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集三篇

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精选3篇)

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水埋藏条件;

2)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作为评价;的各类建筑作出地基基础类型的判断及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步分析评价;

6)在勘探中发现有地貌单元交接部分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断基础入岩层(中风化或微风化)时,则要求深入完整岩层厚度不小于5米;

8)其他要求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术要求与现行规范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

1.6按相应地质勘察规范确定。

第二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完备性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壹式陆份。

第三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的时间: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稳定水位;

2)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

3)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

4)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

5)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

7)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

8)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

3.1.2 (勘察报告),其中外业工作为 天,出具勘察报告时间为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为甲方通知开工时间后 天内完成。

3.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规范要求须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入岩、取样、岩石抗压实验、土工实验、孔位测量、设备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用、以及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该项目有关的费用,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且费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预估工程总进尺为 元(大写 ),结算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内承包人及机械进场,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全部付清结算价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请结算款时应提供等额有效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价款。

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4.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详附件资料。

4.1.2 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4.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4.2 勘察人责任

4.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并对其负责。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勘察费200 %。

4.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2.4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勘察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5.2如果在工种期内发生争议,在未取得裁决之前,双方均继续工程工作,除非双方同意暂停工程工作,否则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违约处理,按违约责任赔偿。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 勘察人应对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安全负责,若非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勘察人负责赔偿;

2、 勘察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勘察所掌握的与该地块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负保密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篇2

建 设 单 位: (简称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确保 滑坡工程地质勘察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地点:

名称:

二、勘察依据:

①《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50021-20xx);

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x);

③《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9-92);

④《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

⑥《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⑦《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三、勘察范围:

四、勘察任务:

①查明 滑坡的地质背景和形成条件(应全面搜集滑坡区地质、水文、气象、地震和人类活动等相关资料,滑坡区地表水、地下水、井泉和湿地等的分布等);

②查明 滑坡的形态要素和演化过程,圈定滑坡周界(查明各层滑坡面(带)的位置,以及地面树木的异态、工程设施的变形特征等);在滑坡体、滑坡面(带)和稳定地层中采取土试样进行试验,提供滑坡的岩土工程特性指标;

③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 滑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判定滑坡稳定状态;预测滑坡发展变化趋势,评价滑坡整体或局部复活滑动的可能性;

④为 滑坡应急和全面治理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并结合滑坡整治工程的经验,提出滑坡防治和监测的建议。

⑤滑坡勘查期间对有明显变形迹象的和定性评价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均应进行监测,保证勘查施工的安全,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提交勘查成果时应一并提交勘查阶段监测报告。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勘察(1:500)平面布置图1份;

(2)负责勘察现场的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费用;

(4)负责按期结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负责勘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并向甲方提供勘查范围内详细的勘察报告一式 份;

(3)施工中乙方人员的安全责任自负;

(4)技术标准及深度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六、成果资料:

滑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图纸资料。

七、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本滑坡工程勘察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新增或变更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工作量,按20xx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人员设备进场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万元作为施工准备金,野外作业结束时支付工程款 万元,余款于滑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验收通过后全部付清。

八、勘察工作期限

乙方自签定合同后 天内(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报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损失方的经济责任,即协议总价的3%。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地质勘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任务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工程地点:贵阳市白云区

3、工程规模:“·白金城”城中村棚户区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其A5组团建筑面积约为33.73万㎡,D地块建筑面积约19.09万㎡。

4、承包范围: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工作,提供初勘和详勘报告。

5、工作内容

5.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5.2查明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及承载能力做出评价,提供地基承载能力和地下水位设计参数,提供基础设计优化方案;

5.3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泥槽、软弱地质夹层以及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标明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

5.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对建筑物材料的侵蚀性,查明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

5.5查明洪水的淹没范围、河流水位和地表径流条件等;

5.6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别,并对饱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

5.7根据当地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5.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必要时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

二、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

1、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及贵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勘察工作应根据拟勘察项目的安全等级确定勘察等级,按初勘和详勘阶段进行,对建筑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3、甲方分批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3.1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用地(附红线范围);

3.2工程勘察任务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3.3勘察范围内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服务,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并确保成果资料的质量。提供的岩土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文字内容:

4.1任务要求及勘察工作概况;

4.2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地形成层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建筑经验等;

4.3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岩石和土的均匀性和容许承载力、地下水的影响、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适宜的基础形式和有关的计算参数及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4.4当工程需要时应提供:

4.4.1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实际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周围已有建筑物地下设施的影响;

4.4.2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4.4.3提供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

4.4.4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及区域放射性或有毒气体背景资料。

4.5岩土勘察报告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获得审查合格通知书;

4.6勘察成果资料一式拾二份(包括勘查点位的坐标及标高)。甲方要求增加按人民币500元取费。其中图纸部分包括:

4.6.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4.6.2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工程地质分区图;

4.6.3工程地质剖面图;

4.6.4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

4.6.5各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钻探点坐标标高深度、土层试验成果等有关测试图表。

4.7如甲方临时对各区域有特殊需要,应以甲方要求为准,及时提供分区中间勘察成果资料。

4.8提供本工程的后期服务,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5、钻孔的布置要足以评价建筑物纵横两个方向地层土质的均匀性,应按主要柱列线或建筑物的周边或体形变化和应力集中的地段布置,为建筑设计提供依据。钻孔间距和密度应根据地层变化的复杂性与建筑物的具体要求,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中建筑勘探点间距的规定确定。对于桩基方案,如地基情况复杂,宜在每根柱下布置钻孔。对于嵌岩桩方案应查明桩端下三倍桩径范围内岩石情况。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场勘察工作将会分期实施,具体进场时间、提交中间资料时间,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中间资料和地勘成果资料。

2、乙方在进场后,必须在 15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勘中间资料,逾期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范围变化、不可抗力影响)和地下障碍、连续下雨3天以上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呈报甲方工程部审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4、本工程相应的停、窝工费及乙方提前完成的加班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

六、合同价款

1、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243.32万元(大写:贰佰肆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2、本工程工程量以甲方工程部确认的详细勘察方案布置的孔数、深度为合同数量,最终工程量按审定的详勘方案的实际成孔数及深度据实结算。

3、本合同为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因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损耗费、机械费(含油费)、间接费、措施费(含技术措施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人工费费用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保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关所有政府部门的相关行政费用,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责任的所需的所有费用,本合同包干固定综合总价所包含的费用不以本合同所提及的费用为限。施工期间本包干固定综合总价为固定价格,不再调整。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数量如下:房开一期(A5组团、D地块)建设项目地质勘察钻孔暂定数量

七、支付方式

1、乙方提交分期分批勘察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勘察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勘察费用的70%;

2、甲方完成分期分批勘察结算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经甲方审定的该批次勘察结算费用的95%(扣除已支付勘察费),待该批次已开工项目的主体结构封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该批次勘察结算费用的5%。

3、甲方支付乙方勘察费时,甲方代其提供发票,在支付勘察费用中抵扣(发票金额按照国家现行税费规定进行计算)。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完全守约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

3、负责办理有关的手续:完善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及提供管线分布图等;

4、保护好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二)乙方责任

1、从进场至勘察工作完成期间,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搭接,安表计量,水电费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包括损耗摊销);

2、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3、做好安全作业及现场保卫工作,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事故或治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交甲方工程/设计报批。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沿途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

5、保护好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6、乙方授权保证条款:乙方特在此授权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签约及履约过程中签字确认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乙方代表”签字与加盖乙方公章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代表”如有变动,乙方应即日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前,“乙方代表”的签字仍具有法律效力。

7、其它法定或约定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乙方勘察质量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扣留乙方总勘察费5%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合同实际总价的千分之三,逾期达到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赔偿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付或拒付应付款项,否则,自逾期之60日起,以逾期应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滞纳金。

4、本工程如因一种或多种因素(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材料设备、勘察、或工作成果等)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人身损害、任何财产损失或涉及侵犯他方合法权益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导致甲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乙方须全额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此条款为特殊条款,不能变更或减免且合同无效、解除的本条款继续有效,赔偿金额最低不能低于本合同实际总价的30%)。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等),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同时乙方还需将甲方已支付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除依照特殊条款承担责任外,均须按本合同暂估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补足。

十、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发给乙方的文件或传真均以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为准,若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E-mail将被视为有效。甲方按上述地址发出文件视为甲方履行了传递文件的义务。如合同中乙方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没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仍按原地址寄送相关函件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员工的签认手续视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来途径;

2、甲方自接到乙方递交的最后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办理结算,如由于乙方相关工程资料提交不及时、不完整等因素导致甲方审查工作无法进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申报的结算额与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差额不得超过乙方支付申报的结算额的5%,否则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勘察费用总额8%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将该部分违约金直接扣除。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任何乙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7、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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