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21号通知精神及成都市消防条例第十条、三十五条规定,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责任,确保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自动消防系统的火灾抵御能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维保项目:1—7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联运控制系统;
3、消火栓灭火系统;
4、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5、消防排烟通风系统;
6、应急疏散系统;
7、区域报警系统。
四、维保期:维保期年,从年月日至
五、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保费用:每年¥元,大写 2、付款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半月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款的60%即¥ 元(大写: ),合同期满七日支付乙方总合同款的40%即¥ (大写: ),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或同城转账。
3、一次性更换材料单价在以上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套消防系统的竣工材料、图纸,便于掌握消防系统的情况和开展维护工作,合同期满后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将消防设施设备挪用,若因此造成的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3、在对隐患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尽量保护原设备,如有不可避免的地方,造成原装修材料的损坏,修复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需改造工作涉及到消防系统的改变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修复和完善消防系统,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确定消防控制中心有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建立检查维修设备登记薄,为维护人员提供设备出入证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处理。
6、对乙方例检所做的记录、报告,甲方应制定专人负责核对签字。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具备有关部门认定的现代消防系统维保资质,并对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由于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而引起的责任。维护人员必须有专业的维保技术资格,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所承担的消防系统保证质量第一,科学检查、精心维护使消防系统灵敏、可靠,保持常年运行。
2、乙方在合同签订7天内完成整个系统的普查,并将普查后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对普查系统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恢复。
3、对所承接的消防维保进行每月两次的例检,并做好月检、季检、年检报告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出具有效的系统正常运行的检测报告。
4、乙方24小时开通服务咨询电话,并负责24小时排故。消防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如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乙方应书面说明原因及需要的维修期限,并提出临时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甲方人员应对紧急情况。
5、消防系统发生重大故障,必须进行较大的维修或更换部件,须报甲方批准。甲方应迅速给予乙方答复,如因甲方延误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但系乙方的过错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消防部门检查工作时,乙方应主动参加、认真听取消防部门的意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对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完善。
7、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建立自动消防系统有关管理制度,根据维修工作需要,向消防监控值班提供相应的记录、记事本。指导自动消防监控人员正确使用监控设备,监控人员对值班中出现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处理并记录。双方共同做好消防系统保养工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误10天支付3%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或相关标准完成维修或维保工作,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超过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无故终止合同方向对方赔付履行合同额的50%违约金。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双方义务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乙方: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维修方案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乙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针对沈阳万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光大大厦消防系统检修维保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协调配合,确保本工程能够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完全清楚和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及乙方完全清楚施工现场的实际安装情况、场地条件、承包范围等,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探测器、按钮、模块、层显、声光报警器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无误报达到与各个系统联动状态正常运行。
B、消防广播系统:音源、前置、功放、扬声器等达到正常使用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启动状态。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手动正常。
D、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泵等达到正常工作状态并达到联动手动状态正常。
3、承包方式:包工
4、质量标准: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章 工程监督
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的专人监督员,乙方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2、甲方委派专职监督人员的权限范围为: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保工程.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工程验收标准
1、每月对此工程按系统进行试验,乙方应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调试记录及存在问题说明和相应解决办法。.
2、当维保例行需要定期检测时,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3、每年工程维保结束后,乙方将维保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消防定期检测报告全部移交甲方备档。
4、在维保合同期内此工程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5、每次调试检查结束后,乙方写出详细的检查报告并交甲方一份存档。
6、日检记录由建设单位监控人员负责填写,乙方负责指导。 7、乙方保证每月两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维护。
8、乙方接到甲方紧急通知后保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
9、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如达不到消防规定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工程保修
保修范围: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所选用材料、设备等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但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如雷击等。
第五章 现场变更及现场签证
本工程范围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量进行现场签证.
第六章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维保款。
2、建设单位及时协调施工中各个办公室开关门等。 乙方:
1、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及项目经理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文明施工,接受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按甲方要求及时施工。
3、维保期内出现紧急情况,但消防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负责为建设单位办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系统消防定期检测合格手续(含政府职能要求变更的检测项目也包含在此合同范围内)。
第七章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总金额:此项目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元整人民币。
2、付款方式: 第八章 第九章
合同期限 合同份数
合同期限一年( )
本合同内容有涂改或手写修改的一律无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正本.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章违约责任
单方违约要向另一方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维护不及时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的损失按实际赔偿。
第十一章 附表
具体见后各个系统维保内容附表(附表内容均为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
甲方:(发包方公章) 乙方:(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 正常运行,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对象
工程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
3、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4、对乙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作出批复。在此审批过程中由于甲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3、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承担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
4、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并接受其监督。
5、在保养过程中如遇到消防系统或器材维修费用超过5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对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书面报告甲方。
6、对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及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及时组织实施,由于乙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月日止。
第五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圆整 ( 3500.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在乙方办好《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证》交给甲方3天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 、 消火栓系统
1、 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2、测试管网水压,检查管网、消火栓头有无漏水现象;消防水带,水枪配置是否完整;指示灯,破碎按钮、报警线路是否完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双方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_____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