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品牌加盟协议品牌推广(精选3篇)

饰品品牌加盟协议品牌推广(精选3篇)

饰品品牌加盟协议品牌推广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执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有限公司”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有限公司的品牌设计顾问公司,负责 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设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_ _月_ _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设计范围:

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户外广告设计、海报、产品包装设计、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的设计项目。

备注:

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喷绘品等后期制作费用。

2、VI、期刊杂志、LOGO、宣传画册的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合同

二、费用

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季度结算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以此类推。

备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四、服务承诺

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总监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乙方须成立专门广告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平面广告策划设计之专业服务,在合同期内,每月两次或以上及必须的工作会议由乙方项目总监带队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召开广告工作报告会,如若甲方工作繁忙乙方则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具体布署广告工作计划

3、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

4、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合同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如果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合作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到 市除外的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承担,无需再额外补贴其他费用。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同意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甲方权利义务

2.1合同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路、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2.3 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

3.2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

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文到此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饰品品牌加盟协议品牌推广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的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的 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的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的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的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的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的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 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的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印 章) 乙 方: (印 章) 日 期 : 日 期 :

饰品品牌加盟协议品牌推广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 (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 ”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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