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 甲方的火吧店室内 之监控安装及点菜宝系统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火锅KTV监控安装及点菜宝系统安装工程 。(指承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永宁县永清花园西门口 。
第三条工程范围 摄像头、点菜宝系统安装及调试 。(祥见报价表)
第四条 质量标准 达到客户要求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79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 七千九百二十元 。 第七条 付款办法: 现金支付 。
第八条 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 20xx 年 5 月 30 日开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全部完工。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付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监控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2.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6.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乙方无关。
7.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0.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由乙方负责施工.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二: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结束一次性付清(详见监控设备详单)。
三: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需适当向甲方收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五.合同款价:按双方协商决定,价格为RMB:2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注:此表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归档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1.协议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维护等。
1.2乙方将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施工安装及调试开通。系统开通后的12个月内为保修期(清单以外设备不在保修范围内)。
1.3所涉设备如因设备停产、系统不兼容等问题造成的更换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议价款及支付方法
2.1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价为: 。
2.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总价协议,现场实际发生等可协商再做变更。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3.施工安装与竣工验收
3.1 协议生效前,乙方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与甲方代表商讨深化设计和其他技术条件,协议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派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场实施。
3.2工程竣工,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4.保修责任
4.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长期维修服务和故障热线服务, 。
4.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备本身质量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保修期内如部件在运行中出现非人为的故障或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要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免费处理,甲方要及时将坏损件退返乙方,无免赔责任。
4.3在保修期内若由于甲方人员使用不当而导致坏损的部件,甲方要负责将坏件退回乙方。若因乙方提供的文件错误而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违约责任
5.1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开通而造成延误,乙方不负相关责任,但有义务在甲方约定时间安装开通。
5.2 如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协议价款总额的5%;如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取消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总额的5%作为赔偿。
6.安全施工
6.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7.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期作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7.2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无法控制的其他行政因素而影响供货机,所造成的困难由双方协商解决。
8.质量要求
8.1按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规定的规格与型号,其技术性能必须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8.2 在保修期间,乙方须履行其所保证的义务,及时免费消除甲方在保证期内通报的故障。
8.3 在设备验收后的三年内,乙方在同规格,型号的基础上,应低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供用于维护工作的必须备件,插件或其代用件。若此种备件已停止生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以充足的时间做必要的储备。
9.解决争议的办法
9.1 凡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仲裁由协议履行地仲裁机关处理。
10.其他
10.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2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价格有保密的义务。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