乙方所确认的市场开拓方案给予店面形象设计、业务培训、宣传策划。
2.甲方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对即将淘汰的产品,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及时通知乙方,对未过保修期的淘汰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乙方在接到淘汰产品通知后一个月内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逾期后甲方不再受理该类产品的补件。
3.乙方专卖店应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产品展示出售;乙方须严守双方所确认专卖店形象,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的销售区域发展业务,如乙方需在其它区域拓展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技术机密,包括协议内容,附件内容、产品目录及其它业务相关内容。
6.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约,需提前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协议期内如有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办理解除手续,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宣传资料、VI标识等。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品牌进行销售。
7.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3日内交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定金,作为前期图纸制作的保证。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定金将在乙方首次上货时冲抵货款。协议签订60天内乙方必须开始装修店面,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而不予返还。
8、乙方经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品牌每月进货额不得低于8万元,如果乙方连续四个月不能达到甲方的最低进货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能在我司专卖店内摆放其它厂家的产品(除金属家具及软体家具外,但占地面积不超过专卖店面积的10%)。否则,发现第一次的,半年内不能参与公司任何新政策和促销活动并立即停止返还装修补助;发现第二次,本年度不给予返利;发现第三次,取消专卖资格,合同自动解除。
四.专卖店装修事宜:
1、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展示厅场地建筑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店面租期一年或一年以上。
2、专卖店场地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提供场地规格及书面说明材料,甲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装修说明,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装修工作。专卖店装修严格按照甲方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3、专卖店竣工时,须由甲方公司业务员进行书面验收,对未达到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甲方标准。在未达到甲方标准之前,甲方将不承认乙方为当地的“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专卖店。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店面内外设计、装修风格、经营方式等。
五、甲方的政策支持:
1、装修支持:甲方给予乙方每平方米150元的装修补贴支持,自开业后首次返货算起,每次按返单全额货款5%返给乙方,每月结算,直到返完为止。
2、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套以上的特价款,还有不定期的优惠政策及节日促销活动。
3、返利支持:返完装修费后,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月返利激励;如达不到月返利激励,可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年返利激励。促销产品及特价产品不计算入返利。
(1)、月提货达8万返利2%。月提货达15万返利3%。月提货达30万返利5%。
(2)年度返点支持:一年累计达到60万以上的返2%.合同到期结算,以货物折扣。
六、订货、交货、退货
1、乙方首批进货金额不得低于6万元。
2、所有的订单以书面形式传予甲方公司,口头无效。
3、所有订单一律要求款到发货。乙方订单必须经甲方确认方可有效,不确认之订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日期为准,平常3-4内天交货,交易会期间及年底旺4季,7-8天交货。非常规货按甲方确认时间方可有效。
5、凡是由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相关产品或配件,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6、从乙方定货之日起,因产品原因导致滞销半年以上,在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予退换(以货换货形式),发生之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或者货运公司运输途中损坏、受潮、或其它因素,甲方需收取相关返工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而造成对方经济或形象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此协议自动解除。
八、争议解决办法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效后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主。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 _ 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林琼 开户行: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26 19521 45819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经营网上淘宝店铺,乙方全面了解甲方后,自愿加盟伊斯缇内衣服务系统。甲方在乙方加盟后,协助乙方在淘宝上建立网上店铺并进行经营指导。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签订网店服务合作协议书并办理完加盟手续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帮助乙方在淘宝网上申请淘宝账号,和实名认证,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和服务方式,为乙方提供服务指导。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网店的注册、认证,教授店铺的基础知识、装修技术、上货技巧、推广技巧、评信技巧、售后技巧等经营指导,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代理发货。
二、乙方注册网店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场;预约远程服务的客户,应按淘宝网开店规则要求,准备相关合格的电子图片格式的个人信息,并认真详细填写下表。乙方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客服更改,以方便及时服务。
三、乙方网店建成后,有权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具体种类、价格、销售要求及有关销售的信息,以甲方提供的上货商品数据包为准。销售中个别商品种类、价格及销售信息的临时调整,以甲方的网站公告为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甲方代理乙方向客户直接发货。乙方有销售时,应首先向甲方查询所销售产品的备货情况及现行价格后方可接受订单,客户下单后乙方必须及时将货款、运费、客户的订单详细资料一并发给甲方客服。以便及时服务客户。乙方经营自己的产品,由乙方自己发货。
四、乙方经营中的退、换货与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淘宝网现行的相关制度执行。
五、网店建设及加盟费: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从二年开始,每年的系统服务费用为100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加盟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建成网店,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
权申请退回费用。但由于乙方资料不符合淘宝要求及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时除外。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联盟成员网点注册信息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开设“”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 家特许经营方,享有【 】不享有【 】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加盟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 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 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 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400-88-1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e多e牌服装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e多e服装品牌在××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xx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xx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8.7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3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4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6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3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一点八倍(比如网络批价60元的服装,零售价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进行十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为更好的推广“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领先一步迎合市场发展需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达成“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商标授权使用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确定乙方为 公司“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在 地区商标授权使用商,并开店经营。
二、乙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内经销“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系列产品、根据目前乙方实际情况,乙方承诺在选定经营场所后,签订“ 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
三、此合作意向协议期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超出上述时间,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经品牌授权商,或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而定。
四、乙方先交付合作意向定金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 奶茶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此定金将自动转为合同款;同时此协议自动作废,相关事宜以合同为准。
五、乙方在签订“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应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承诺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是指:甲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管理、技术或交易信息,包括甲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销售计划、客户名单、广告策略、财务、人事、产品开发、产品配方、制造技术、内部文件、内部信函、电子文档、双方交易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商业信息。
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七、如最终未达成合作,此意向书金额无息、无条件返还给乙方。
备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_____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超市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连锁店加盟合同·瑜伽加盟合同·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商场超市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终止违约:
1、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可终止合同。
2、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全额退回。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合同限定范围的。
(7)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合同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合同违约处理:
如有违约,双方按合同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甲方:
乙方:
是从属于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特色茶饮连锁部门。经营各种特色茶奶、果味饮品,布丁,奶昔,果味冰为主,为共荣共存协力把本店打造成极具代表性的时尚茶饮品牌,特此面向社各界对茶饮业有兴趣的朋友加盟,加盟条款如下:
第一、加盟的优势
连锁加盟店因为有总部的整体系统规划,成功的开店经验以及店面设计 ,务实的选址参照,及时的物流配送,系统的开业培训,时尚的新产品开发和厂家供价支持,可使加盟店省掉了许多繁琐的店务工作,而将心力完全放在了店面经营上,反观单营店,从商圈的评估、店面的装潢、器材设备的采购、原料的进货、产品的开发、一切都由自己来、再加上开店经验不足,每一项流程必须都是在错误和摸索中进行,不仅费时费力,相对的用在店面经营上的精力和时间就少了,业绩和成功率也当然和加盟店无法相提并论了。
第二、店面装修条件
乙方必须参用甲方提供的字体、图案、颜色等进行店面装修。为了统一 沁尚 店面形象,乙方必须采用甲方所提供的沁尚 两字亮光灯箱,在店面的字体、图案、颜色、统一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选择装潢公司或者由甲方推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乙方加盟费用
加盟金xx元(前10家免收加盟金)
技术装让及培训费xx元
加盟押金人民币xx元 (以上费用于本协议订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采购原料及付款方式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口味稳定一致,形象统一及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能私自从别的渠道进货,否则视为违约(在双方协商无果下,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加盟押金),乙方所需原料必须提前定货,应现金采购外地款到发货,乙方收到原料后,如发现质量数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办理换货。总部向加盟店承诺所提供的原料品质一样价格则价格有优势 价格一样则品质有优势。
第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乙方加盟后,享有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加盟经营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注重卫生安全,否则责任自负,乙方在经营期间,所需证照,税收等一切费用自理,乙方所经营的加盟店属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甲方的责职与义务
甲方在乙方签字加盟后立即组织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营业,管理指导,培训人数2人,时间1天。经营期间甲方有新品种推出时应及时转教乙方,新品种所需设备,原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担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经营利益相冲突2公里区域范围内,不授权其他加盟店。
第七、乙方责任
乙方在甲方未授权情况下,不得私自发展加盟业务,如有人加盟必须交给甲方授理,加盟成功后,甲方应给乙方适当奖励。乙方若有后续店面加盟,甲方则收取加盟金xx元/家,押金免收。
第八、协议有效期及违约
在协议有效时间为甲方双方签字之日起,至乙方经营终止前,乙方终止经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各种原因,乙方要求迁址必须审报新地址到甲方(总部)。
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方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各种规定,如有违反任何一条,都视作违约,在双方友好协商无效的前提下按合同法解决。
第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法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注:加盟金收取后不与退还,合约到期后在乙方无违规前提下,乙方要求续约则甲方无条件配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总则
1、为开发________餐饮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甲方授予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特许经营费_________万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利润提成比例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2、利润提成方式:
利润提成比例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四、特许经营期限: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______,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d、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发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开发出______工艺。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制作技术加盟达成以下的协议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学习____________技术,加盟费共计为:______元(rmb)。
二、甲方的'技术加盟费内应包含的设备、资料如下:
1、技术培训(3种技术: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一台
3、____________一台
4、样品______个(学员亲自动手实习)
5、__________________
6、教学软件一套
7、技术资料一份
8、凡学员可以享受样品款式订做业务,及__________________等附加服务。
三、甲方在制作技术上不得保留,确保乙方能____________,包教包会,学期为_____天,如没学会可以免费再学。如不懂电脑者,学期可延长。乙方可享受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共同开发连锁餐饮事业,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连锁餐饮企业。
二、加盟地点:
三、加盟费: 万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叁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中甲方责任:
1、提供“”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
2、提供磁化三味锅50个(230元/个)。
3、提供各式锅底配料。
4、负责培训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酒楼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整套经营管理资料。
7、甲方派出两名技术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个月),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内蒙古锡盟羔羊肉。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锅底配料,乙方外购的部分锅底配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火锅汤料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磁化三味锅、汤料及菜谱。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锅底配料、磁化三味锅的数量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草原狼火锅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九、 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磁化三味锅、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磁化锅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磁化锅,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争议解决地为呼和浩特市。
十三、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后,加盟合同生效。
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企业文化十二条标准
4、领导艺术资料
5、餐饮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6、磁化保健三味锅小常识
7、餐饮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内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法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帐号: 帐号:
电话: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奶茶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奶茶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奶茶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奶茶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销售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奶茶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奶茶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奶茶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xx年____月 ____日止,有效期壹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柜使用奶茶商标、商号,并以加盟的经营模式经营奶茶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配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
3、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特许方)
法人代表:
住址:
乙方:(加盟者)
法人代表:
住址:
“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系列连锁店”登记_____。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_______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_____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_____:
(1)依靠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_____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_____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_____,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_____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_____,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_____;
2、有关“_______系列连锁店”徽记及_____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_____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_______系列连锁店”或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2、登记的_____,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系列连锁店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乙方店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乙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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