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司能平稳、健康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为了兼管各部门的利益、调动经营积极性,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签订本责任状。
一、总体责任指标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经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2、将安全经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经营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经营目标。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经营形势,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积极支持安全经营所需资金,并鼓励和支持安全经营科学研究和开发,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3、建立和完善全员安全经营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经营工作指标和事故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经营“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严格落实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制定和完善公司重特大安全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
6、加强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经营专门管理机构并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7、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等法规的宣贯;并结合实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8、依规加强培训。加大对企业管理层、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岗上证,做好安全经营“三级管理、四级台帐”工作。
9、加强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经营的事项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经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工程)实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对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对外单位的各项承包的和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落实考核。严格进行危险物品安全评价,积极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重视劳动保护和设备安全工作。
10、定期开展安全经营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和完善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组织,达到验收条件。
11、完善企业安全经营保障条件,严厉查处违规事件和各类事故;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严格组织调查处理,批复、处理率达100%。
12、推进安全经营工作的创新。重点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使安全经营、综合监管与社会和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责任指标
1、副总经理、安全员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级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各岗位要求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9、各岗位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为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实习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习期满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如返校时间有变,学院届时通知)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实习单位及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三、实习学生每月至少通过各种方式向学院有关辅导员、班主任汇报一次实习情况。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得擅自离岗,凡非因公(如探险、旅游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参加国家法律禁止的、不健康的如赌博、传销、打架、斗殴等活动。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如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时间如超过10天,应向学生所在系部请示批准。
七、实习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调整实习单位,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有严重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等现象,被实习单位辞退,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记,学校将按学籍管理等有关制度处理。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实习学生各执一份。
校方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市_________高中
乙方:年级
班监护人: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议所有学生在校住读。但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在校住读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在外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6、学生在外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7、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8、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