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合同范本(精选15篇)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___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3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一、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按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费用包干,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甲方在开工之日前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五、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计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如不符合工程质量,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违约金额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按法律规定,向人民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份数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需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 承担甲方___________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 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 。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 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 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_______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 _____次结清,其中:
(1) 、合同签订______天内应付工程款的______%(计________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 ,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 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贵州电网公司批复的贵阳供电局第一批农网完善化工程与农网完善工程预备项目实施计划,甲方确定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安装费 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20%
5.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5%的质保金后(质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75%。
5.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5.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下发的文件《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贵州省电力公司县城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及贵阳供电局下发的《10kv配电线路实施技术规范》、《低压配电技术规范》施工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8、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9、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三措,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15、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①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18、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
xx年xx月xx日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并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____________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机关或见证方: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福建宏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永泰项目经理部
工程经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现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促使本
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经商定,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永泰县
3.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设计图纸和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工程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发包价即中标价人民币元。现场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按实签证。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
程规定进行施工。
2.工程杆洞、拉线洞、拉线及线路走廊征地、赔青费用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3.乙方应按《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且供电等工作。
4.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部颁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辅材。
5.乙方指派郑明帮同志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6.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若乙方原因造成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工程竣工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即由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组织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属乙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问题,则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
2.除甲方原因、雨天、停电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3.因甲方赔青问题造成乙方误工,工期应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发包价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造价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以下称乙方)于年 月在
(以下称甲方)委托 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 中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设备的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设备名称:。
1.2 标的、设备材料采购表(可按此表格式另附采购清单替代)
备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发货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以甲方提供物资需求清单为准,发货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所中包的实际需求总额。
1.3 质量标准:乙方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同等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上述设备适用下列技术和质量标准:
1.3.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标准代号);
1.3.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标准代号);
1.3.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1.3.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所约定的标准执行。
1.4 电杆使用使命年限为30年。
1.5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年。
1.5 乙方应承担设备的运输、培训、售后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总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2 上述合同总价款可按实际交货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进行更改。
2.3 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设备的软硬件价款、税费、专利费、版权费、进出口关税及乙方的利润等,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项有关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账户信息及发票信息
3.1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的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个日历日内付清。
3.2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乙方应对该账户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在甲方付款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3 发票信息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个日历日内支付款项。发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设备包装、运输
4.1 乙方应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设备包装要求:乙方对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根据设备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防止合同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所需的运输、装卸、吊装、保险等费用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5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设备,且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
4.6乙方从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无论电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包运到施工工地,运费按(元/吨?公里)另行结算。
第五条 货物交货要求
5.1 甲方以发货通知单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货的,乙方需在调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货。
5.2 如乙方在发货通 知单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供货,须在收到调拨通知单后2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确定延期交货时间。
第六条 到货表面签收
6.1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提请甲方、监理到货表面签收,甲方、监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监理共同进行到货表面签收,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型号及数量与要求是否一致。设备经过双方验货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2 如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错漏或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联合作记录,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限期补齐。
第七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 设备在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所有权从乙方开始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价款为必要条件。
7.2 设备之毁损、偷盗、灭失、短缺等风险,自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未通过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负合同设备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安装调试
8.1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
8.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抽查
9.1 钢芯铝绞线、裸铝线、铝塑线、电缆等线材类物资必须保质保量,单件货物(指一盘或一卷)的实际数量须与供货的标称、数量相符,有抽查发现不相符,则按抽查单件货物的数量短缺比例,对乙方的标称数量全部进行扣减来确定该批供货的实收数量。
9.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进行抽检,亦可直接至乙方生产现场对待发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委托买卖双方共同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期限(以开具发货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日历日)
10.1 110KV主变正常交货期限为70天以内,35KV主变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10KV配变交货期限为20天以内;
10.2 110KV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电容器、成套设备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内;
10.3 综合自动化设备、直流电源等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内;
10.4 熔断器、避雷器等正常交货期限为20天内;
10.5 35KV及110KV铁件正常交货期限为:接到复测材料10天内完成地脚螺丝交货,其他材料45天内陆续供完;
10.6 10KV铁件(确认图纸后)、电力电缆、光缆、钢芯铝绞线、铝塑线、钢绞线、配电箱、计量箱、电表箱、金具、绝缘子以及其它材料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以内;
10.7 电能表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
第十一条 验收
11.1 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退换货,直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此种情况下,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8.2款规定的期间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乙方应按合同第20.2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设备接线、安装图、设备使用手册、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2.1 产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认证书、产品备品备件(如有)及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投产供货计划
13.1 乙方接到甲方开具发货通知单后,应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生产情况及供货日期计划。
第十四条产品标志牌显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货物标牌须有安装在明显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蚀的铭牌标志。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质量易腐蚀料子可暂停不验收入库。
14.2 水泥电杆、铁件、金具、绝缘子、电表箱五大类产品上须有经乙方审核备案持永久性标识,存在无铭牌或永久性标识可视为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15.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合同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三者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软件、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索赔、处罚及其他经济和信誉损失。
第十八条 保密责任
18.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8.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8.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18.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9.1 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及义务。
19.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9.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
19.4 合同解除
19.4.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甲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
19.4.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据合同第二十二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经验收,由于乙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4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 甲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3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保证值,且乙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未能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生产、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4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五条与第十条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向乙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6‰/天;
(2)迟交5-8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2‰/天;
(3)迟交9天以上,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4‰/天。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或者迟交合同货物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5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1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6 由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5%的违约金。不满1周的按比例计算。
20.7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8 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严重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危急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0.9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货物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0.10 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解除。全部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解除的,乙方按照未履行合同部分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运离现场。甲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2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20.1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20.1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签字确认供货单,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供货单价格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到该供货单价格的10%或者迟延签字确认供货单超过5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在合同总量中予以核减,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合同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甲方因此需对外支付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上述行为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15 合同质量保证期届满30日内(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合同货物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货物质保单,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交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
20.16 当乙方为生产商委托的代理商时,其与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时,因非甲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的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生产商和代理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非甲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20.4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18乙方存在货物质量不合格、迟延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不良履约行为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核减量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30%;情节严重的(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质量问题拒不整改2次及以上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换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非主要技术参数多次不合格的;因延期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被2个及以上最终用户投诉等),首次出现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30%,今后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50%;达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21.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2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21.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1.5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1.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7 日,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履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7 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双方联络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致使通知未被签收或未正常接收的,并不影响已送达的效力。
22.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22.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3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22.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2.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22.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 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电业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杉木冲东路旁。
3、工程内容: 以现场查勘设计并报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审核的图纸为准。即从10KV线路T接到尚美尔公司地下室、一楼的分支箱。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该工程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包办本次工程验收、送电,所有设备、电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的所有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元)(不含税),该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查勘所定工程项目确定,如有增补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甲方一次性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工程接近尾声支付进度款300000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7日内付清。
三、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在取得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的开工许可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工程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天气情况除外)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具备受电条件。
2、法定长假以及因季节性负荷紧张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停电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1、严格按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验收。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规程、规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及长沙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要求支付此项工程款。
2、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的方便及足够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委派施工代表,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协调事宜。
4、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划分、园林规划、市政道路、青苗补偿、施工场地协调等手续和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
5、负责配电房的建设和电缆沟的建设。
乙方责任;
1、依据协议、施工图纸施工,并按期完成此项工程。
2、工程质量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3、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六、其他约定
1、如因乙方原因使工期不能按时完成所发生的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则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协议工期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对电缆通道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及经济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双方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A:合同确无法履行;B:双方协议停止施工;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7、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汽车博览园三期工程
工程地点:铜川镇铜川村林家壕社
工程内容:规划经三路、规划经五路、规划纬三路的电力管线、
电信管线及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承包范围:
1、电力、电信管线土建施工
2、电力、电信管线安装施工
3、10KV开闭站电气、土建施工设计
4、10KV开闭站土建施工
5、10KV开闭站电气安装施工
6、协助发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电力、电信报装工作
7、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电力施工工程验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项合计 元,其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留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其他约定:
1、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超过3个月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实施的,若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的则按照新价格执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一天工期须按合同价款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有关施工需要配合停电等。
第二条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3、办理施工许可证、10KV线路红线图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施工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6、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保护工作,由于甲方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或被盗的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施工进度报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若施工场地在甲方地址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保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供电等部门验收,乙方协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
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预算资金不足的追加投资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
第四章 质量保修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好,并承担费用,属甲方自己购买的设备材料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章 争议、违约
第九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
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方除应赔偿对方为该工程所投入的设备材料费损失及人工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________的《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将铜川汽车博览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委托给鄂尔多斯市爱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工程负责垫资并承包给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施工完成,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铜川汽博园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路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 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铜川汽车博览园
四、工 期:共计90天:20__年8月29日至20__年11月26日(施工期间遇到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
六、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为:玖拾万元整人民币(¥900000.00 元 )。
第二条 甲乙方与施工方驻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姜国锦
三、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李志英
第三条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4、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 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方申请,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第六条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时间: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无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公司将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室内装修的电路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办公楼装修电力施工
二 工程内容:办公楼装修的室内电力施工
三 工程地点: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按工程的合理要求和施工标准执行。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按每层建筑实际面积计算,共四层,即每平米 元计算,总造价为 (¥ )万元人民币, 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负责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室内装修的电力施工任务。按图纸施工,如施工完成后,甲方对图纸有变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甲乙方共同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按责任划分并自费修复。
六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材料和材料供应不及时,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大庆油田供水销售公司生产技部、监理部、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因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 元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每完成一层下管和窜线后,甲方应付给乙方一层总造价的50%,到整栋楼所有线路完成,开关和灯具安装完后付全款的30%。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5%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________的《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