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精选31篇)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订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
(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六,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一九年_月_日;
投标期限:一九年_月_日起至一九年_月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一九年_月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评标结束时间:一九年_月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 (万元),安装:______ (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 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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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构│面积(平│开工│竣工│合同│
其
中
│
┃项目│层次│方米)│日期│日期│造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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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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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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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供应│验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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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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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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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三、工程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2)在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四、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全部由甲方提供。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具备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五、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采暖工程为________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六、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__套;
(3)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3)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______天内支付________%的价款,留________%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超期,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
一、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甲方:代表人:合同履行地:联系电话: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责任人:合同履行地:联系电话: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2) ;(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__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 __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________%的价款,留 ________%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_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_年 月 日
总日历日期: 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84%) 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 ;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 ;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的价款,留 %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经办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空港物流园区雨水管道过包茂高速顶管工程
二、工程地点:污水2号泵站西北角300米包茂高速
三、承包范围:顶管施工
四、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五、工 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六、工程造价结算:
过路人工掘井式顶DN1500钢承口砼管3700元/米(包工包料);用钻机顶DN300PE管300元/米;顶DN400PE,单价400元/米(材料由甲方提供与焊接)。以上报价均不含税金。
工程总造价:以最终的实际的工程量为准。
七、付款方式:
1、人工掘进顶砼管工程,乙方设备与施工材料进场后,甲方付乙方5万元,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陆续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付到80%,验收合格后,除扣出工程全款5%的质保金外,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阻止下一道工序的进行,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2、钻机顶管工程,工程完工后,工程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则乙方有权阻止下一道工序的进行。
八、双方职责:
甲方: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办理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手续。
2、由工程部、质量部、安监部等共同监督施工进度并进行技术签证。
3、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4、提供建筑物定位标准、标高、水准点和坐标点。
5、顶管工作坑由甲方开挖所需要的场地均由甲方提供。
6、在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误工总计三天之内,误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三天,甲方承担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不可移动机械机具的租凭费用(按市场租凭价及市场人员工资价格)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停工时间过长,预计近期无法复工,甲方需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账,并承担乙方拆卸拉运机具费用。
乙方:
1、组织施工队伍、机具按期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调度、安排。
2、参加图纸会审,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定额工序要求进行施工承担因违反工艺规程而造成的损失与责任。
3、按甲方制定的质量要求严格施工,提供各种原始资料和质量记录,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
4、本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完工后安全保护、保管由甲方负责。
5、遵守甲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对通讯管道、天然气管道、给排水和供热管道造成损坏,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施工
1、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实施细则》的要求施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明管理。
2、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否则甲方不予结算。
3、施工现场决不允许出现设备、机械事故、重伤和死亡事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4、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工程质量验收
1、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标准进行施工。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出具验收证明。
3、工程竣工移交签证后,乙方负责一年保修,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处理。
4、顶管位置必需保证路面或路基无塌陷现象,掘进顶管必须保证坡度控制在3%-8%之间,并保证砼管安装完达到闭水要求。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钻机顶管必须保证坡向一定方向,坡度在保证坡向的情况下,可以有微小变化。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B)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物资供应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工程款结算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1.2.3.4.第九条合同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五、有关协议:1.2.3.4.六、有关补充合同:1.2.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
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
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
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
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
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
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
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
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
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
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
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
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
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
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
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
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
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
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
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
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
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
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
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
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
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
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
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
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
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
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
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
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
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
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
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
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
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
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
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
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
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
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
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
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
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
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
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
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
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
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
(1)工程概况;应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是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的称号。工程名称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名称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地点是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对于扩建或改建助工程项目,因主体结构已存在,所以,工程地点只要写主体结构地即可。对于新建项目或外地工程,必须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因为它涉及到施工条件、取费标准等问题。
(2)承包工程的范围与内容,应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工程范围是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一般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分列或按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分列。在合同条款中,根据需要还可以附件形式将工程范围内的明纲要求专利。
(3)开工与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应采用公元纪年法写明上述日期。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文件,是确定工程工期的依据,是制定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在签订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较大的总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开、竣工的总工期。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在保证总工期的前提下,具体规定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之前。其中一些可以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使用效益,先期交付使用的单项工程(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也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工期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
(4)工程造价(合同价):工程造价,如为招标工程,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经审批的施工固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难。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定承包工程价款。如一时不能计算出工程价款,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
(5)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竣工验收办法。
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中间结算和竣工决算三大部分。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应按施工工作量的一定比例预付工程备料款;工程开工后,凭“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并经建设银行审查后支付,但连同备料款和工程款在内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95%,其余5N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竣工结算一次结清。由于工程更新而引起的增减价款,按变更协议办签证手续,并增减费用,于竣工时结算,并报送给经办的建设银行。
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和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6)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在履行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按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设计的施工图,提供合乎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派代表暂驻施工现场监督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及保护条件,应按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颁发的《建筑工程修保办法(试行)》执行。
(7)承包方式,应根据双方协议写明采用下列几种承包方式中的哪一种,按招标工程总费用包干;按建筑面积与平方米造价包干;按施工图预算造价加系数包干;按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结算。
(8)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与技术资料提供日期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与技术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b这些文件和资料是进行建筑安装的依据,一般应在建筑安装工程准备协议书中成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提供上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抄件),水文地质报告、地形图、工厂区(规划区)或小区竖向布置图和总平面图等(份效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建筑物或构造物的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才能开工。
扩建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管通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震要求,并承担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负责提出防护设施方案并搞好安全施工。
(9)物资供应方式,通常工程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按下列方式办理:a凡进口的设备和材料、特殊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国拔的三大材料,部管材料和二类机电产品等,均由建设单位供应,或实行全包料或半包料。
b.国拨三材由建设单位将某指标或现货划交给施工单位,现货要要运至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c.钢门窗、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b建设单位负责申请、加工和定货,如果钢门窗等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加工定货时。建设单位除了划拔钢材指标和资金外,还应付给施工单位按产品预算价格一定比例的委托费用。
d.地方材料、国内标准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货、运输和供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必须带料加工时,建设单位应供给施工单位原材料。
地方材料、国内标准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货、运输和供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必须带料加工时,建设单位应供给施工单位原材料。
e建设单位送到工地指定地点的设备,双方应按装箱单、说明书共同开箱交检,并办理移交手续;交接记录要注明设备现状,如有损坏,6责任单位负责;箱内附件、备件和工具等由建设单位保管;设备安装时,如需特殊工具,建设单位应负责解决。
f.由建设单位供应的一切物资,均应明确送达时间与地点。
g.全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如无此证,应及时办理检验,检验费由供应单位承担。
(10)施工准备工作分工,当工程准备工作较复杂时,应另外签订一份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工程变更及其经济责任。
(12)施工及技术资料的供应。
(13)加工定货有关规定。
(14)工程验收,应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15)合理化建议的`处理。
(16)停工及窝工的处理。
(17)临时设施工程。
(18)保险应注明保险项目,国内保险一般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应列入项目的投资概算中。
(19)违约责任《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作了规定,但对违约金末作具体规定,完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如《条例》中规定,承包方交付工程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或者发包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资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此种约定,应承认其为有效,但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出部分,则不予保护。
(20)奖励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订立奖励条款,能促使当事人既快又好地履行合同。对于提前工期、保证质量、节约投资的工程项目,可以分别从节约的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奖给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设计合理化建设,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以及施工单位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就地取材等措施而节约投资的,都应从节约资金中提出适当比例的金领奖给施工单位。
(2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22)合同份效、存留部分与生效方式。
(23)合同公证单位。
(24)签约时间、地点、法人代表。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___年,每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 (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 (万元),安装: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月_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份。
二、承包方:___________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万元,分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 。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 。
五,工程范围: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___________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XX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________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XX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
第十三条:___________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本房屋装修及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及相关经济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广安井河镇白果村六组
工程名称:住宅楼装修及维修工程
一、工程内容
1、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工作内容都承包给乙方(甲方只负责验收工程是否合格)。
2、内外墙粉水前的清洗工作以及楼顶前后水沟的清洗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本工程所需用的材料(如砂、石子、水泥、树、瓦、桷板、钢筋等)及施工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事项和施工机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单价
1、地坝打砼(混凝土)及找平,按15元/m2计算;修建高 cm、宽 26 cm的地坝围栏(包括围栏顶部、内侧、外侧三面的粉水)按 元计算。
2、外墙粉水包括墙面的清洗等15元/m2(包括塔架、机具等设施);内墙按10元/m2计算。
3、山墙两边的`屋街面打砼按15元/m2计算。
4、一楼贴地板砖(80cm×80cm)按(包括地面找平、打砼等工作)。
5、修砌一楼、二楼两个厕所(包括砌砖、粉水、安装便盆等)按 元计算。
6、厕所墙、地砖按/m2计算。
7、顶楼楼面打砼、垛子升高及内外墙的粉水、房盖的拆和盖(包括拆盖的一切工作内容),房檐四方和屋脊用水泥、前后水沟的清洗和粉水、后墙顶面的粉水等全部工作,单价按 元/m2计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做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事故,甲方在三天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五、工期
除停电、下雨之外,30天之内完工
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
四,工程地点: 。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 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XX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归乙方,百分之___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XX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XX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 (盖X)
代表人: (盖X)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号:
施工单位(甲方): (盖X)
代表人: (盖X)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国家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 ___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___________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___________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XX银行据此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____%归乙方,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XX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___________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XX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政府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B)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元
四、工程造价: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五、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计划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日历天数 天。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停水、停电或阴雨等,以及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程相应延迟。
七、施工期内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八、施工费结算办法:
九、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运抵现场后甲方及监理按方案,材料检测报告验证。
十、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按施工规范验收防水工程基层质量,并经乙方认可。同时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并为乙方施工人员食宿提供便利。
2.甲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防水工程有关的建、构筑物平、剖面图,沉降变形情况等资料。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或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甲方接乙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验收。
5.工程全部或分项竣工等待验收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补,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结算。
6.乙方施工后,若甲方需后道土建施工,必须在防水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不得破坏前道防水层,否则不属乙方保用范围,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工程质量和维修: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用修复。
3.为了提高防水层的耐久性,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定期安排屋面保养、清理垃 圾和杂物、保持排水道畅通等。如发生非本款第2条原因需要维修时,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工本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程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并由甲方 支付乙方每天按未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 滞纳金。
2.如因乙方责任未按规定期限竣工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并由乙方支付甲方 按工程价款的万分之 的逾期竣工赔偿费。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合同如发生纠纷时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甲乙双方另订安全合同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__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______________同志;乙方派______________同志为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
十六、补充说明:如果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则所有责任及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艺方自行 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及业主要求补贴费用,甲方及业主也不承担相应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行、帐号:
开 户 银行、帐号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其它____。
五、工程造价: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万元),安装: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电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样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写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附件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不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导致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承包方原因导致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样、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材料改变或用代用材料,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该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以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三、工程价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
七、承包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
承包方在接到文件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样、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第三方会审写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或重大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才予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样,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且技术资料设计图样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样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负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附件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注:维修、屋外、管理,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
附件二:
由发包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_____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_____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GF-97-0207)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 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 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 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 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 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 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 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 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 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表1-1:
煤炭井巷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工程│断面(平方米)│煤岩│ 支护 │ 工程量 │工程造│开工│竣工
│名称├───┬───┤类别│ 形式 ├──┬──┤价(万 │时间│时间
号│
│净断面│ 掘进 │
│
│单位│数量│元) │
│
│
│
│ 断面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1-2:
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览表
──┬────┬─────┬────────┬───┬────┬────
序│工程名称│简要说明│ 工程量
│ 工程 │ 开工 │竣工
号│
│
├────┬───┤ 造价 │ 时间 │时间
│
│
│ 单位 │ 数量 │
│
│
──┼────┼─────┼────┼───┼───┼────┼────
│
│
│
│
│
│
│
──┴────┴─────┴────┴───┴───┴────┴────
附表2: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
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到场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3:
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达到质量等级
┌──┬─────┬─────┬─────┬─────────┬───┐
│序号│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简要特征│ 要求达到质量等级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的填写说明
封面
1.工程名称:指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之称号。一般按总概算生产环节填写,如主副井井筒及相关硐室;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地面生产系统等。
2.工程类别:按井巷、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分别填写。
3.发包方(简称甲方):是指投资矿井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4.承包方(简称乙方):是指承建矿井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5.签订时间:填写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年、月、日必须填写清楚,不得简写或缩写。
6.签订地点:指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的地点,应详细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的具体地点填写清楚。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填写方法与封面工程名称同。
2.工程地点: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应详细的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
3.资金来源,填写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开发银行贷款;集资;合资;自筹等。
4.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应按附表要求按单位工程填写工程技术特征;工程数量;承包造价,开竣工时间等。
5.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是指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招标工程的,则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价为准;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承包的,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现场签证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 图预算加包干系数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造价为准,合同约定的甲方签证(包干范围以外的)部分在结算时调整;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标价)加 风险系数一次包死承包的,以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以后的造价为准,风险系数的内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两部分。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必须将合同价的计算依据填写清楚,如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颁发年度、文号;人工、材料价格的编制时间和地区价格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施工工期时,应按乙方投标标书所定工期或者按有关工期定额协商确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中间验收(含月末验收)。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中间结算的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还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验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中标价加现场签证结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时,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的范围;
2.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甲方全部签证结算;
3.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包干系数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时,双方共同商定包干系数和包干范围;
4.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不作调整。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合同价所依据的价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时间跨度在二年以内或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
5.按投标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的条件同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内容包括:
一、因工程性质不同需补充的专业条款有:
1.井巷工程
(1)涌水量: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实测井巷涌水量,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做好实测记录,双方签证认可,据此调整排水费用,结算工程价款。如一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实测,作好记录,缺席方应承认实测结果。
(2)岩石硬度变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发生变化,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取样,做对比分析,及时调整岩石硬度变化而发生的工程造价变化。
(3)施工遇地质构造:施工中遇较大地质构造时,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构造变化程度,及时观测并记录,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包括费用计算)。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记录,甲方核实拨付价款。
(4)井巷验收合格后发生较严重变形或破坏时,经质量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定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处理,一切 费用由乙方自负;变形、破坏是由于地层压力或其它地质因素造成的,处理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由于技术原因不能承担该工作时,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处 理。
2.安装工程
(1)任何一方供应的设备,在交付安装前,由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做好难以记录。遇有设备缺件、损坏时,由供应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设备的随 机配件、专用工具与技术资料等由甲方保管,乙方需用时向甲方借用。金属容器、非标设备、金属结构件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时,另签加工协议。
(2)对土建和矿建施工的设备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工前派专人配合,参加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
(3)试车,管道工程的单体和局部试运,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由乙方组织。管道工程的负荷试运、电力和通信工程的试送电、试通、设备安 装工程的联动无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试车在48小时以前通知对方,按照约定的分工各自做好准备。乙方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方可 进行竣工验收。
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由此而发生的重新购置、修理、拆除、重新安装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推荐性标准、规范、规程。
三、甲乙双方约定需补充的其它条款。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
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日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结构层次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价其中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附表二: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地点验交方式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建筑面积: / m2
1.4 工程结构形式:
第2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 。
2.2承包总价中已包含了以下费用:
2.2.1 劳务协议中规定了乙方承担的费用;各项管理费用。
2.2.2乙方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手头自备工具(详见附件)、劳保费、医疗费。
2.2.3 使用机械、生产工具所增加的费用。
2.2.4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人工降效窝工费用。
2.2.5 高层建筑超高(人、机) 降效窝工费用。
2.2.6 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用工费用。
2.2.7 模板组装、拆除、清理、维修、刷油、分类码放用工。
2.2.8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工费用。
2.2.9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
2.2.10正常施工工序中的剔凿、凿毛处理用工费用。
2.2.11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
2.2.12必要的开会教育、学习和社会用工费用。
2.2.13电工、电焊工、信号工、放线工、试验工、架子工、材料工、搅拌机手、卷扬机手、打夯机手等特殊工种的用工费用及清理费用。
2.2.14距离建筑物500米范围内的材料、机具、设备的装卸车、清理、刷油、分类码放,挂牌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以及管理用工费用。
2.2.15现场至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往返路途耗时降效费用。
2.2.16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互相影响(人、材、机等)降效窝工费用。
2.2.17地区性停电停水(法定)、自然气候,政府性重大会议、活动等影响造成停工窝工费用。
2.2.18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连续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停窝工费用。
2.2.19承包总价内已含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标的奖励费用。
2.2.20承包期内国家和地区政策性人工单价浮动费用。
2.2.21承包总价内已含因现场临水、临电管线增加的用工费用。
2.3承包方式采取:包清工,包小型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的承包方式。
2.4进场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2.5不在上述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任何费用,无论是否发生,均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双方对此不作任何结算。
第3条:合同价款
3.1计价方式: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3.2材料供应原则:甲方供应材料限额领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3固定综合总价为不含税总价,甲方在支付工程款及结算总价款时,甲方将按乙方开发票时所交的税金退税给乙方。
3.4上述条款确定的总价已考虑到了所有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包括设计变更、政策、市场、物价及其他风险因素,因此不再作任何条件下的调整。
第4条:工期
4.1本工开工至竣工计日历天数 天。以现场甲方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
4.2 工期在过程控制中,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项目进度计划网络图)执行,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甲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劳务费结算总价按15%下浮进行结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4.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配齐足够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乙方同意无条件承担。
第5条:质量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返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
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引起的经济支付由责任方承担。
5.2 在以上检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如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允许顺延。
5.3 工程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的要求,且质量必需达到设计师及甲方根据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5.4 达不到合同条款的质量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甲方有权给予相关处罚。
5.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用)。
5.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前乙方应先自检,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参加,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7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应遵照国家、省、市、建设方的规定,结合甲方企业管理条例进行验收,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按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8业主及监理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如施工过程中监理或业主代表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认定不合格,乙方同意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无论是否基于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另行指示,凡承包人经手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材料,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详细的质保书、合格证书、生产商或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使工程所用材料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追诉有关各方的责任。承包人确保其所采购材料的品牌、质量、性能等基本情况,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双方的约定或发包人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谎瞒所采购材料的真实情况。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已经使用该类材料的,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且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迅速采取补救或返工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5.10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承包人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根据复验结果向发包人、监理及时、准确的提供书面复验报告;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并按照本条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的期限,进行复验、提交三书面复验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11承包人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材料,有不可推卸的检查验收义务。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对承包工程所有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验收的责任。
基于上述约定,无论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之前如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承包人都应在材料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的2日内,向发包人、监理提供书面检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详细阐述材料的各项质量、技术、性能等指标,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及材料的实际情况,另行要求承包人增加或减少检查验收的标准或范围。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依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检查验收报告。
承包人拒不验收,或隐瞒验收实际情况,或出具虚假检查验收报告的,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款结算时,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
5.1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保证施工质量。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除非承包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质量问题完全是第三方的责任,则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发包人、监理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承担责任的,应承担修理、重新施工、补偿或赔偿责任。
承包人造成同一质量缺陷超过三次的,其后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程质量发生严重缺陷或影响使用功能,发包人有权选择中止、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且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损失。
工程质量问题与承包人无直接关系的,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监理及相关责任方,努力使工程质量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不予结算,待工程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后,发包人在扣除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依据双方约定承担的违约金、罚款、赔偿等费用后,发承包双方再行结算给承包人。
5.13承包人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5000元,同时应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该后果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前,发承包方工程款不予结算。
5.14承包人有义务陪同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在发包人认为需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若承包人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经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承包人认可
5.15承包人应全面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规定。工程施工现场,承包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除非承包人能够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否则承包人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造成工程停工的,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
5.16工期延误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该损失包括发包人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因工期延误发包人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5.17承包人有对认为有质量疑问的材料拒绝使用的权利,如承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将对使用材料的质量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不少于20__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6条:文明安全施工
6.1 甲方有向乙方宣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的权利和义务。
6.2甲方有向乙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负责作业人员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基础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6.3 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6.4 乙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与施工相适应的安全机构和专(兼)职主管人员,并接受甲方各级主管安全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6.5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三违”作业情况依据甲方奖罚条例有关款项进行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6.6 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7 甲方有权组织督促乙方落实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6.8乙方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积极参加甲方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
6.9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给予罚款。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凡无安全操作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查出,甲
方将对乙方进行重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6.10 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上报指标和费用及相关损失。
6.11 乙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6.12 在我公司长期稳定的乙方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委托甲方经过地方劳动局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13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有违反安全条例者,甲方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可进行罚款处理,再不听劝阻者,直至追加刑事责任。
6.14本合同所有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机具、附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满足甲方管理要求,因此发生的如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第7条: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挂钩指标
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各项指标则按合同中承包单价结算,达不到即未能如期、按质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标,则实行按劳务费结算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结算,即: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劳务费结算总价再下浮 2%结算。
第8条:材料管理
1、在施工生产中,甲方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双方建立领退料手续。
2、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实际采购价加2%的采购保管费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为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库手续,如有未履行该手续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重新购置全新被丢失、损坏材料、设备所需价款的数额向甲方赔偿(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认可乙方对被损坏材料、设备修复成果的除外);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施工保证金
本工程无施工保证金。
第10条:遇特殊情况的结算
10.1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2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按照调整的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5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3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同意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差造成偏差并造成装修时剔凿、抹灰加厚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等,除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劳务费外,还应赔偿材料费、机械费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5由于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0.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消防行政等事故,甲方有权立即予以清退乙方,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经济处罚。
第11条: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
11.1乙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条例,结构施工中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70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装修及水电施工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65dB以下,夜间施工控制在55dB以下;打桩机械白天噪音在85dB以下,夜间禁止施工;土石方机械白天施工噪音控制在75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禁止人为噪音。
11.2机械设备维修的废油、废水、废件、废物单独存放,项目部定期回收。
11.3对油漆、油料、稀料、氧气、乙炔、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木料及化学品要设置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专库,专放、专管,有明显标识和专人负责。室内通风良好,地面要硬化。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检查更换。上述场地和物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回收。
11.4进行有毒品施工,对人体有害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好防毒面具。
11.5使用易燃、易爆品及化学材料施工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1.6在搬运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时,采取措施,避免泼洒,如泼洒应及时清理干净。
11.7对当日使用后剩余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和盛装容器工具及时退存到专用库房。
11.8乙方要节约使用能源,对水、电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用水、用电。
11.9对废弃物乙方要求按项目部的规定进行分类,按施工废物、生活废物、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进行分拣,送往垃圾站,由项目部进行统一处理。
第12条:职业病
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落实职业病防止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2.1在施工工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所在辖区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申报,并将申报表复印件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2乙方对有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如:电气焊、油漆防水、粉尘、噪声作业等),应当进行上岗前防护知识的培训。并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电气焊——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油漆防水作业——应佩戴防毒护具等、粉尘工——应佩戴防尘口罩、噪声作业——应佩戴护耳器)。
12.3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4本条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理。
第13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3.1 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负责现场材料、构件的协调,负责安排乙方工作场地,尽量提供较好的施工条件。
13.2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配套资料。
13.3 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
13.4 协助乙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13.5 负责提供、协调大型施工机具,将施工用水、电接到专用部位。
13.6 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对工期、质量、安全、限额领料、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督促至完善为止。如乙方未拿出措施接受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每项每次500元的罚款。
13.7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劳务合同以外的其它补充协议或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4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4.1 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力,如乙方进场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令甲方满意或给甲方在施工方面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企业社会信誉损害,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按劳务费结算总价的10%赔偿甲方,严重者清退队伍。
14.2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项目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质量标准等级和技术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按照竣工要求做好原始记录,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14.3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修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 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共创“标准化工地”、 “施工文明工地”等。
14.5 在进入危险操作区时应向甲方递交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有关专业人员批准后实施,如不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14.6 服从甲方的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实际发生不执行时,按1000元/次罚款处理。
14.7由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合同关系 ,因此在任何时间,任何地
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越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关系,不得代理超越甲方同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从业主、监理办理的相关工程工序验收、签证等资料,甲方有权予以否认。
14.8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业人员与甲方有关部门对接,并将有关业务职能资料报送甲方存档。
14.9施工期间,凡属应该由甲方颁发的技术性质文件资料,甲方提前三天发放,乙方领取后未形成事实前,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规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专业部门书面联系解决。若乙方发现问题或知情不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0为建立健全材料统一计划和领用管理,乙方必须明确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具手续,大宗材料须提前二十天书面申请计划报甲方平衡筹备。除此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人办理领(退)料具,若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11乙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必须有专业负责人和总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实际不能够满足,每发现一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14.12 乙方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后,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随意退场,乙方所干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
14.13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福利、工伤治疗等方面的费用,如发生并因处理不当引起员工投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付,且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此的经济处罚,承担事件处理的全部费用。
14.14 乙方必须每月办理月结算,以作为每月付款的依据,若乙方不上报当月结算,甲方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预算外工程签证,当月发生的应当月办理结算(与每月工程进度款结算一道上报甲方审核),不按时上报者,示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结算。
14.15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合同以外协议和约定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14.1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并撤离现场。听从甲方的竣工验收安排,不得以工程款未付,工程未验收等未确定理由,阻挠甲方对现场的管理使用。如有违反,不但乙方工程决算款下浮50%支付,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7工程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交纳与特殊工种上岗证的办理
14.17.1乙方必须为其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办理个人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须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提供保险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施工人员进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其本工程所有相关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17.2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种(司索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搅拌机司机等)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如果乙方工人不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则甲方代其委托相关部门培训取证,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15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增强我公司与兄弟单位各级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
15.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党和政府各项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自律的规定,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凭自己过硬技术、产(商)品质量和业务管理素质与市场竞争,不准使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竞争。
15.2 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
15.3 甲方职责
15.3.1 甲方在签订协议中应向乙方宣传本企业有关规定和廉政自律守则。
15.3.2 甲方人员在施工管理和购销业务工作中,不准私自收受乙方赠送的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或借故刁难向乙方索要好处。
15.4 乙方职责
15.4.1 乙方不准借甲方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在婚丧、生病、乔迁新居、节假日和平时慰问之机赠送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等。
15.4.2 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钱物给甲方人员个人使用,不准为甲方人员个人家庭或亲友购买各种食品、物品,更不准为其报销发票或支付现金。
15.4.3 乙方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与吃喝、游玩、赌博和高档娱乐活动,确属必要的联谊活动,须事先由甲方的主要领导批准。
15.5 其他条款
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乙方处以合同总价额1~5%的罚款,并提出警告直至将其清退。甲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法人委托人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提供有关证据,以便严肃处理。
第16条:劳务费的支付与结算
16.1该工程没有预付款,进场后不支付劳务费。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劳务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工程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总结算,不论预结算、总结算均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签定会签单,评出工期、质量、安全事故频率、文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全部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再进行工程总结算,预结算与总结算不符时以总结算为准,对此乙方不得存在异议。
16.2本工程全部施工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结算资料并办理劳务费总结算手续,同时交甲方公司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报齐结算资料办理结算的停止支付劳务费。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56天审核完毕,在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在必须提供正式的全额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以前支付的进度款)。
16.3结算款扣留 5% 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返工,甲方将视为发生费用情况扣除质保金。对质保金仍不能满足时,从来年或施工的其他项目欠付的劳务费中抵扣。
16.4甲乙双方所有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协议应有甲方项目经理及施工员签字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方为有效并作为结算依据,未经公司审核并盖章的任何有关涉及结算内容调整的协议、说明等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16.5甲乙双方的结算文件(含结算书、结算会签单等)应由甲方项目经理、预算员及相关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同时经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且加盖公章后才能生效。
16.6非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三天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说明停工理由并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如甲方不能安排工作的方可视为停工;如乙方没有提出书面报告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工作的,均不视为停工;甲方安排了乙方工作,或对乙方劳动力调剂时,乙方以各种理由不接受,不工作的,也不视为停工。停(窝)工及社会用工等合同外项目,发生时由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共同签认,报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视为停工,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6.7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免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亦不获考虑。
16.8本工程计时工日(点工)单价定为 元/每工日,仅计取税金;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固定总价中,合同签订后,任何政策性文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变化一概不予调整。
16.9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的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且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由承包人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定额,人工按 元/工日进行计价,经发包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执行。施工过程中少量根据发包人指示施工的项目,按签证计价的方式承包,需经工程部及监理确认;当月发生的签证必须当月办理结算,当月不报,则下月不得再结算,结算造价并入当月工程进度款总价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第17条:争议
17.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共同约定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7.2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同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该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索赔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第18条:其他
18.1 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而损害甲方形象,不论何种原因,每发生一起,甲方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外部罚款)及造成的法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在生活区私自敷设电线、插座,起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用品,每发生一起,除收缴物品外,给予乙方500元罚款。
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时即告终止。
19.3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1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承包人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所在地的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9.3.1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19.3.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5日(含节点进度);
19.3.3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发包人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发包人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发包人的权益或在3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3.4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2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19.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发包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19.3.6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媒体曝光,对于发包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19.3.7因承包人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
19.3.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9.3.9承包人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发包人的
19.3.10承包人存在挂靠行为或者现象的。即存在挂靠别人,或被别人挂靠的。
19.3.11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第20条:合同份数
20.1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第21条: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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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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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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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全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 所承包的项目 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年;
3、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4、室内装饰工程为 贰 年;
5、除上述规定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保修期的规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款的 5%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30天内,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7日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劳务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所承接的 ,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责任与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负责承担。
为了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持诚信、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我方作为贵公司的施工单位,现承诺如下:
1、不给予贵公司工作人员回扣、佣金或任何变相的物质(如购物打折)及精神利益。
2、不赠送贵公司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等,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如餐饮费、交通费)。
3、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4、不为贵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的工作机会。
5、不以洽谈工作、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贵公司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餐饮)。
6、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7、不借款给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为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代购任何物品。
8、不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获得签订本合同的机会。
我方如果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向贵公司支付结算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贵公司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另外,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承诺书不影响我方按合同其它条款承担相关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 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合格的施工人员编制施工人员名册,报项目经理审批。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2、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方案。
3、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项,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B、 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经常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兼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对乙方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认真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严重违章的进行处罚。
C、 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及防火措施;
1、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强化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电工、电焊工无证不得上岗。
2、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保护好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因施工需要明火作业的,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申报、批准、监督手续。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5、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如发现违规,违章,甲方有权给于200-3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重罚。
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 甲乙双方应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做到: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季节器具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器具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方案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B、 乙方对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的场容场貌应采取的措施:
1、依照审批后的施工人员名册到仓库领取甲方同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已有甲方统一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除外),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施工作业时正确穿戴。乙方应支付甲方安全帽和工作服成本价的50%。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在施工现场的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工完料清,经常清理建筑垃圾,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干净、卫生。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C、 对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三、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方案。
4、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5、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他设备。
6、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和用电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器设备和器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8、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9、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四、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给予佣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将派专或兼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甲方的规定给予处罚;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1000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签订日期: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建设厅监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接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开工日期: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实结算;
4、其他。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开工前,发包方应按建安工作量的%预付工程备料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预算工程款总价的50%:
三、审计局审计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其余5%尾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算;
四、由于工程内容变更而引起的增减价款按变更协议签证手续,其中增减费用,于竣工时结算并报送审计;
五、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签发变更通知(文字、图),双方签证协议后通知有关单位,方可变更,变更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的手续;
四、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运至现场,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制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须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作业施工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一整套资料交给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全全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甲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五、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规;第九条
一、工程质量不符全全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第九条奖罚规定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该项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功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万份之奖励。特殊的要求的要单独付包干措施费元;
三、本工程质量的奖罚幅度,质量评定合格不奖不罚,符合优良工程标准评定,按工程造价%奖励。不符合标准的按工程造价的%罚款。
四、在建设中以提交设计施工图开始,甲乙方双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同意采纳后,从节约投资金额中提取%奖励建议方;
五、各种应付款项,甲乙方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偿付银行利息外,责任方每天按未付款总额万分之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组织验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无故不按时参加验收,所造成的管理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价万分之约金。如按乙方通知验收日期甲方组织验收时,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按上述同样校准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他奖罚,甲乙双方另得补充。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须经当地建筑管理部门审查签章;由建筑物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正本两份。副本分送甲方双方各有关部门备案。
由甲方负责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表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2)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3)装修工程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筑业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