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二(精选28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___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___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包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装饰公司
代表:代表: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b、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阶段或时间支付金额第一次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元;
第三次支付元;
第四次工程验收后天工程总造价的5%约元。
b、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B6、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d、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 (以“甲方委 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7.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_____%首期预付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_____%支付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 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 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 同金额的______%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①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1:补充协议;
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附件3:工程报价单;
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期和竣工验收);
附件6: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7:工程结算单;
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定金及承包范围乙方已向甲方交付10万元合同定金,甲方在本定金的约束下自动将本公司基地围墙(5000亩土地周边)、钢网架厂房及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自动发包给乙方。
三: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四:工程量核算及计价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依据20--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乙方各分项工程竣工后即时申请甲方验收以确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对乙方的竣工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五:工期 乙方承包该工程,自________开始,到_______结束,共计_____个有效工作日。
六:材料: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采购承包合同以内的材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就必要材料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七:质量 乙方严格按图施工,严格遵守我国行业内质量管理标准(或条例),同时严格按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刻接受甲方的技术性指导意见。
八:工期 乙方进场开工后,积极做好总体施工部署及相应工种的协调、交叉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 (电话)负责该工程隐蔽及增量部分的签证工作,同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若甲方发现乙方技工人员明显不足难以保证进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措施,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延误工期或使甲方的预期开业计划受到阻碍并产生额外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与文明施工
本工程虽属室内作业,但仍不能忽视安全。乙方须积极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除局部高架作业外,乙方工作人员尤以谨慎“电老虎”为最。乙方全体工作人员须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须正确佩戴头盔,凌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空中抛物,禁止违规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未经协调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乙方工作人员若淡化安全意识,不听训诫,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施工期间,乙方须自行在危险施工段设立警示标志,酌情清除本作业面的建筑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十:双方责任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和电源,并协调好“地方与邻里”关系以促进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自己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骨干,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方案”施工,乙方至始至终均维护施工环境直至退场时积极清理建筑垃圾。
十一:竣工验收乙方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及时向甲方递交验收报告,甲方在不超过七日内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量验收,验收签证后,甲方向乙方付清质保金以外的工程余款。
十二:付款 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20天后追加至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的发、承包范围和开工时间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缚。若以上项目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工,甲方除了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退赔合同定金外还须承担自己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在提前一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若不能按本合同所约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权向甲方退回合同定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3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00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
5.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甘肃煤矿监察应急救援指挥及安全技术等业务保障单位联建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兰州新区经七路以东;纬六路以南。
3、工程量: 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通过的补充协议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xx 年 9 月 15 日
2、竣工日期: 20xx 年 11 月 15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45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第三条:工程价款
轻钢龙骨吊顶85元/㎡;窗帘盒70元/m;窗套 元/m卫生间吊顶120元/㎡;电梯门不锈钢门套110元/m;室内乳胶漆墙面18元/㎡;石膏板包住55元/㎡。
第四条:结算方式:工程量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30%;施工进度款按月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支付总工程款的10%,剩余总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在质保期间,若有质量维修应随叫随到,不可有任何理由推迟中,一旦违约,质保金不予退还。因乙方原因途退场甲方不结算,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且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合格;按国家标准及行业通用标准验收。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现场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 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等。
(4)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乙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代表姓名: 滕小林
(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3)、工程指令由甲方代表签发,经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彭启明
(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
(3)遵守兰州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
(4)遵守兰州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5)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6)已竣工工程未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的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 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障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的工程,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停止施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6.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6.6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9.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 2 )_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 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 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 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代表--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 方 提 供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明 细 表;
3、乙 方 提 供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明 细 表;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家庭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费、清运费、搬卸费等费用)。
2、实际费用按最后使用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否则将不与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_______万元以下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元
金额大写:元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_______天。
6、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先生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______________%给于奖励。
8、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______________%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______________%工程款,余款5______________%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由承包人包工、包料的全包方式。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材料、竣工的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防火、消防等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5如在施工中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施工人员的伤亡等,皆有承包方承担及负责,发包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或者收据。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201 年_____月_____日 201 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______街______号______室内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商,确定如下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按总价合同法计算,如有增减工程量,按预算价进行单价法计算,如该项目没有预算价,则双方友好协商商定。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预算附后面):
室内泥水工程(墙体结构改造等)、天花工程(主人房木天花制作等)、水电电位修改工程(包括洁具安装等)、油漆工程、门窗工程工程。
四、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
本工程之签订合同日起计算,计算工期为____天完工(如遇雨天及其它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拖延工期不计)。
六、付款方式:
开工日支付整个工程款30%,在工程进度达到50%左右时付整个工程款的80%,整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付完整个工程款。
七、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水、电源供乙方使用。
八、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装修产品及原有甲方装修产品(厅地板、厨房、洗手间)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原貌。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的规定,确保甲方取回装修押金。如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全数取回装修押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金额
(3)确保施工安全,装修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损坏公共财物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后生效,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时间(二年)。保修期完以及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然失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准,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对其购买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__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甲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三、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四、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五、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 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 (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 包 人(盖章): 发包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责任书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房屋,工程已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装修工程质保合同范本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类承包方式。
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人民币),设计费为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人民币)。
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2、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元。
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元。
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_____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电话:
乙方: 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10厘钢化喷砂玻璃(卫生间),外为玻璃,包不锈钢合叶五金件,单价为每平方200元。卫生间干湿区间断及推拉门10厘钢化玻璃和导轨等五金件,单价为每平方230元。(以实际数量计算)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含清洁)。
第三项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工程质量及验收
1、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失有其负责。
2、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____
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委托人应验看检测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查询本市检测机构名单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四、对合同有关条款,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
五、本合同书中,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__年1月1日起试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检测机构):_______________
检测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监督单位:
1.5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1.6其他: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其他: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三条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第四条检测费用的结算方式
本合同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__]18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北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指导价(试行)》[见附件二(略)],以上标准之外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商议定价。
4.1双方同意按照实际发生检测项目及数量计算总检测费。
4.2检测费按每月进行结算,并由乙方提供检测费结算单,甲方需在接到结算清单15日内支付检测费。逾期支付费用的,每日按支付费用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3本工程的检测费末次结算通知发出后,甲方需在90天内办理最终检测费的结算,逾期支付,则向乙方每日支付检测费的0.5%作为滞纳金。
4.4甲方对检测项目及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以各种原因拖欠检测费用。
4.5甲乙双方签订好合同后,甲方应给乙方预付款。
4.6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委托检测的工程概况,并制定该工程的试验计划。
5.2甲方应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同时详细填写检测委托单。
5.3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甲方代表、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上述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5.4委托“见证”检测前,甲方必须提供“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送“见证”检测样品时附“见证记录”。
5.5现场检测项目,甲方应提前_______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并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需要时见证人员应到场进行见证。
5.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当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5.8甲方应根据合同,及时支付检测试验费。
5.9甲方有权对乙方未按标准检测和违法违规的行为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证明资料。
6.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3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6.4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双方约定)内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6.5现场检测由于抽样的风险性及抽样后工程的开放性及特殊性,乙方只对当时现场检测出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6.6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6.7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6.8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7.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
7.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_____市_____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一套,现将其室内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项目:________
二、工程采用:________
三、工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天。如甲方停水、停电、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影响、甲方变更图纸或工程款未及时支付,工期顺延。
四、工程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即支付___%备料款计________元,乙方三天内进场开工。
2、施工结束
甲方再支付____%的进度款,计________元。
六、设计施工标准: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负责:
甲方应负责事项:
1、负责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协调所涉及的拆墙、搬运、安全及施工人员的暂住证或出入证的办证手续及费用等问题。
2、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水电。
3、提供临时堆放废物和杂料的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4、按合同进度及时支付装修款项。
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及其它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现场的防火、安全防护及保卫工作,对现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及人员伤亡等事故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均应付全部责任。
2、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按规定期限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4、在验收后应与甲方签定为一年的工程保修手续,在保修期间内如是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材料选用不当、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全部负责;如是甲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配件或材料,乙方仅收取工本费。并提供定期回访,终身维修。
5、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选任。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一切伤亡、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不得将装修费用私自交付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乙方所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增减原施工项目,否则,所造成的质量及损耗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内以原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方案,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按书面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4、甲方须在乙方交房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5、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做到人走场清,保持装修房屋整洁,让住户满意。
6、施工完毕后,甲方凭乙方开出的《保修单》作为保修一年的凭据。
九、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 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维修工程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男女卫生间天花板吊顶,工程量:㎡,单价 元;
2.电路改造,施工中工程量据实验收及材料单价进行签证认定;
2.合同价款:按照核算后价款据实结算。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四、结算方式:开具发票结算,在完工验算后一次性付清维修工程款(除押金)。交纳¥20__元押金,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返还。
五、其它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做到排污通畅、环境卫生、空气清新。对因未按甲方要求及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返工,乙方应及时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单方面承担,致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行使追偿权。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由乙方自理。
4、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工程保修期间,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上门维修。
5、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
6、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7、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日期: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工作日;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 □不是);
2、批结(□是; □不是),甲方按每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 □不是),甲乙双方按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本工程的工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合计_______天。
二、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项:
(1)包工包料。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的采购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内容,但施工必须的特殊材料由甲方提供;
(2)包工包部分料。甲方自行提供工程部分材料,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其它工程材料的采购等工程内容;
(3)包工不包料。甲方自行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的材料负责工程的设计及具体施工等工程内容。
2、其他约定
三、材料设备
1、本工程若采用包工包料或者包工包部分料的承包方式,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工程设计图纸提供工程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
2、按照工程承包方式,需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负责及时组织进场及材料设备的保管。
3、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货柜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维修或者减少价款,但乙方在对原材料有缺陷或不合规定而不知情的情况下除外。
四、设计变更
1、一方对汇审确认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形成书面材料,做追加处理,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原则上予以最大程度配合。是否变更视工程时间、工程量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五、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经双方认可,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另行计算。
具体总造价详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70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本工程制作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清剩余工程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项目费用在增加的工程施工制作前由甲方确认签字,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后即支付给乙方。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尺寸等来设计图纸并列出制作方案(附件一〈报价单〉)、设计效果图(附件二),此制作方案为乙方施工唯一依据。
2、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要求乙方对制作方案或设计图纸进行更改,且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更改内容施工,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因出现不可抗力(如停电,自然灾害等)的情况对工程施工制作造成影响,则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工程完工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现场验收(商场对工程安全隐患方面的考核及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如工程验收合格,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6、若工程完工,甲方未对工程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即进行使用,视为工程质量合格。
八、工程维修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柜台保修期为六个月。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不负责维修,如须乙方维修,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灯具部分(重庆市内)六个月内出现自然损坏,乙方负责调换。
3、玻璃不属于保修范围,玻璃自安装完毕后,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内容等资料。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在签订合同后一星期内提供,图文不明之处,甲方应安排相应人员及时解答。
2、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3、如甲方要求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量,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但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报价。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由甲方未按时付款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负责办理进场搭建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开工或迟延交付工作成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产生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不可预知事故因素,导致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工程施工制作前需向甲方提交制作方案(附件一)、设计效果图(附件二),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具体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解决。
2、乙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协调有关工作。
委派代表: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工程设计效果图的要求。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就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协商解决。
7、如因乙方违反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但若因甲方原因(如未办理相关手续等),造成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8、除新世界、茂业、王府井商场外,其它商场所需要的装修保证金由乙方垫付(但保证金高于人民币5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采取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时甲方未按时提供工程材料)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如在每月五日之前仍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或是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经营困难可能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甲方并应承担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其中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其应承担另一方为此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进行该项目施工制作,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罚款)均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 支付甲方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指南所要求或规定的材质、线材、灯具等规格采购施工材料,提供装修图纸及电路图给予商场审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专柜延期交付或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工程款可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1、*银行
开户行:中国
户名:
银行帐号:
2、*银行
开户行:中国
户名:
银行账号:
3、*银行
开户行:中国
户名:
工商银行账号:
十三、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其他补充协议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工程报价单
2、设计效果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____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_____%元
第二次
_____%元
第三次
_____%元
第四次
_____%元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__________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_______________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验收:对于卫浴苦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苦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卖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本次的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及做法:工图纸
4.承包方式:双方协定采用下列种方式
(一)包工包料;
(二)部分包工、报料;
(三)包工不报料。
5.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保修期: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 ):__元整__(小写: )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应付工程款。(注:此价款为工程预、结算依据,最终价款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因素;
2.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
3.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4.遵守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年发布的 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事件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擅自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