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1. 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1按照乙方提供的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进行基础处理,确保建筑施工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1.2审核建筑施工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1.3审核乙方(包括其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4审核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1.6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7.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7.2制定建筑施工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3在建筑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1.7.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1.7.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7.6建筑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7.7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施工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对在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乙方职责
2.1乙方出租的建筑施工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2乙方在建筑施工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施工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
2.4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5乙方机械如委托安装,须与其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将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相关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请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2.6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7建筑施工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工程项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等,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2.8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2.9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10制定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1安装、拆卸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2.1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施工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在甲方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2.13乙方应当对在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14由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15乙方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16自建筑施工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乙方须将建筑施工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机械使用登记,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项目安全部备案。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2.17乙方应定期组织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将做好的记录移交给甲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施工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18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提前报请甲方安排实施,并经自检验收合格后,书面资料报甲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起重施工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2.19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乙方或其委托安装单位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提前报请甲方安排实施,并按照安装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0按照甲方项目安全部要求完成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事项 。
3.违约责任
由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引起的伤亡、物损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有效期:
本协议为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的附件,随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筑施工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5.其他约定:本协议书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建筑施工机械退出施工现场后失效。
施工总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设备租赁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近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拆卸工程中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安全管理协议目的: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审核、安装、使用、拆卸各环节和过程中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杜绝发生因人员、设备、设施、环境导致的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协议的有效期:自乙方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至全部退出施工现场止。
3.本协议是租赁合同附件。
4.甲乙双方共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法律、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4.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4.3及时纠正“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控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审核乙方相关资质证件。
5.1.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拟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
5.1.2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拆装、操作、指挥)资格证。
5.2审核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含附着)、应急预案,与乙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3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图和技术参数,设计验算并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组织施工,对基础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5.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后,应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5.5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告知和使用登记。
5.6对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及时对建筑起重机械作好维修保养,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机整改,并对其经济处罚______元/次。
5.7发生下例情况时甲方有权将违规人员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行使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
a.因乙方责任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b.乙方由于对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不及时时或维护不当发生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c.玩忽职守、违章冒险作业、司机、指挥无资格证上岗不听劝告。
5.8甲方有权从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月租金中预留______%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用于: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______%安全生产保证金;在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季度检查时,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余款在乙方建筑起重机械退场时退还。
5.9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10在施工现场配置专职持有安全(或设备)资格证的管理员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并负责对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11对塔吊专用吊篮、吊斗、吊索、吊具、卸扣的安全检查;按附着方案核查预埋件和附着杆件的符合性。
5.12施工现场有2台以上塔吊且有可能发生交互作业时,组织乙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塔吊防碰撞方案,并组织实施。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对提供5.1.1条和5.1.2条所述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进场的建筑起重机械、人员与资料相符合,若在合同履行中被甲方查实有虚假资料、证照、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6.2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方案和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甲方和监理审核。
6.3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填写记录并提交给甲方一份备查。提供起重机械相关资料报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6.4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作业,对拆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作业时,乙方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监督指导。
6.5与甲方一起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验收,有权对不合格的基础提出异议,对不具备安装(拆卸)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现场可拒绝作业。
6.6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附着负有完全的安全管理责任,在上述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使用说明书规定等和因“三违”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完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
6.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须按照建筑起重机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自检、试运行,合格后会同安装验收资料报甲方组织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8配合甲方自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整理完善资料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
6.9指定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10对司机和指挥人员作书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提供进场作业人员的名单和资格证复印件给甲方,若人员发生变动须及时补充完善。
6.11服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电炉、电风扇。
6.12起重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自觉遵守企业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承担因己方操作人员违法、违章或起重机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和机械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6.13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7.补充条款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近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在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拆卸工程中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 安全管理协议目的: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审核、安装、使用、拆卸各环节和过程中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杜绝发生因人员、设备、设施、环境导致的安全事故。
2、 安全管理协议的有效期:自乙方建筑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至全部退出施工现场止。
3、 本协议是 租赁合同附件。
4、 甲乙双方共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法律、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4.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4.3及时纠正“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控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审核乙方相关资质证件。
5.1.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拟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
5.1.2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拆装、操作、指挥)资格证。
5.2审核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含附着)、应急预案,与乙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3、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图和技术参数,设计验算并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组织施工,对基础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5.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后,应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5.5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告知和使用登记。
5.6对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乙方及时对建筑起重机械作好维修保养,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机整改,并对其经济处罚1500元/次。
5.7发生下例情况时甲方有权将违规人员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行使终止租赁合同的权利:
a、因乙方责任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b、乙方由于对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不及时时或维护不当发生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c、玩忽职守、违章冒险作业、司机、指挥无资格证上岗不听劝告。
5.8甲方有权从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月租金中预留1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用于: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生产保证金;在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季度检查时,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余款在乙方建筑起重机械退场时退还。
5.9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10在施工现场配置专职持有安全(或设备)资格证的管理员 ,负责与乙方联系,并负责对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11对塔吊专用吊篮、吊斗、吊索、吊具、卸扣的安全检查;按附着方案核查预埋件和附着杆件的符合性。
5.12施工现场有2台以上塔吊且有可能发生交互作业时,组织乙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塔吊防碰撞方案,并组织实施。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对提供5.1.1条和5.1.2条所述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进场的建筑起重机械、人员与资料相符合,若在合同履行中被甲方查实有虚假资料、证照、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6.2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方案和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甲方和监理审核。
6.3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填写记录并提交给甲方一份备查。提供起重机械相关资料报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6.4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作业,对拆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作业时,乙方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监督指导。
6.5与甲方一起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验收,有权对不合格的基础提出异议,对不具备安装(拆卸)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现场可拒绝作业。
6.6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附着负有完全的安全管理责任,在上述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使用说明书规定等和因“三违”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完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
6.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须按照建筑起重机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自检、试运行,合格后会同安装验收资料报甲方组织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7配合甲方自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整理完善资料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
6.8指定 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9对司机和指挥人员作书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提供进场作业人员的名单和资格证复印件给甲方,若人员发生变动须及时补充完善。
6.10服从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电炉、电风扇。
6.11起重吊装作业中,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自觉遵守企业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承担因己方操作人员违法、违章或起重机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和机械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6.12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7.补充条款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与 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